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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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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后汉建安年间,沛国郡人陈羡任西海都尉。他的部下王灵孝无缘无故逃跑,陈羡想杀他。过了不久,王灵孝再次逃跑。陈羡长时间不见他回来,就拘押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报告了实情。陈羡说:“这一定是鬼魅带走了,应该去找他。”于是带领步兵骑兵几十人,带着猎犬,在城外来来回回地寻找,果然发现王灵孝在一座空坟里。听见人声狗声,鬼怪就躲避逃走了。陈羡派人扶着王灵孝回来,他的样子已经很像狐狸了。一点也不再和人交流,只是哭喊“阿紫”。阿紫是狐狸的名字。过了十多天,才稍稍有些清醒。他说:“狐狸开始来的时候,在屋子角落鸡栖息的地方,变成了漂亮女人的样子,自称是阿紫,招引我。像这样不止一次。忽然有一次就跟着她去了,她就做了我的妻子,晚上总是一起回到她家,遇见狗也不觉醒。”说是快乐无比。道士说:“这是山中鬼魅。”《名山记》记载说:“狐狸,是上古的淫妇变的,她的名字叫阿紫,变成狐狸,所以狐狸精常自称阿紫。”

    宋大贤杀狐

    南阳西郊有一亭(1),人不可止,止则有祸。邑人宋大贤以正道自处,尝宿亭楼,夜坐鼓琴,不设兵仗。至夜半时,忽有鬼来登梯,与大贤语,眝目磋齿(2),形貌可恶。大贤鼓琴如故。鬼乃去,于市中取死人头来,还语大贤曰:“宁可少睡耶?”因以死人头投大贤前。大贤曰:“甚佳!吾暮卧无枕,正欲得此。”鬼复去,良久乃还,曰:“宁可共手搏耶?”大贤曰:“善。”语未竟,鬼在前,大贤便逆捉其腰。鬼但急言死,大贤遂杀之。明日视之,乃老狐也。自是亭舍更无妖怪。

    【注释】

    (1)南阳:郡名。秦置,汉时沿置,属荆州部,郡治宛县(今河南南阳)。

    (2)眝(chēng)目:瞪眼。

    【译文】

    南阳西郊有一座亭,人不能在那里止宿,止宿就会遇到灾祸。当地人宋大贤以正道立身处世,他曾经在亭楼住宿,晚上坐着弹琴,没有准备兵器。到半夜时,忽然有个鬼登上楼梯,跟宋大贤说话,它瞪着眼睛,磨着牙齿,形貌很可怕。宋大贤仍旧弹琴。鬼于是离开了,到街市上拿来一个死人头,回来对宋大贤说:“可以稍微睡一会儿吗?”于是把死人头扔到宋大贤面前,宋大贤说:“很好!我晚上睡觉没有枕头,正想得到这个呢。”鬼又离开,很久才回来,说:“可以一起搏斗吗?”宋大贤说:“好。”话没说完,鬼来到面前,宋大贤就迎上去抓住它的腰。鬼只是急急忙忙地说死,宋大贤于是就杀了它。第二天看它,竟是一只老狐狸。从此亭舍再也没有妖怪了。

    郅伯夷击魅

    北部督邮西平郅伯夷(1),年三十许,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君章孙也。日晡时(2),到亭,敕前导入且止(3)。录事掾白(4):“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5)。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暝,楼镫阶下复有火(6)。敕云:“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必有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日既暝,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讫(7),卧。有顷,更转东首,以帑巾结两足(8),帻冠之,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脱,几失,再三,以剑带击魅脚,呼下火上,照视之,老狐,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髻百余(9)。因此遂绝。

    【注释】

    (1)督邮:官名。郡守的重要属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司狱讼捕亡。西平:郡名。东汉建安年间分金城郡置。治所在西都(今青海西宁)。辖境相当于今青海湟源、乐都间湟水流域地。

    (2)晡(bū):申时,即下午三点至五点。

    (3)前导:我国古代官吏出行时前列的仪仗。

    (4)录事掾(yuàn):官名,指掌管文书记事的佐史。掾,官府中佐助官吏的通称。

    (5)解:禳除,向鬼神祈祷消灾。

    (6)镫(dēng):膏镫。也称锭、钉、烛豆、烛盘。古代照明用具。青铜制,上有盘,中有柱,下有底。或有三足及柄。盘所以盛膏,或中有锥供插烛。

    (7)《六甲》:书名。讲述道家的遁甲之术。

    (8)帑巾:大巾。

    (9)髡(kūn):剃去毛发。

    【译文】

    北部督邮西平郡人郅伯夷,年纪三十多岁,非常有才而且果断,是长沙太守郅君章的孙子。一天申时来到一个亭前,命令前面的仪仗人员进入亭中并住下来。录事掾说:“现在天还早,可到前面的亭去。”郅伯夷说:“我想写文书。”便留了下来。吏卒十分惶恐,说应当祈祷消灾。郅伯夷传令说:“督邮想到楼上看看,立即打扫。”一会儿他就上去了。天没黑,楼上的膏镫和楼梯下面都有灯火。郅伯夷下令说:“我要思考道的问题,不能看见火光,把灯灭了。”官吏知道一定会有变故,要用灯火去照明,只是把它们藏在壶里。天已经黑了,郅伯夷整理服装坐下,诵读《六甲》、《孝经》、《易》等完华,躺下了。过了一会儿,改换到床东头,他用大布巾扎了两只脚,戴上头巾帽子,悄悄拔出宝剑解开腰带。夜里,有个很黑的四五尺的东西,渐渐长高,走到正屋,就扑来抓郅伯夷。郅伯夷拿被蒙上它,他脚上包的布巾脱落,光着脚,几乎让它逃掉,反复了几次。他用宝剑腰带打妖魅的脚,呼喊下面的灯火上楼,照亮看它,是一只老狐狸,颜色很红,没有一点毛。把它拿下去烧死了。第二天早晨,打开楼上房间,找到了妖魅剃下的人的头发一百多个。从此这里的妖怪就绝迹了。

    狐博士讲书

    吴中有一书生(1),皓首,称胡博士,教授诸生。忽复不见。九月初九日,士人相与登山游观,闻讲书声,命仆寻之。见空冢中群狐罗列,见人即走。老狐独不去,乃是皓首书生。

    【注释】

    (1)吴中:今江苏吴县一带。亦泛指吴地。

    【译文】

    吴地有一个书生,白头发,自称胡博士,教授学生。忽然有一天他不见了。九月初九这一天,士人相邀登山游览,听见胡博士讲学的声音;叫仆人寻找他。看见一座空坟中排列着一群狐狸,见有人来立即逃跑了。只有一只老狐狸没有离开,正是那个白头书生。

    谢鲲捉鹿怪

    陈郡谢鲲谢病去职(1),避地于豫章(2)。尝行经空亭中,夜宿。此亭旧每杀人。夜四更,有一黄衣人呼鲲字云:“幼舆,可开户。”鲲澹然无惧色(3),令申臂于窗中(4)。于是授腕。鲲即极力而牵之,其臂遂脱,乃还去。明日看,乃鹿臂也。寻血取获。尔后此亭无复妖怪。

    【注释】

    (1)陈郡:郡名,秦置。汉初属楚,后高祖时置淮阳国,后屡除为郡,汉宣帝复置淮阳国,治所在陈县,即今河南淮阳。谢鲲:字幼舆,晋人,官至振威将军、豫章太守。永兴年间,他曾因政事混乱而称病辞职。《晋书》有传。

    (2)避地:指迁地以避灾祸。也指避世隐居。

    (3)澹然:镇定的样子。

    (4)申:同“伸”。

    【译文】

    陈郡人谢鲲称病辞职,避祸移居到豫章。他曾经赶路经过一座空驿亭,晚上就住下了。这座空亭过去经常有人被杀。半夜四更时,有一个黄衣人喊着谢鲲的字说:“幼舆,应该打开门。”谢鲲很镇定没有一点害怕的神色,让他把胳膊从窗户伸进来。于是黄衣人把手腕伸给他。谢鲲用尽全力拉住它,黄衣人的胳膊被拉断了他才逃走。第二天察看,竟然是鹿的前腿。顺着血迹抓住了它。从那以后这座驿亭不再有妖怪了。

    猪臂金铃

    晋有一士人姓王,家在吴郡(1)。还至曲阿(2),日暮,引船上当大埭(3)。见埭上有一女子,年十七八,便呼之,留宿。至晓,解金铃系其臂,使人随至家,都无女人。因逼猪栏中,见母猪臂有金铃。

    【注释】

    (1)吴郡:古郡名,郡治在今江苏苏州。

    (2)曲阿:古县名,故城即今江苏丹阳。

    (3)埭(dài):堵水的土坝。古时于水浅不利行船处,筑土遏水,两岸树立转轴,遇有船过,以缆系船,用人或畜力挽之而渡。

    【译文】

    晋朝时有一个士人姓王,家在吴郡。他回家时走到曲阿,天黑了,就拉船上来靠着大堤。他看见大堤上有一个女子,年纪十七八岁,就喊她,留她住宿。到天明时,他解下一只金铃系在女子的手臂上,派人跟着她回到家,没有发现一个女人。于是靠近猪圈,看见母猪前腿上系有金铃。

    高山君

    汉齐人梁文好道,其家有神祠,建室三四间,座上施皂帐(1),常在其中,积十数年。后因祀事,帐中忽有人语,自呼“高山君”。大能饮食,治病有验,文奉事甚肃。积数年,得进其帐中。神醉,文乃乞得奉见颜色。谓文曰:“授手来。”文纳手,得捋其颐(2),髯须甚长。文渐绕手,卒然引之,而闻作羊声。座中惊起,助文引之,乃袁公路家羊也(3)。失之七八年,不知所在。杀之,乃绝。

    【注释】

    (1)皂(zào):黑色。

    (2)捋(luō):顺摸。

    (3)袁公路:即袁术,字公路,袁绍的弟弟。董卓之乱后,与袁绍、曹操同时起兵讨伐董卓。后割据扬州,于建安二年(197)僭称天子,建号仲氏。后被吕布、曹操所败,于建安四年(199)呕血而死。

    【译文】

    汉代时齐地人梁文喜欢方术,他家设有神祠,修建了三四间房子,神座上张设黑色的帷帐,神像经常罩在里面,过了十几年。后来因为祭祀的事情,帷帐中忽然有人说话,自称“高山君”。高山君很能吃东西,治病很灵验,梁文侍奉十分恭谨。过了几年,梁文被允许进入帷帐。高山君喝醉了,梁文于是乞求能够瞻仰他的容颜。高山君对梁文说:“伸过手来。”梁文伸出手,能够摸到他的下巴,胡须很长。梁文慢慢把胡须绕在手上,突然一拉,就听见发出羊叫声。在座的人吃惊地站起来,帮助梁文将其拉出来,竟然是袁术家的羊。这只羊丢失七八年,一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杀了这只羊,神迹就断绝了。

    田琰杀狗魅

    北平田琰居母丧(1),恒处庐(2)。向一期,夜忽入妇室。密怪之,曰:“君在毁灭之地(3),幸可不甘(4)。”琰不听而合。后琰暂入,不与妇语。妇怪无言,并以前事责之。琰知鬼魅。临暮竟未眠,衰服挂庐(5)。须臾,见一白狗,攫衔衰服,因变为人,着而入。琰随后逐之,见犬将升妇床,便打杀之。妇羞愧而死。

    【注释】

    (1)北平:郡名。秦汉时为右北平郡,西晋改置,郡治徐无(今河北遵化市遵化镇东),北魏时废置。

    (2)庐:古人为守丧而构筑在墓旁的小屋。

    (3)毁灭之地:指居母丧哀毁。

    (4)幸可不甘:明本《太平广记》作“岂可如此”。

    (5)衰(cuī)服:丧服。

    【译文】

    北平郡田琰给母亲守丧,一直住在墓庐里。将近一年的时候,有一天夜里他忽然走进妻子的房间,妻子悄悄责怪他说:“您现在居丧哀毁,希望允许我不这样做。”田琰不听劝告和她同床。后来田琰临时回家,不和妻子说话。妻子奇怪他不说话,并且拿以前的事情来责怪他。田琰知道那是鬼魅。到了晚上始终睡不着,把丧服挂在墓庐里。突然看见一条白狗,抓取丧服衔起,于是变成了人,穿上丧服进家了。田琰跟在后面追赶,看见狗将要上妻子的床,就打死了它。他的妻子羞愧而死。

    沽酒家老狗

    司空南阳来季德停丧在殡(1),忽然见形坐祭床上(2),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戒,事有条贯(3)。鞭朴奴婢,皆得其过。饮食既绝,辞诀而去。家人大小,哀割断绝。如是数年,家益厌苦。其后饮酒过多,醉而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杀。因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也。

    【注释】

    (1)来季德:即来艳,东汉灵帝时由太常任司空。停丧:人死后殡而不葬。古代葬俗,死者停丧三年后,择吉日而葬。

    (2)祭床:摆设祭品的几案。

    (3)条贯:条理。

    【译文】

    司空南阳人来季德死后殡殓待葬,忽然显形坐在祭床上,模样服饰、声音气息,都是熟悉的样子。孙儿媳妇,依次教导训诫,事情做得很有条理。鞭打惩罚奴仆婢女,都适合他们的过错。吃喝结束,告别离开。家里的大人小孩,都不再哀伤。像这样好几年,家里人感到厌烦苦恼。后来他喝酒过多,醉得露出原形,只是一只老狗。就一齐把它打死了。追寻查问狗的来源,原来是里巷里卖酒人家的狗。

    黑帻白衣吏

    山阳王瑚(1),字孟琏,为东海兰陵尉(2)。夜半时,辄有黑帻白单衣吏诣县叩阁(3)。迎之,则忽然不见。如是数年。后伺之,见一老狗,黑头白躯犹故,至阁,便为人。以白孟琏,杀之乃绝。

    【注释】

    (1)山阳:郡、国名。汉景帝封梁王武之子刘定为山阳王,分梁国东部数县置山阳国,国都为昌邑县(县治在今山东巨野南)。刘定死后,国除为郡。汉武帝天汉四年(前97),封皇子刘髆为昌邑王,以山阳郡置昌邑国。汉昭帝元平元年(前74),昌邑国除为山阳郡。后屡次改制,至隋乃废。

    (2)东海:古郡名。秦置。楚汉之际也称郯郡。治所在郯(今山东郯城北)。西汉辖境相当于今山东费县、临沂、江苏赣榆以南,山东枣庄、江苏邳县以东和江苏宿迁、灌南以北地区。兰陵:古县名,县治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

    (3)阁:官署名。这里指县府。

    【译文】

    山阳人王瑚,字孟琏,任东海郡兰陵县县尉。半夜时分,总有一个戴黑头巾穿白单衣的官吏到县府来敲门。开门迎接,却又突然不见了。像这样过了好几年。后来人们守候他,看见一只老狗,黑头白身子像原来一样,到了县府就变成了人。守候的人把这件事报告给王瑚,杀了这条狗妖怪才绝迹。

    李叔坚见怪不怪

    桂阳太守李叔坚为从事(1),家有犬,人行。家人言:“当杀之。”叔坚曰:“犬马喻君子。犬见人行,效之,何伤?”顷之,狗戴叔坚冠走。家大惊。叔坚云:“误触冠缨挂之耳。”狗又于灶前畜火(2),家益怔营(3)。叔坚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畜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数日,狗自暴死,卒无纤芥之异(4)。

    【注释】

    (1)桂阳:古郡名。郡治在今湖南郴州。

    (2)畜(xù)火:生火。

    (3)怔营:惶恐不安。

    (4)纤芥:细微。

    【译文】

    桂阳太守李叔坚担任从事一职时,家里有一条狗,像人一样行走。家里人说:“应当杀了它。”李叔坚说:“犬马比喻君子。狗看见人走路,就模仿,有什么妨碍呢?”不久,狗又戴着李叔坚的帽子跑。家里人非常吃惊。叔坚说:“它不小心碰到帽子,帽带挂在它头上罢了。”狗又在灶前生火,家里人更加惶恐不安。李叔坚又说:“孩子仆人都在田里干活,狗帮着生火,正好可以不麻烦邻居。这有什么不好的呢?”过了几天,狗突然死了,李家最终没有发生任何怪异不祥的事情。

    苍獭化妇

    吴郡无锡有上湖大陂(1),陂吏丁初,天每大雨,辄循堤防。春盛雨,初出行塘,日暮回,顾有一妇人,上下青衣,戴青伞,追后呼:“初掾待我(2)。”初时怅然,意欲留俟之,复疑本不见此,今忽有妇人冒阴雨行,恐必鬼物。初便疾走,顾视妇人,追之亦急。初因急行,走之转远,顾视妇人,乃自投陂中,泛然作声,衣盖飞散。视之,是大苍獭,衣伞皆荷叶也。此獭化为人形,数媚年少者也。

    【注释】

    (1)陂(bēi):池塘湖泊。

    (2)掾(yuàn):官府中佐助官吏的通称。

    【译文】

    吴郡无锡有上湖大塘,管理大塘的官吏丁初,每逢天下大雨,总是要巡察堤岸。一年春天大雨,丁初出去在塘堤上巡行,晚上回来时,看见有一个妇女,全身上下穿着青色的衣服,拿着青色的雨伞,追在后面喊:“丁初长官等等我。”丁初当时失意不乐,心想留下等她,又一想原来没有见过她,今天忽然出现个妇人冒雨赶路,恐怕一定是鬼怪。丁初于是赶快跑,回头看那妇人,追得也很急。丁初于是赶快赶路,跑得远了,回头看那妇人,居然自己跳进了大塘,发出哗哗的声音,衣服伞盖飞散开来。看那妇人,是一只大苍獭,衣服伞盖都是荷叶。这只苍獭变成人的样子,多次诱惑年轻人。

    王周南克鼠怪

    魏齐王芳正始中(1),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2)。忽有鼠从穴出,在厅事上语曰:“王周南!尔以某月某日当死。”周南急往,不应。鼠还穴。后至期,复出,更冠帻皂衣而语曰:“周南!尔日中当死。”亦不应。鼠复入穴。须臾复出,出,复入,转行,数语如前。日适中,鼠复曰:“周南!尔不应死,我复何道!”言讫,颠蹶而死,即失衣冠所在。就视之,与常鼠无异。

    【注释】

    (1)魏齐王芳:即魏明帝曹叡的养子曹芳。明帝无子,死后由8岁的曹芳即位,由司马懿与大将军曹爽辅政。嘉平元年(249),司马懿以谋反罪诛曹爽及其党羽,独揽曹魏军政大权。嘉平五年(254),曹芳被司马懿之子司马师所废,共在位16年。正始:魏齐王曹芳的年号,240——249年4月。

    (2)中山:郡、国名。汉高祖时置郡,汉景帝时改郡为国。郡治卢奴(今河北定州)。襄邑:古县名。即今河南睢县。

    【译文】

    魏齐王曹芳正始年间,中山郡人王周南任襄邑县长。忽然有只老鼠从地穴中出来,在办公的厅堂上说:“王周南!你在某月某日要死。”王周南急忙走过去,不说话。老鼠回到地穴。后来到了这一天,老鼠又出来,改戴头巾穿皂黑衣服说:“周南,你中午要死亡。”王周南也不说话。老鼠又回到地穴。过了一会儿又出来,出来又回去,转了几趟,说着和先前一样的话。刚到中午,老鼠又说:“周南,你不答应去死,我还说什么呢?”说完,扑倒在地上死了。衣帽立刻不见了。走近去看,和平常老鼠没什么不同。

    安阳亭三怪

    安阳城南有一亭(1),夜不可宿,宿辄杀人。书生明术数,乃过宿之。亭民曰:“此不可宿。前后宿此,未有活者。”书生曰:“无苦也,吾自能谐。”遂住廨舍(2)。乃端坐诵书,良久乃休。夜半后,有一人,着皂单衣,来往户外,呼亭主。亭主应诺。“见亭中有人耶?”答曰:“向者有一书生在此读书,适休,似未寝。”乃喑嗟而去(3)。须臾,复有一人,冠赤帻者,呼亭主。问答如前,复喑嗟而去。既去,寂然。书生知无来者,即起,诣向者呼处,效呼亭主。亭主亦应诺。复云:“亭中有人耶?”亭主答如前。乃问曰:“向黑衣来者谁?”曰:“北舍母猪也。”又曰:“冠赤帻来者谁?”曰:“西舍老雄鸡父也。”曰:“汝复谁耶?”曰:“我是老蝎也。”于是书生密便诵书至明,不敢寐。天明,亭民来视,惊曰:“君何得独活?”书生曰:“促索剑来,吾与卿取魅。”乃握剑至昨夜应处,果得老蝎,大如琵琶,毒长数尺。西舍得老雄鸡父,北舍得老母猪。凡杀三物,亭毒遂静,永无灾横。

    【注释】

    (1)安阳:古县名。汉置,晋改名安康,唐至德二年(584)又改称汉阴。即今陕西汉阴。

    (2)廨(xiè)舍:指官府营建的房舍。

    (3)喑(yìn)嗟:低声叹息。

    【译文】

    安阳城南有一座亭,晚上不能在那里住宿,住宿就会有人被杀。有一个书生懂得术数,经过那里就住了下来。亭里的百姓说:“这里不能住宿。前后住在这里的人,没有活下来的。”书生说:“没关系,我自己能处理。”于是就住在了亭的客舍里。然后端坐着读书,过了很久才休息。半夜以后,有一个穿黑色单衣的人,来到门外,呼唤亭主,亭主答应。“看见亭中有人吗?”答道:“先前有一个书生在这里读书,刚刚休息,好像还没睡着。”门外的人于是低声叹息着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人,戴着红色的头巾,呼唤亭主。问答和前面一样,他也低声叹息着离开了。走了之后,静悄悄的。书生知道没人再来了,立即起身到先前呼唤的地方,模仿呼唤亭主,亭主也答应了。书生又说:“亭里子有人吗?”亭主答复和先前一样。于是问道:“刚来穿黑衣来的是谁?”说:“是北屋的母猪。”又问:“戴红头巾的是谁?”说:“是西屋的老公鸡。”问:“你又是谁呢?”说:“我是老蝎子。”于是书生悄悄诵书到天明,不敢睡。天亮之后,亭里的百姓来看,惊讶地说:“你怎么能独自活下来?”书生说:“赶快找剑来,我和你们去捉妖怪。”于是握着剑来到昨夜应答的地方,果然找到了老蝎子,有琵琶那么大,毒刺长好几尺。西屋找到了老公鸡,北屋找到了老母猪。一起杀了这三个怪物,这个亭的毒害就清净了,永远没有灾祸。

    汤应斫二怪

    吴时,庐陵郡都亭重屋中常有鬼魅(1),宿者辄死。自后使官,莫敢入亭止宿。时丹阳人汤应者(2),大有胆武,使至庐陵,便止亭宿。吏启不可,应不听。迸从者还外,唯持一大刀,独处亭中。至三更竟,忽闻有叩阁者,应遥问:“是谁?”答云:“部郡相闻(3)。”应使进,致词而去。顷间,复有叩阁者如前,曰:“府君相闻(4)。”应复使进,身着皂衣。去后,应谓是人,了无疑也。旋又有叩阁者,云:“部郡、府君相诣。”应乃疑曰:“此夜非时,又部郡、府君不应同行。”知是鬼魅,因持刀迎之。见二人皆盛衣服,俱进。坐毕,府君者便与应谈。谈未竟,而部郡忽起至应背后,应乃回顾,以刀逆击,中之。府君下坐走出,应急追,至亭后墙下及之,斫伤数下,应乃还卧。达曙,将人往寻,见有血迹,皆得之。云称府君者,是一老狶也(5);部郡者,是一老狸也。自是遂绝。

    【注释】

    (1)庐陵:郡名。东汉兴平元年(194),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治所西昌县(在今江西泰和县城西北)。都亭:都邑中的传舍。秦时立法,十里一亭。郡县治所则置都亭。重屋:高楼。

    (2)丹阳:郡名,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41),更秦鄣郡为丹阳郡,郡治宛陵,即今安徽宣城宣州区。

    (3)部郡:官名,“部郡国从事史”的省称。据《通典》卷三十二记载:“部郡国从事史,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主督促文书,举非法。”由此知部郡的职责之一是监督郡守,故下文有云“部郡、府君不应同行”。

    (4)府君:汉代对郡相、太守的尊称。

    (5)狶(xī):猪。

    【译文】

    三国吴时,庐陵郡治所的都亭高楼中经常有鬼魅,留宿的人总是死亡。从那之后出使的官员,没有人敢进亭里住宿。当时丹阳人汤应,很有胆量和武艺,出使到庐陵,就在都亭停歇住宿。亭吏禀告不能住宿,汤应不听。他叫随从到外面,只拿一把大刀,独自一个人留在亭中。三更过后,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汤应远远地问:“这是谁?”回答说:“部郡问候您。”汤应让进来,致辞问候之后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人像先前一样来敲门,说:“府君问候您。”汤应又让他进来,身穿黑色的衣服。来人离开后,汤应认为是人,没有一点怀疑。不久又有人敲门,说:“部郡、府郡拜访您。”汤应于是怀疑说:“这深夜不是拜访的时候,并且部郡、府君不应该同行。”他知道是鬼魅了,于是拿着刀去迎接。看见两个人都穿着华丽的衣服,一起进来。坐下之后,自称府君的人就和汤应说话。话还没有说完,部郡忽然站起来到汤应的背后,汤应于是回头,用刀迎接袭击,击中了他。府君离开座位跑出去,汤应急忙追赶,到都亭后墙下追上了,砍伤他好几下,汤应便回屋睡觉。到了天亮,汤应带人前去寻找,看见有血迹,都找到了。自称府君的,是一头老猪;自称部郡的,是一只老狐狸。从这以后鬼怪就绝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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