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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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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奇战

    【提示】

    本篇以《奇战》为题,旨在阐述作战中如何运用出奇制胜的原则和方法问题。它认为,在对敌作战中,为了达成“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作战效果,应当采用“惊前掩后,冲东击西”的佯动惑敌的战法,使敌人对我无从防备。这样,就能战胜敌人。“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这是我国春秋末期大军事家孙武最早提出的战争名言,其实质是强调进攻的突然性问题。而要达到对敌实施攻击的突然性,则必须采用隐密而巧妙的战法,在敌人未曾意想之时,突然攻击其没有防备的薄弱环节,才能一举置敌人于死地,从而达成出奇制胜的作战目的。三国时期的魏将邓艾偷渡阴平的灭蜀之战,就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出奇制胜的著名战例之一。

    魏景元四年(公元263年)九月,魏军兵分三路攻蜀。镇西将军钟会率领魏军主力攻入汉中后,顺阳平关(今陕西勉县西)直下,企图一举夺取剑阁险关而进逼蜀都成都。但是,由于蜀将姜维率领主力凭险抗御,使钟会所部受阻于剑阁而不得前进。然而,由征西将军邓艾所率的另一路魏军,却选择了“从阴平由邪径经汉德阳亭趣涪”这条为蜀军所不曾设防的进攻路线。邓艾军经过无人之地七百里,历尽艰难险阻。从现象上看,选择这条迂远难行的路线,对魏军进攻作战似乎不利,但实际上,却使魏军绕开了蜀军主力,在敌人不曾意想和设防的路线前进,恰恰成了直趋蜀都成都的捷径,从而顺利达成了出奇制胜、一举灭蜀的战略目的。孙子所揭示的“以迂为直,以患为利”(见《孙子兵法·军争篇》)和“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见《孙子兵法·计篇》)的作战指导原则,在邓艾攻蜀作战的实践中得到了极为成功的运用,这也正是邓艾顺利灭蜀的重要原因。

    【译文】

    大凡战争中所说的用“奇”,指的是进攻敌人所无防备之处,出击敌人所未意想之时。在与敌人交战之际,要采用惊扰其前而掩袭其后,声冲其东而实击其西的佯动战法,使敌人迷茫失主而不知道怎样进行防备。这样作战,就能胜利。诚如兵法所说:“发现敌人有虚弱之点,我就一定采取出奇制胜战法袭击它。”

    三国时期,魏元帝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元帝曹奂下诏命令各路魏军征伐蜀国,大将军文王司马昭担任总指挥,他派遣征西将军邓艾率部牵制蜀将姜维;雍州刺史诸葛绪率部截击妻维,使其不能退回蜀国内地。邓艾则派天水郡太守王颀等将率部直接进攻姜维营垒,陇西郡太守牵弘从前面进行拦击,金城郡太守杨欣率部迂回甘松岭以侧击姜维背后。姜维听说魏将钟会所率诸军已经进入关中,于是引兵退还。魏将杨欣等率部跟踪追击到强川口,双方展开激战,姜维战败退走。姜维听说雍州刺史诸葛绪所部已经驻屯桥头截断了道路,便从孔函谷进入北道,打算从雍州刺史诸葛绪军背后绕过回蜀。诸葛绪获悉了姜维的行动企图后,立即退兵三十里。姜维率军进入北道三十里时,听说诸葛绪军已经退却,便又引军折回,从桥头通过,诸葛绪也就随即急速返回进行拦截,但迟到一天而未赶上。姜维于是引兵向东退却,回到剑阁进行防守;魏将钟会率兵进攻姜维,但没有能够取胜。邓艾这时上书献策说:“如今敌人已遭到挫折,我们应当乘势追击,从阴平小路经过汉时德阳亭直插涪城,也就是从剑阁以西百余里绕道而进,前出至距成都三百里的地方,采用出奇制胜战法直捣敌国腹心地区。那么,防守剑阁的姜维军必定回援涪城,钟会所部就可从大道长驱直进;如果剑阁的姜维军不回援,则接应涪城的援兵就很少了。兵书上说‘进攻敌人所无防备之处,出击敌人所未意想之时’。现在我们如能奇袭敌人空虚之处,击败蜀军则是必然之势。”(是年十月)邓艾率军从阴平道进军通过了七百余里的无人地区,他们凿山开路,架设栈道;由于山高谷深,进军极为艰难,粮运将断,几乎陷入绝境。邓艾亲自以毡裹身,从山上翻滚而下;将士们都攀树木爬悬崖,如同水中游鱼一个接一个地前进。邓艾部队先期进至江油城,该地蜀军守将马邈不战而降。蜀国卫将军诸葛瞻获此消息后,把部队从涪城撤往绵竹,摆好阵势等待邓艾军。邓艾派遣其子邓忠率部进攻蜀军右翼;司马师纂率部进攻蜀军左翼。但邓忠和师纂出战不利,都退了回来,并且说:“敌人不可战胜。”邓艾一听大怒,说:“生死存亡之分界,就在今天这一仗,哪有什么不可战胜之说!”邓艾怒责邓忠和师纂等人,并要将他们斩首示众。邓忠和师纂赶紧重新出战,结果大败蜀军,击斩诸葛瞻和尚书张遵等人,乘胜进抵成都城北之雒县。在魏军兵临成都的形势下,蜀国后主刘禅被迫派出使者向邓艾请降,魏军于是灭亡了蜀国。

    【原文】

    凡战,所谓奇①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②

    三国魏景元四年③,诏诸军征蜀,大将军司马文王④指授节度,使邓艾⑤与蜀将姜维⑥相缀连⑦;雍州刺史诸葛绪邀维,令不得归。艾遣天水太守王颀等直攻维营,陇西太守牵洪⑧邀其前,金城太守杨欣诣甘松⑨。维闻钟会⑩诸军已入汉中⑾,退还。欣等蹑于强川口⑿,大战,维败走。闻雍州⒀已塞道,屯桥头⒁,从孔函谷⒂入北道,欲出雍州后。诸葛绪闻之,却还三十里。维入北道三十里,闻绪军却,〔寻〕还,从桥头过,绪趣⒃截维,较一日不及。维遂东还守剑阁。钟会攻维,未能克。艾上言:“今贼摧折,宜遂从阴平⒄由邪径⒅经汉德阳亭⒆趣涪⒇,去剑阁西百里,去成都(21)三百里,奇兵冲其腹心。剑阁之守必还赴涪,则会方轨(22)而进;剑阁之军不还,则应涪之兵寡矣。军志(23)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今掩其空虚,破之必矣。”〔冬十月〕,艾自阴平道行无人之地七百余里,凿山通道,造作桥阁(24),山高谷深,至为艰难,粮运将匮(25),频至危殆。艾以毡自裹,推转而下(26),将士皆攀木缘崖,鱼贯(27)而进,先登至江油(28),蜀守将马邈降。蜀卫将军诸葛瞻(29)自涪还绵竹(30),列阵待艾。艾遣其子惠唐亭侯忠等出其右,司马师纂等出其左。忠、纂战不利,并退还,曰:“贼未可胜。”艾怒曰:“存亡之分,在此一举,何不可之有?”乃叱忠、纂等,将斩之。忠、纂驰还更战,大破〔之〕,斩瞻〔及尚书张遵等首〕,进军到雒(31)。刘禅(32)遣使请降,遂灭蜀。(33)

    【注释】

    ①奇:与下篇《正战》之“正”构成一对相反相成的军事术语。“奇正”论,乃是我国古代兵家研究克敌制胜的一种军事辩证理论。“奇正”之说虽最早见于《老子》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但作为完全意义上的军事理论则始见于《孙子兵法·势篇》:“三军之众,可使毕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孙子这里虽然既强调了奇正二者相区别的一面,也肯定了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一面,但对奇正概念的内涵却未展开论述。战国时期的军事家孙膑在继承其先世孙武的军事思想基础上,对“奇正”论有了创新性的阐发。他在《孙膑兵法·奇正篇》明确指出:“同,不是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又说:“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可见,“正”是指一般的、正常的,“奇”是指特殊的、变化的;在正常情况下是“正”者,在特殊情况下可变为“奇”,反之亦然。“奇正”理论在战争中的广泛应用,大体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在兵力部署上,担任警戒守备任务的部队为正,担任机动出击的部队为奇;箝制敌人的部队为正,突出敌人的部队为奇。在作战方式上,正面进攻为正,侧翼迂回为奇;明攻为正,暗袭为奇。在战术变换上,一般战法为正,特殊战法为奇;常法为正,变法为奇,等等。本篇所讲的“奇”,是就战术战法而言。

    ②敌虚,则我必为奇: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意思是,发现敌人有虚弱之点,我就采用出奇制胜战法袭击它。

    ③魏景元四年:即公元263年。景元,是魏元帝曹奂的年号。

    ④司马文王:即魏将司马懿之子司马昭。马本及诸本皆作“司马宣王”(即司马懿),显误。魏火蜀之战是在景元四年(公元263年),此时,宣王司马懿已故去十二年(即亡于魏嘉平三年,公元251年)。故据史校改。

    ⑤邓艾:三国魏将。义阳棘阳(今河南新野东北)人,字士载。初为司马懿掾属,建议屯田两淮,广开漕渠,发展生产。后升任征西将军,与蜀将姜维相拒。景元四年同钟会分军灭蜀。后为钟会诬告以谋叛罪被杀。

    ⑥姜维:三国蜀将。原为魏将,后归蜀汉,为诸葛亮所器重,授任具为征西将军。亮死后,他继领其军,官至人将军,率师多次攻魏无功。魏攻蜀之战,他坚守剑阁抗击魏军主力。蜀主刘禅出降,他被迫降于魏将钟会。后钟会叛魏,他伪与联结,企图乘机复蜀,事败被杀。

    ⑦缀连:本谓连结,这里指保持接触以吸引对方。

    ⑧牵洪:人名,原作“牵弘”,《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宋太祖赵匡胤父讳(“弘殷”之“弘”)而援引时改“弘”为“洪”。

    ⑨甘松:即甘松岭,位于今甘肃迭部东南。

    ⑩钟会:三国魏将。颖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东)人,字士季。魏大将军司马昭的重要谋士,官至司徒,封东武亭侯。魏火蜀之战时,他任镇西将军,率主力十二万进攻汉中,继攻剑阁受阻。灭蜀后,因叛魏被杀。

    ⑾汉中:郡名。秦置。三国时属蜀,后为魏攻占,治所南郑(今陕西汉中东)。

    ⑿强川口:因强水出阴平西北之强山,故名强川。

    ⒀雍州:即雍州刺史诸葛绪的代称。

    ⒁桥头:地名。位于今甘肃文县东南。

    ⒂孔函谷:山谷名。位于今甘肃舟曲东,亦即白龙江谷。

    ⒃趣(cù):谓急速,赶快。

    ⒄阴平:古县名。西汉置。位于今甘肃文县西北。因其地处摩天岭之阴而得名,是陇南入蜀的必经之路,东经阳安关可通汉中,南出江油、涪县可达成都。

    ⒅邪径:谓险僻小路。

    ⒆汉德阳亭:西汉时的故亭,东汉时因亭置县。位于今四川剑阁西北。

    ⒇涪:即涪县,位于今四川绵阳东北。

    (21)成都:马本及唐本作“城都”,今从王本和汪本。成都,三国蜀都,今属四川。

    (22)方轨:谓平坦的大道。

    (23)军志:犹言兵书。这里指《孙子兵法》。

    (24)桥阁:亦称栈图,谓栈道,即在险绝之处,凿崖架木,以为通道。

    (25)匮(kuì):缺乏,困难。

    (26)推转而下:外力助推使之滚动而下。

    (27)鱼贯:像水中鱼游一样先后接续不断。

    (28)江油:地名。位于今四川江油北。

    (29)诸葛瞻:诸葛亮之子,字思远。蜀后主时,任骑都尉、行都护卫将军平尚书事等职。邓艾率军自阴平入蜀,瞻督军进至涪县不前,致艾军得以越过马阁山险,直趋成都。瞻自涪退军绵竹后,与艾军交战中兵败被杀。

    (30)绵竹:位于今四川绵竹东南。

    (31)雒:马本及唐本皆误作“汉中”,今据史校改。雒,即雒县,广汉郡治所,位于今四川成都北。

    (32)刘禅:三国蜀后主。刘备之子,字公嗣,小字阿斗。初由诸葛亮辅政,亮卒后,他任用宦官黄皓,朝政日趋腐败。炎兴元年(公元263年)魏军迫近成都,他被迫出降,后被封为安乐公。

    (33)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邓艾传》。

    42.正战

    【提示】

    本篇以《正战》为题,旨在阐述在何种条件下使用“正兵”作战的问题。它认为,在道路不能畅通,粮饷不能前运,计谋不能诱敌,利害不能惑敌的情况下,只有使用“正兵”,即使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大部队,采取“且战且前”、步步推进的正规战法,才能深入敌方,夺取胜利;否则,是无法实施远程作战并取得胜利的。此篇与前篇《奇战》,从相反相成的两个侧面,进一步论述了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兵力部署和作战方法而制敌取胜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作战指导原则问题,完全体现了孙子所揭示的“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见《孙子兵法·势篇》)这一军事斗争的客观规律性。

    东晋义熙十二年(公元416年),晋安帝司马德宗乘后秦皇帝姚兴新亡,国内政局不稳之机,派遣中外大都督刘裕率师北攻后秦。刘裕以冠军将军檀道济等为前锋,集中优势兵力,采用分进合击、步步推进的正兵战法,迅速攻占洛阳,为晋军进一步西进夺取潼关、长安,灭亡后秦,奠定了胜利的基础。檀道济作为晋军前锋的指挥官,他不仅善于从远程作战的具体条件出发,在作战指挥上较好地体现了孙子的“以正合,以奇胜”的指导原则,而且能够本着“伐罪吊民”(见《宋书·檀道济传》)的目的,在政治上贯彻执行宽俘恤民的正确政策。这一点恰是晋军迅速取胜和赢得后秦民众感悦归附的重要原因。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前进道路不能畅通无阻,粮饷供应不能运进保障,所施计谋不能诱敌就范,所设利害不能迷惑敌人,在这种情况下作战,就必须采用正兵作战。所谓“正兵”、是指使用经过选拔而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赏罚严明、号令统一的正规大部队,采取边打边进、步步为营的正面进攻战法,这样作战就能取得胜利。诚如兵法所说:“不使用大部队实施正面进攻战法,怎么能够进行远程作战呢!”

    东晋将领檀道济随同中外大都督刘裕北伐后秦而担任晋军前锋指挥官,他率军正面进攻洛阳,采取(分进合击,步步推进的)正规战法,迅速攻城破垒,俘获敌人四千余人。这时,有人建议将俘虏杀掉集中一起封土作高冢以炫耀晋军之武功。但檀道济却反对说:“讨伐罪恶,安抚人民,恰是今日应作之事。帝王的军队是以申张正义为法度,为什么一定要杀人?”随后将俘虏全部释放遣送回家。于是,后秦民众为之感化而欣悦,相继前来归附的人很多。

    【原文】

    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①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②。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③

    宋檀道济④为高祖⑤北伐前锋,至洛阳,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⑥。议者谓应戮以为京观⑦。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王师以正为律,何必杀人?”皆释而遣之。于是戎夷⑧感悦,相率归之者众。⑨

    【注释】

    ①推计:谓行以计谋。唐本作“计谋”,王本及汪本作“诡计”,皆可。

    ②正兵:本篇这里是指经过选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采取“且战目前”、步步推进的正面进攻的大部队。

    ③非正兵,安能致远: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若非正兵,安能致远。”

    ④檀道济:南朝宋将领。高平金乡(今山东金乡北)人。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东晋安帝元兴三年(公元404年)从刘裕讨桓玄入建康(今南京),官至冠军将军。义熙十二年(公元416年)又从刘裕北伐后秦担任前锋,以正兵战法“长驱而进”,迅速攻占洛阳。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代晋称帝建宋后,进位司空,镇守寻阳(今江西九江)。后为宋文帝(刘裕第三子刘义隆)所疑忌被杀。

    ⑤高祖:指南朝宋武帝刘裕。但刘裕统兵北伐后秦之时,尚未代晋称帝,官至太尉,封宋王。

    ⑥四千余人:汪本误作“四十余人”,今据史校改。

    ⑦京观:亦称“京丘”。古代战争,胜利者为炫耀其武功,常常将敌尸收集一起封土作高冢,称为“京观”。⑧戎夷:这里是对后秦人的诬称。

    ⑨本《正战》篇,马本及唐本、王本均无史例原文,仅在《正战》篇目下注有“与前《车战》同断”字样。据清咸丰三年(1853年)麟桂刊本《水陆攻守战略秘书七种》之《百战奇略·正战》篇下注文,所谓“与前《车战》同断”,是指《正战》史例与前《车战》史例相同。为保持《百战奇略》一书具有百战百例这一特点的完整性,故据汪本《百战奇法·正战》篇史例补入,该史例系出自《宋书·檀道济传》。

    本篇之后的《重战》、《佚战》、《乱战》、《合战》四篇与《正战》情况相同,所缺史例皆据汪本补入,这里一并说明,以下各篇不再详注。

    43.虚战

    【提示】

    本篇以《虚战》为题,旨在阐述在敌我力量对比上,我处于势虚力弱的情况下,如何摆脱被动、争取主动的问题。它认为,在对敌作战中,如果我军力量虚弱,则应以“示形”之法伪装成力量充实雄厚的样子,使敌人摸不透我军的真实情况,它就不敢轻率进攻我。那么,我就可以保全实力,伺机再战了。力量虚弱而“伪示以实形”,实际上是一种以假乱真、迷惑敌人的方法,这在古代战争中,常常是处于弱军一方,用以保存自己、待机破敌的一种战法。

    本篇所引诸葛亮大摆“空城计”智退司马懿的事例,虽是“示形”惑敌的典型例子,但未必符合历史实际。此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三事”。裴氏在作注时已对诸葛亮大摆“空城计”一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我们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因为,首先,与史实不符。阳平地处汉中,蜀建兴五年(公元227年),诸葛亮初屯阳平之时,司马懿尚为荆州都督,镇守宛城(今河南南阳)。至建兴九年(公元231年)三月,司马懿始奉诏与诸葛亮相拒于关中,而在此前后并未发生汉中阳平交战事。其次,与情理不符。既然司马懿亲率二十万大军抵御蜀军,且又探明亮兵少力弱,那么,从兵力对比上看,懿兵乃二十倍于亮兵。司马懿本可以凭借其压倒的绝对优势兵力,乘机围攻诸葛亮而一举歼灭之,怎么会因为疑亮有伏兵而率兵退走北山呢?这显然是不符合司马懿一贯用兵的特点的。另据《三国志·蜀书·魏延传》载称:“延每随亮出,辄欲请精兵万人,与亮异道会于潼关,如韩信故事,亮制而不许。延常谓亮为怯,叹恨己才用之不尽。”既然诸葛亮不肯让魏延统兵万人单独行动,那么,又怎么令其率重兵东下,而自己以少数兵力坐守孤城阳平呢?以上是我们阅读和研究此例不可不加注意的问题。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倘若我军兵力虚弱,应当伪装成实力强大的样子,使敌人无法摸清我军力量的虚实情况,敌人必定不敢轻易与我交战。这样,我就可以保全实力不受损失。诚如兵法所说:“敌人所以无法同我交战,是由于我采取示形之法而改变其进攻方向的缘故。”

    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率军驻守在阳平关,派部将魏延等率主力东进,只留下万余人守卫阳平城。魏国大将司马懿率军二十万人前去抵御诸葛亮,与东进的魏延军错道而行,径直进至距诸葛亮六十里的地方,其侦察人员回来向司马懿报告说:诸葛亮所在阳平城中兵力不多,力量虚弱。而诸葛亮也知道司马懿军即将来到,担心他向自己逼近,打算开赴魏延处,却因彼此相距太远,事态紧迫已经来不及了。因此,蜀军将士个个惊慌失色,不知应当采取什么办法。然而,诸葛亮却神态自若,镇静如常。他命令城中蜀军都放倒旗帜,停息鼓声,不准随便走出营帐;又命令士兵大开四面城门,于门前洒水扫地。司马懿一贯认为诸葛亮用兵谨慎持重,而现在却又摆出虚弱的姿态,因此怀疑诸葛亮于城中埋设有伏兵,于是便率领大军退往北山之下。到了第二天吃饭的时候,诸葛亮同他的参谋助手们拍手大笑说:“司马懿一定认为我故意装出怯弱的样子,埋设着强大的伏兵,所以才沿着山麓退走了。”蜀军侦察人员此时回来报告的情况,完全像诸葛亮所预料的那样。司马懿后来知道了这个情况,深为悔恨。

    【原文】

    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①

    三国蜀将诸葛亮在阳平道②,魏延③诸将并兵东下,亮惟留万余守城。魏司马懿率二十万众拒亮,与延军错道,径前,当亮军六十里,候还白懿云亮城中兵少力弱。亮亦知懿军垂至,恐与己相逼,欲赴延军,相去又远,势不能及,将士失色,莫知其计。亮意气自若,敕命军中皆偃旗息鼓,不得妄出;又令大开四门,扫地却洒。懿尝谓亮持重,而复见以弱势,疑其有伏兵。于是,率众北趋山。明日食时,亮与参佐④拊手大笑曰:“司马必谓吾怯,将有强伏,循山走矣。”候还白,如亮言。懿后知之,深以为恨。⑤【注释】

    ①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马本及诸本皆将“得”字误作“敢”,不符原义,故改。

    ②阳平道:即阳平关。故址在今陕西勉县西。

    ③魏延:三国蜀将。义阳(今河南桐柏东)人,字文长。

    初以部曲随刘备人蜀,以勇著称,屡有军功,累官至征西大将军。诸葛亮死后,他与长史杨仪争权,兵败被杀。

    ④参佐:谓僚属,助手。

    ⑤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三事”。

    44.实战

    【提示】

    本篇以《实战》为题,旨在阐述对实力雄厚的敌人作战应取何种指导原则的问题。它认为,对于“势实”之敌,应当严阵以待,周密防范。只有这样,敌人对我才不敢轻举妄动。本篇所引“实而备之”,乃是孙子著名的“诡道十二法”之一,其意思是,对于力量充实雄厚的敌人,要严加防备它。历史经验表明,对于势强之敌,固然应当严加防备,而对势弱之敌,也不可以放松戒备。对于任何敌人,只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到有备,才能实现无患。这是为战争实践所一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奉刘备之命而率军驻屯荆州江陵的关羽,乘曹操调兵到淮南与孙权部队作战之机,亲率主力北上进攻据守于樊城的曹仁军。攻樊之战,虽是关羽策应刘备与曹操争夺汉中的战略计划的一个重要步骤,并且取得了俘官斩将而“威震华夏”的军事胜利,但是,必须看到,此役由于关羽亲率主力北攻曹仁而与曹军胶着于樊城不得脱身,致使其江陵后方处于空虚无备状态,加之关羽因一时得胜而“意骄志逸”(见《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完全丧失了对东吴孙权觊觎荆州野心的警惕和防范,这就给曹操破坏孙刘联盟和为吴军后来袭取荆州造成可乘之隙。所以,北攻樊城之战,关羽虽然在战术上取得了某些胜利,但在战略指导上他却犯了因胜而骄、因骄而疏于戒备的大错,而最终铸成丧失荆州,败走麦城的可悲结局。这是读史者不可不引以为训的。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敌人力量充实强大,我军应当严阵以待;周密防备它。这样,敌人就一定不敢对我轻举妄动了。诚如兵法所说:“对于力量充实强大的敌人,要严加防备它。”

    三国时期,蜀国先主刘备尚为汉中王的时候,他任命关羽为前将军,授予其符节斧钺,让他率兵驻扎在江陵地区,这一年(公元219年),关羽留下部分兵力驻守公安和南郡两地,以防东吴来犯,自己亲率主力北上,进攻驻守樊城的魏国大将曹仁所部。曹操急忙派遣于禁等将率兵援救曹仁。时值秋季大雨,汉水暴涨泛滥,于禁所率七军都被洪水淹没,于禁本人投降了关羽,其部将庞德被关羽执杀。加之梁县、郏县和陆浑等地起义民众有的在遥远之地接受关羽的官印封号,成为他的支系同党力量,因此,关羽的声威一下震动了整个中原地区。

    【原文】

    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①

    三国蜀先主为汉中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假节钺,屯江陵。是岁,羽留兵屯公安、南郡,以备吴,而率兵攻魏将曹仁于樊。曹公遣于禁等救仁。秋,大雨,汉水泛滥,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庞德②被诛。梁、郏、陆浑群盗③或遥受羽印号,为支党,羽威震华夏。④

    【注释】

    ①实而备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庞德:南安獂道(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字令明。初随马腾、马超,后归曹操,官至立义将军。

    ③群盗:指梁县、郏县和陆浑等地的起义民众。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关羽传》。

    45.轻战

    【提示】

    本篇以《轻战》为题,旨在阐述轻率出战的危害性。它认为,对敌作战必须准确判断敌情而后出兵,方能战胜敌人。倘若不研究敌情就轻率进兵,不制定周密计划就贸然出战,就必定被敌人打败。“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句,系引自《吴子》一书。这里所说的“勇者”,是指有勇而无谋的鲁莽将领;“轻合”,是说轻率与敌交战。本篇继《计战》之后,再一次集中地论述了从敌情实际出发,进行战争谋划的重要性,剖析了“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严重危害性,提出了“料敌详审而后出兵”的重要作战指导原则。这是十分可贵的思想。

    发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是春秋时期晋楚两诸侯国争霸中原的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战争。从当时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看,楚军明显优于晋军。然而,战争的结局却是楚败而晋胜。楚军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在作战指导上缺乏周密计划,存在侥幸取胜的心理,是“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典型战例。作为楚军统帅的子玉,骄傲轻敌,刚愎自用,气量狭窄,性情急躁。晋文公正是利用子玉这些致命弱点,以“拘宛春于卫”(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手段,激怒子玉错误地作出决战的决定。由于子玉不察敌情而轻率出战,先是中了晋军“退避三舍”(同上)的诱敌之计,继而在接战中又误断晋军“伪遁”是不支而退。于是,贸然下令追击,终于导致连丧左、右两军,“楚师败绩”的结局。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必须首先做到判断敌情周详准确,然后再出兵与敌人攻战。如果不研究敌情就轻率前进,不进行周密谋划就贸然出战,就一定要被敌人打败。诚如兵法所说:“有勇无谋的将领必定会轻率与敌人交战,轻率与敌交战而不考虑有利与否是不可取的。”

    春秋时期,晋文公率军与楚国军队交战于城濮。晋文公了解到楚军统帅子玉自负好怒、狭隘急躁的弱点,于是以囚禁其派往晋军的使者宛春的办法来扰乱他的情绪。子玉果然中计上当,盛怒之下贸然率军进攻晋军,结果楚军被打得大败。

    【原文】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①

    春秋晋文公与楚战②,知楚将子玉③刚忿褊急,文公遂执其使者宛春以挠之。子玉怒,遂乘晋军,楚军大败。④

    【注释】

    ①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语出《吴子·论将第四》。

    ②晋文公与楚战:即春秋时期的晋楚城濮之战。

    ③子玉:即楚国贵族成得臣。楚成王时,因其伐陈有功,而继子文为令尹。城濮之战后因兵败而自杀。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46.重战

    【提示】

    本篇以《重战》为题,乃取“持重”之义,旨在阐述如何坚持慎重用兵的指导原则问题。它认为,对待战争必须持慎重态度,不可轻率行事而妄启战端。对敌作战中,只有真正做到“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才能使自己避免陷于危亡之地。这里所说的“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乃是本篇所强调的用兵“须务持重”的指导原则的生动体现和根本标志,它实质是讲用兵打仗必须依据客观情况的利弊而决定动止。就是说,情况对我有利对就向敌人发动进攻,情况对我不利时就停止进攻敌人。可见,无论是“见利则动”,还是“不见利则止”,都是用兵“持重”的表现。本篇所强调的“须务持重”的作战指导原则,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春秋时期发生在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六月的晋楚鄢陵之战,就晋军方面来看,便是生动体现用兵“须务持重”指导原则的战例。当时,楚国与郑国等联军已迫近晋军而摆开了阵势。面对楚军方面的攻势,晋军军吏十分担心,而在商讨战守之策时,大体上形成了三种主张意见:一是以中军副将范文子(士燮)为代表的,他以“外宁必有内忧”(见《左传·成公十六年》,下同)为辞,力主“释楚”而不战;二是以中军主将栾书为代表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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