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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是婚礼也是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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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王思斯和秦三苗在婚庆公司的安排下,木偶似的走来走去,来到婚礼宴会厅楼上的酒店房间。

    房间布置成新房的样子。红彤彤一片。

    现在北方办婚礼普遍都这么做,省去拉着宾客看新房的环节,直接在酒店房间里拍婚礼视频。

    婚庆公司还很敬业地往墙上挂了王思斯跟连徵的婚纱照。

    有人无意间瞥到墙上的相片,定睛又看看王思斯身边的秦三苗,心想这新郎怎么变帅了?五官上都是帅哥,但是气质却完全不一样了。

    王思斯心里越来越平静。

    从最初的惶恐,痛苦,无措,绝望,到现在的心如止水。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她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境况,能比她现在的所处的更糟糕。

    这时,江星月匆匆奔进来,穿着miumiu衣领亮闪闪的小礼服,漂亮脸蛋上罕见地露出惊慌的神色。

    她穿着恨天高的红底细跟鞋,却是跑上来的。

    “思斯……”江星月深深地看向王思斯,满怀同情地握住她的手臂,“我……我在楼下看到叔叔阿姨了……”

    此时王思斯和秦三苗正在摆拍吃喜面。

    王思斯端着面碗,挑了几根正要喂给秦三苗,一听父母来了,手一抖,一碗面就扣在了秦三苗大腿上。

    秦三苗无声地跳起来,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冲进了洗手间。

    王思斯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表情。

    她彻底懵了。

    现在,她终于知道,比方才那境况更糟糕的是什么。

    她可以无视所有宾客,像皇帝的新衣那样骗自己,骗别人,就算每个人心里都知道怎么回事,只要没人当众拆穿就行。

    可是面对自己的父母,她还能怎么演下去呢?

    父母一直反对她跟连徵在一起。

    父亲总说莫欺少年穷,他们反对也不是因为连徵家条件不好。他们从没想过要让王思斯嫁个有钱人。

    高攀的日子未必好过,低就也是一样。

    他们希望王思斯快乐。自由就是快乐。

    但是连徵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不自由。

    他跟原生家庭的羁绊太深了。连家父母不懂得尊重儿子的独立性,他也学不会撇开父母独立生活。

    王思斯的父亲早就看透了这一点。

    “思斯,思斯……怎么办啊?”江星月见她愣神,急忙又抓住她的胳膊晃了晃,“现在是生死关头,你可要挺住啊!”

    王思斯任她摇晃着,并没有泪水落下来。

    眼泪好像一夜之间流尽了。

    她觉得她这辈子再也不会哭了。

    哭有什么用。

    “别怕。”王思斯声音微颤,但却十分低沉,反过来安慰江星月,“亲爱的,你去把我父母带过来吧。”

    “你想好了?坦白从宽?……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叔叔那暴脾气,当众教训你怎么办?”江星月真心为好友考虑,眼珠儿一抓,“要不我去把他们骗走吧?就说你婚礼改地方了!”

    “没事。”王思斯脸色煞白,“纸包不住火,瞒不住的。你把他们带来吧,我有办法。”

    江星月将信将疑,但还是点了点头,依言去了。心里却想,王思斯向来没主意,能有什么办法啊?大概是抱着母亲痛哭一场,或者扑通一下给她爸跪下吧。

    7

    秦三苗从洗手间回来,一张俊脸冷若冰霜,一肚子火,幸好方才那碗面不是很烫,否则烫坏了……哼,王思斯拿什么赔给他。

    秦三苗摔上卫生间的门,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

    可是,当他看见她的脸,却不由愣了一下,又多看了一眼。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她脸上有种坚毅的神情,跟她往常那副懦弱又欠揍的样子很不一样。

    “你们都出去吧。”王思斯扫视整个房间,眼神淡淡的。

    原来当一个人完全冷静下来的时候就会有气场,“新郎留下。”

    围观群众们怔了怔,鱼贯而出。

    王思斯的目光落在秦三苗脸上。

    “这事儿还是算了吧。”她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悲喜,“不用你演新郎了。”

    “……啥?”秦三苗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钱不用退了。买卖不成仁义在,我还是很感谢你的。”

    王思斯说完,提着婚纱从床上跳起来,赤脚站在地上,四下看了看,“你看到她们把鞋子藏哪儿了吗?”

    伴娘把婚鞋藏起来给新郎找,是北方婚礼惯用的环节,婚庆公司拍视频要用到,如果不玩这个他们简直不知道该拍什么。

    “你要去哪儿啊?怎么忽然变得很奇怪?”

    秦三苗眼尖,瞥见12寸高的水晶鞋在窗帘后头,走过去拿在手里,“你穿这个能走路吗?”

    “给我穿上!”王思斯提着婚纱,坐在床边,把白皙的双脚伸向秦三苗。

    秦三苗一愣,他长这么大,还没给女生穿过鞋。

    “快点儿啊!”王思斯有些不耐烦,轻轻踢了他一脚,“我赶时间呢!”

    鬼使神差的,秦三苗竟没再说什么,而是顺从地单膝蹲地,仔细地帮王思斯穿好水晶鞋。

    “你的新郎回来了?”秦三苗以为是正主回心转意了,所以自己这个冒牌的才可以退下,“恭喜你啊。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回来了,就别问为什么,好好在一起吧。”

    毕竟今天是她的大日子。一个女人的婚礼,这辈子能有几次?因此秦三苗还是满怀善意。

    “他就算是回来,我也不会要了。”王思斯已经打定主意,眼睛里像飘过了雪,冰冷而模糊,“我不会再逃避了。我要趁今天,彻底解决这件事,并且跟我的父母和解。”

    也许是秦三苗方才那两句软话,让王思斯生出一种信任感,况且她现在没有别人,孤军奋战。

    王思斯攥住他的手。

    她的手在微微发颤。

    “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是个害怕站在人群中央的人。我站在讲台上说话会紧张,也从来不喜欢抛头露面……我本来连婚礼都不想办,想旅行结婚就算了,但是连徵说要给我一个仪式,说我只要躲在他身后就好……”

    看得出,她在害怕。可是她的眼神又那么平静。

    一个女孩儿,被逼到这个份上,也真是不容易。

    几乎是下意识的,秦三苗回握住她的手。

    ……像是得到了一点力量。

    王思斯的情绪平复了许多,不再是虚张声势,而是从内心深处涌现了一些勇气,“吃完饭再走吧,这应该是你参加过的,最独特的婚礼。”

    王思斯拍了拍秦三苗的手背,提起婚纱站起身,踩着12寸的水晶鞋,健步如飞地走出房间。

    8

    婚礼现场很乱。

    宴会厅出没着不同年龄段和各个阶层的宾客。

    徐雪娇和陈楷两口子在现场帮忙招呼老同学。江星月陪着王思斯的父母,一路插科打诨,心里为她着急,可是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除了没有新郎,这婚礼上的一切都有条不紊。

    王思斯穿着婚纱,独自出现在宴会厅大门口。

    司仪看一眼手表,大步朝她走来,皱了皱眉,压低声音说,“新郎呢?怎么还不就位?刚才我还看见他呢!”

    司仪左右看看,没瞧见方才那个帅新郎,不由有些不耐烦,“再拖,吉时可就要过了!”

    “什么吉时不吉时的,是你着急要赶下一场吧。”王思斯一脸生无可恋,一把抢过司仪手里的话筒。

    “你走吧,这儿没你的事了。”

    司仪懵了。

    “没我事儿了?哎,你还真别跟我较劲,今天没有我,我看你怎么收场!”

    这司仪当这么久,还没见过婚礼当天敢跟他叫板对着干的新娘,没好气地说,“你赶紧把新郎找来,不然我可真走了!”

    他以为王思斯是说气话,伸出手去想把话筒抢回来。

    王思斯手往怀里一躲,顺势转身走了,“我的婚礼不需要新郎。也不需要司仪。你走吧,钱不用退。”

    ……她很久没这么大方了吧。钱啊,这些都是钱。无论是给秦三苗的还是给司仪婚庆的,眼睁睁地都扔掉了。

    ……就像他和她之间的一切。好像做了一场梦。那爱情凭空产生,凭空消失,最后眼睁睁地不见了,却无能为力。

    王思斯一手提着婚纱,一手拿着话筒,踏上舞台,一步一步往婚宴正中走去。

    9

    林尽染在“夜宵”叶笑的陪同下迈出电梯,被平民婚礼现场的嘈杂程度微微震惊了一下。

    现场乱糟糟的,有小孩子跑来跑去,跟他惯常参加的那种贵族式的草坪婚礼,氛围完全不同。

    “夜宵”穿了一件黑色克罗心的卫衣,裤子上印着正反字母“P”的水晶亮片,鞋是限量版最新款的椰子鞋,可是他这身装备在这里却没人认识,也并没有人因此多看他一眼。

    “夜宵”有点儿沮丧。

    林尽染穿的正式些,灰色休闲西装和米色长裤,既显示了应有的尊重,又没有很隆重。他从小到大已经习惯无懈可击,总是在细节上机关算尽,就算出门去趟超市,也必须打扮得体。

    这时一个小孩捧着一杯可乐跑过,一头撞在林尽染的大长腿上……

    整整一纸杯的可乐都洒在了他裤子上。

    林尽染有点儿懵。

    “夜宵”反应快,急忙找来纸巾,胡乱往林尽染裤子上捂。

    “你这小崽子,怎么不看路?”

    “夜宵”咬牙切齿,出手却也不敢重,轻轻给了那小孩一脑勺。

    那小孩皮肤有点儿黑,朝他龇牙扮了个鬼脸,转身跑掉了。

    “这地方档次真不行。”夜宵又抽出一叠纸巾,殷勤地帮林尽染擦裤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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