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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的兄弟叫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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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知道这些,一方面和他对房中的家具装饰风格有一定的了解,知道这是汉代的东西,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听说自己这世有一个弟弟,这个弟弟虽然不是亲生的,却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牛人,再配合上自己的年龄,他大概知道现在应该是东汉末年,那场著名的黄巾起义还没有出现,大汉朝还像一幢华丽的高楼,虽然内部已经腐朽,外表却还保持着不可一世的壮观和强大。

    虽然这个结果也不是最好。

    刘修正在想,他的“母亲”唐氏耷拉着脸从前面走了过来,眼睛一瞟刘备,刘备立刻打住了话头,躬身拜了一拜:“见过伯母大人。”

    刘修应了一声,坐着没有动,享受着未来的蜀国皇帝的服侍,却没有一点得意的感觉,反而暗暗皱起了眉头。也许是因为前世见多了伪善的人,也许是因为知道这个真正从草根崛起的皇帝最擅长的就是笼络人心,他对刘备今天的举动有些本能的警惕。

    “且!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想要读书了。自己去疯便也罢了,偏偏要拖着你去受罪,还不是想我们家出钱……”唐氏依然喋喋不休的数落着已经不见了人影的刘备,愤愤不平之色溢于言表,一边说,一边关照刘修道:“儿啊,等会儿你阿翁回来了,你就说身子还没好,读不得书,听见没有?”

    正是凭借这个优良的性格,在一个忘年交用一生的积蓄换来了一张虽然有某专家出具的鉴定证书,最后却被判定为赝品,一病不起之后,他用十年的时间让自己成为一个做伪高手,然后苦心布了一个局,让那个良心只值三千块钱的砖家付出了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代价。

    原来到现在为止,刘备还没有拜入卢植门下啊。

    拜个好老师,就等于捧了一个金饭碗,这个道理刘修也明白,前世虽然已经取消了那种师徒薪火相传的制度,可是读硕士、读博士的能有个著名的导师也是非常长脸的事,对以后的竞争大有裨益,更何况封建社会师生如父子的紧密程度,不是有人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武如此,学文亦然。

    在那一刹那,他突然明白,原来肉体的毁灭才是最彻底、最直接的,在蛮横的武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来到这里三个月,经过了震惊、恐惧、迷茫和那么一丝丝重生的庆幸,他已经接受了眼前的事实,抛弃了那些无益的哀怨,转而开始考虑眼前比较实际的困难。从这一点上来说,刘修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神经粗大到无耻地步的人,面对一切困难,他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把精力集中到解决问题上来,而不是沉迷于那些于事无补的情绪。

    看着眼前这个少年脸上温和得近乎讨好的笑容,刘修笑了,虽然他觉得那个断定他以后是个贵人的名士胡咧咧的成份比较高,却也不得不说,就算是胡咧咧,也是有点门道的胡咧咧。

    刘修看着水盆里晃动的倒影,看着自己那张国字脸眉眼之间透出的些许稚嫩和粗疏,猜想着刘备今天这反常的举动背后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为了对付那个砖家,他卧薪尝胆十年,自认为对人心的揣摩还是有一些心得的。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他一点也不怀疑,那两个看起来是偶遇的混混是受人所雇,也许他无法找到证据,但他从来也不是拘泥于所谓证据的人,相比于那些看起来公正,实质上却变了味的法律面前,他更相信自己的力量,哪怕这个力量不够强大。

    因为这个少年,就是能让万人敌关羽、张飞和赵云死心塌地的效忠,能让多智近乎妖的诸葛亮出山辅佐,能和奸雄曹操、枭雄孙权鼎足而立的英雄刘备刘玄德。

    “大兄,我把水打来了,你快冲冲吧,看你一身汗,让阿伯看见可不好。”

    见刘修不吭声,刘备无奈的撇了撇嘴,又接着说道:“这次与往常不一样,这次的先生是我们涿县的大学者卢植卢子干,他成年之后,一直在外求学为官,要不是因为身体不好,回乡养病小住,我们想见他一面都不可能,更不可能拜在他的门下读书。大兄想必知道,他是扶风大儒马融的弟子,如果能入他的门下,哪怕只是著录,以后在涿郡做个小吏也是没问题的。”

    唐氏有如连珠箭一般的话突然停了,她将刘修推开,有些担心地打量着他,迟疑地说道:“儿啊,你是真的身体还没好,还是又被那竖子几句话蒙住了心?”

    因为他到这个世上三个多月,刘备来看过他几次,可是从来没有这么主动的服侍过,相反,刘备在他面前的时候,头总是昂着的,而不是像在他的“父亲”刘元起和“母亲”唐氏面前那般温顺的低着头。

    世上没有如果,所以刘修也不再去想那些事情,反正早在十年前,在准备向那个圈内外人脉极广的砖家进行报复的时候,他就有了心理准备,更何况现在的结果看起来似乎并不是最坏呢。

    是个文盲没什么可奇怪的,问题是刘备应该知道,他为什么会提起读书这回事?

    刘修站起身,走出房间,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身体,又开始摆弄那几个石锁,直练到汗流浃背、筋疲力尽才罢手,他坐在石锁上,看着汗津津的皮肤下鼓鼓的胸肌,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休息了一会,他正准备起身去前院打桶水冲一冲身子,一个约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提着水桶快步走了过来,未语先笑。

    在大致明白了这样一个年代,又得知自己这个新家虽然还算得上小康,但绝对算不上有权有势之后,刘修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要面对的最大问题便是保住这条失而复得的小命。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刘修虽然有些书生意气,这个道理却还是懂的。他也有自知之明,艺术这东西在太平盛世也许能让他过上逍遥自在的好日子,可是在乱世之中却不能给他带来哪怕一丝安全,哪怕你能妙笔生花,也不如一把刀来得实在。

    更何况他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礼物,那便是他现在的身体非常强壮,强壮得像头牛,如果前世的他有现在一半强壮的话,他相信就算不是那两个混混的对手,至少可以溜之大吉,不至于死得那么窝囊。或许,他还会再一次站在那个砖家的面前,羞辱他一次,回报他一次。

    刘备看了他一眼,把搓好的手巾交到他手里,松了一口气道:“这样我就放心了,去读书肯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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