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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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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本篇就上篇尚论秦国商鞅,引出对当代晁错的评价。晁错(公元前200————公元前154年),颍川(今河南省禹县)人,学申、商刑名之学。汉文帝时为太子家令,深得太子刘启的信任,号称“智囊”。刘启(即汉景帝)即位后,晁错先被任命为内史,后又升迁为御史大夫,是汉景帝的主要策划人物。晁错曾多次上疏,先后向文帝和景帝提出一系列重要建议。他主张削平藩国,奖励农耕,抗击匈奴,坚持了一条拥护中央集权、反对分裂割据的政治路线,晁错的政治主张,遭到了反动势力的强烈反对。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封建割据势力,打着杀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发动叛乱,勾结匈奴,妄图推翻汉家中央政权。由于景帝的软弱,再加上大将军窦婴和太常袁盎等人的阴谋陷害,晁错被景帝斩于长安东市。本篇大夫明确指出晁错之死,是由于搞分裂活动的“吴、楚积怨”;文学则把汉王朝与汉之诸侯等量齐观,妄图贬低晁错巩固中央政权的贡献,为吴、楚阴谋集团张目,胡说什么“人臣各死其主,为其国用”。

    大夫曰:《春秋》之法,“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臣罪莫重于弑君,子罪莫重于弑父。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招四方游士,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讲议集论,著书数十篇。然卒于背义不臣,使谋叛逆,诛及宗族。晁错变法易常,不用制度,迫蹙宗室,侵削诸侯,蕃臣不附,骨肉不亲,吴、楚积怨,斩错东市,以慰三军之士而谢诸侯。斯亦谁杀之乎?

    【注释】

    原文见《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及《昭公元年》。将:伤害。

    弑:封建时代称臣杀君、子杀父为“弑”。

    日者:从前。

    淮南、衡山:指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二人因叛乱被汉武帝镇压。儒:指儒家人士。墨:指墨家人士。《褒贤篇》又作“齐、鲁儒墨”,《淮南子·氾论篇》:“总邹、鲁之儒墨。”墨子也是鲁人,齐、鲁、邹都在山东,故称:“山东儒墨。”著书数十篇:指《淮南子》。书中大旨以道德为标榜,而纵横曼衍,多所旁涉。《汉书·艺文志》列之杂家。

    “使”字原在下“晁错变法易常”句上,今据张敦仁说移正,是说游士使淮南、衡山谋反。“室”原作“族”,今据张敦仁说校改。迫蹙:强迫威胁。

    东市:古时杀人必于市,以其在长安东,故称东市。

    【译文】

    大夫说:《春秋》上规定:“对于国君和父亲,为臣子的不能起杀害之心。起了这样的心,就要处以死刑。”因之,臣子犯罪没有比杀国君再重的,儿子犯罪,没有比杀父亲还重的。从前,淮南王、衡山王,研究儒家经典,招揽四方游说之士,山东的儒家、墨家人士,都聚集到长江、淮河一带,讲学议论,著书数十篇。然而终于背叛大义,目无君主,谋划叛乱,结果连他们的家族都遭到了杀戮。皇上令晁错变法,改革常规,废除旧制度,威胁皇族,削灭封地,诸侯离心,骨肉不亲,以吴、楚为首的七国诸侯,恨之入骨,要求“清君侧”,迫使皇上把晁错斩首于长安东市,来安慰三军将士,辞谢七国诸侯,这又是谁杀的晁错呢?

    文学曰:孔子不饮盗泉之流(1),曾子不入胜母之闾(2)。名且恶之,而况为不臣不子乎?是以孔子沐浴而朝,告之哀公(3)。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4)。《传》曰:“君子可贵可贱,可刑可杀,而不可使为乱(5)。”若夫外饰其貌而内无其实,口诵其文而行不犹其道(6),是盗,固与盗而不容于君子之域。《春秋》不以寡犯众,诛绝之义有所止,不兼怨恶也。故舜之诛,诛鲧(7);其举(8),举禹。夫以玙璠之玼而弃其璞(9),以一人之罪而兼其众,则天下无美宝信士也。晁生言诸侯之地大,富则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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