…
“是不是带把儿的?”
“总比某人没有节操的好!”
岂止是会摇滚?把前世Beyond那些歌拿出来,还不把你们吓傻?
而一个创作人,往往都会精通某一个类别,而对于其他类别,并不怎么熟悉。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哪怕她不懂音乐,而且只有词没有曲,她也能看出,这些歌词,很好!
“我家这头猪,还真懂音乐?!”
罗大中再度沉默,良久才无奈开口:“没可能的。”
年轻歌手,除小鲜肉之外,火起来的没两个。
罗大中惊愕:“之前你那首词,跟摇滚,不搭边吧?”
一个引人入胜,足以令人称道的故事。
她感到不可置信。
“你看我?大半个月没生意了,不依旧每天乐呵呵?”
包租婆美目一横,心中打定主意:“可不能让这头猪被其他白菜祸害了,年轻有才还长得帅的包租公……怕是不知道多少白菜要前赴后继!”
林毅陷入沉思,双手无意识在包租婆那白|嫩大长腿的光滑细腻的皮肤之上摩擦……
“但依你之见,你们现在没法合体。”
若是以往,包租婆早已发飙。
惋惜狂风乐队的解散,叹息摇滚已死。
那么,摇滚的话,哪首比较适合他?
片刻后,电话挂断。
罗大中自然不知道这些,他拿着手机,有些犹豫……
“嘿,未来媳妇儿你不知道,这小本本,可是价值连城!”林毅一乐:“好东西!”
总的来说,不知所谓的存在,占了绝大部分。
想到这里,林毅略微无奈,但却也不想放弃,只能退而求其次。
不行!
“没错。”
网络上评价最多的,就是惋惜和叹息……
“……”
“咋突然这么冷??”
沈言笑了:“那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真正的好歌,还得靠那些中生代甚至老一代的歌手来撑,可中老一辈歌手大多已经退出一线,就算还活跃,也很少发歌……
罗大中是‘传奇贝斯手’,名头很大,也唱过歌,但却不是狂风乐队的主唱。
双方商量好明天见面,其他一切,都等看过词之后再说。曲?林毅虽然已经开始抽空接触并学习,但短时间内,却没那个能力独立谱曲。
“竟然能写出这么多歌来?!”
“林小子虽然写词有一首,那极乐净土的节奏更是有毒,但摇滚的歌……他真能写?”
所有类型都能掌控并写出好歌的创作人?比大熊猫还稀有!
沈言斜靠在沙发上,老神在在:“你啊,还是不够淡定……”
薛瑶美目一白,白|嫩大长腿往林毅腿上一搭:“给我看看?”
“其实我什么类型的歌都会,摇滚,只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已。”
“歌?什么歌?”
罗大中撇了沈言一眼,却又皱起眉头:“你说,我怎么就答应了?”
说到正事儿,沈言也正色下来:“按理说,他这么年轻,应该也没多少丰富的经历,想写出好歌,难!”
“何况,身为男人,说出去的话,还能反悔?”
将小本本递给薛瑶之后,林毅陷入沉思。
好歌也有,但太少,还销量和人气,都被小鲜肉按在地上摩擦,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毕竟人小鲜肉粉丝多……
若是能把狂风重组唱一首歌,情怀还不瞬间爆炸?
“可惜,看罗大中的态度,没戏。”
词曲甚至节奏,都与摇滚有很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