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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关于人类是怎样从某种低级类型发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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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还要奇妙。

    在人的脑子的大小和他的理智能力的发达之间大概存在着某种关系的这一信念是得到了支持的,这种支持来自多方面的比较研究,如野蛮族类与文明族类的颅骨的比较,古人与今人的颅骨的比较,又如整个脊椎动物体系内部的类比的研究。介·戴维思(甲182)博士,通过许多仔细的测量,证明 [79] 欧罗巴人的平均脑量是92.3立方英寸,亚美利加人的是87.5,亚细亚人的是87.1,而澳大利亚人的才81.9立方英寸。勃柔卡教授 [80] 发现,巴黎一带坟墓里所取出的属于十九世纪的颅骨比从礼拜堂地下墓窟里取出来的属于十二世纪的颅骨要大些,两者的比数是1484对1426;而根据测量,前者之所以大于后者,完全是由于前额部分的发展,————而前额部分无疑是各种理智性能的部位所在。普里查尔德终于为事实所说服,承认今天不列颠的居民有着比它的古代居民“容积要大得多的脑壳”。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承认,有些古老程度很高的颅骨,例如在尼安德塔尔 [8] 所发现的那有名的颅骨,也是发展得很好而容积很大的。 [81] 就低于人的动物来说,也有可以类比的情况,拉尔代(甲385), [82] 取前后属于同一些类群的两宗哺乳动物的头骨相比,前一批是属于第三纪的,第二批是近代的,他达到了一个有点令人吃惊的结论,就是,一般地说,在近代的各个类型,脑量要大些,脑壳内壁所留下的脑回的痕迹要复杂些。在另一方面,我曾经指出, [84] 家养的兔子的脑子要比野兔的小些,小得相当可观。家兔过的是世世代代的禁锢的生活,它们施展理智、发挥种种本能和感官的功能、随意运动的机会,都趋于减少,不用则退,脑子变小的原因大概在此。

    人的脑子和颅骨的分量的逐渐加重势必对支持着它们的脊柱的发展要产生一些影响,在人变得越来越能直立的情况之下,尤其是如此。当这种由横平而变为纵直的变化正在进行之际,脑子的压力也不免从内部影响颅骨的形态,也确乎有许多事实说明这方面的影响是很容易产生的。一般民族学家都相信,婴儿所睡的摇篮的种类或方式可以在颅骨上引起变化,某些肌肉的习惯性的抽搐,和严重的烫伤所造成的伤疤,我们知道,都曾经使脸部的骨头发生变化,而再也不能复原。在年轻人中间,也曾发现,在因病而头形变得横扁,或后脑包变得向后突出,并且既变之后不再复原的情况之下,两眼之一的部位也发生了改变,而整个颅骨的形式也走了样,而这显然像是由于脑子的分量与压力转变了一个新的方向的缘故。 [84] 我曾经指出,在长耳朵的家兔,即便一个小小的原因,犹如两耳之一的向前倒垂,会把颅骨的有关的一边的几乎所有的骨块一起向前拉,结果是使左右两边的骨块,严格说来,不再对称,或者说,破坏了原有的左右相应的格局。最后,如果任何动物在总的身材或体格上有所加大或有所减缩,并且加或减得很多,而在心理能力方面,却无所改变,或与此相反,在心理能力方面有所增进,或有所削弱,并且增进或削弱得很多,而身材或体格则变化不大,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颅骨的形状都几乎可以肯定地会发生变动。我是从我自己对家兔的一些观察作出这个推论的:比起野兔来,有些种类的家兔变得大了许多,有的则几乎维持野兔原有的大小,但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的脑子和体格大小相对来说,都减缩了不少。当我发现所有这些家兔的颅骨都变长而成了长颅型(dolichocephalic)的时候,起先是大吃一惊的。我举个例来说罢,有两具宽度几乎相等的兔颅骨,一具是野兔的,又一具是一种大型的家兔的,如今两者的颅宽虽大致相等,而颅长则前者为3.15英寸,后者却多至4.3英寸。 [85] 在人的不同的族类中,彼此所以区分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有的头比较窄而长,有的则比较宽而圆,对此,兔子的例子所提示的解释或许也讲得通。因为菲耳克尔(甲696)发现“身材矮些的人更倾向于圆头型或圆颅型(brachycephaly),而高些的则更倾向于长头型或长颅型(dolichocephaly)”, [86] 而身材高的人便可以与上面所说的大型而身躯较长的家兔相比,所有这些家兔的颅骨都是加长了的,即都属于长颅型的。

    从以上这些事实,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到人是通过了什么方法而取得他的较高较大的身材和不同程度的圆形的头颅的;而这些特征不是别的,正是他所以大大地有别于低于他的各种动物的所在。

    人和低于他的动物之间另一个最为显著的差别是他的皮肤的光洁少毛。普通鲸鱼和海豚(porpoise,与普通鲸鱼同属游水类,亦即鲸类,乙221)、人鱼(属海牛类,乙878)和河马(乙484)都是没有体毛的,这也许对它们有利,在水里更滑溜些,便于行动;同时,在保持体温方面,对它们也没有什么害处,因为凡是分布在比较寒冷地带的物种都有一层厚厚的保护性的脂肪,同海豹和其他动物的体毛一样地有保温之用。象和犀牛是几乎完全不长毛的;而某几个以前生活在北寒带而今天久已灭绝的象种和犀种是遍体有粗细不等的长毛的;古今对比,我们就很难不想到,今天这两个属的物种是由于和炎热的气候打交道才把毛丢失了的。今天在印度的一些象种中,生活在高寒地带的那些,比起生活在低洼地带的那些来,体毛还是多些, [87] 这一情况使上面的想法显得更有可能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就这一点加以推论,认为人体之所以变得光滑无毛是由于他的最早的原籍是在热带地区的呢?人的体毛,在男子,主要是保留在胸部和脸部,而腋下和胯间、即四肢和躯干连接处的毛,则男女同样,这一情况是有利于刚才所说的推论的。因为,我们可以假定,一般体毛的丢失是在人取得直立姿势之前,而现在保持体毛最多的那些部分在那时候正好是掩护得最好而最不受日光的熏灼的部分。但照此说法,头发却成了问题,成了一个难以解释的例外,因为,无论在什么时候,头顶总是暴露得最多的部分之一,而毛或发的分布恰恰以这部分为最多最密。不过,且慢,体毛之所以失落是由于阳光的作用这一假定根本还有问题。人属于灵长类这一目,而我们知道,这一目里的其他成员,尽管生活在各个不同的炎热地区,却都遍体有毛,而一般说来,在包括背部的那一半身体上面尤为浓密。 [88] 这显然是和上面的假定相矛盾的。贝耳特(甲49)先生相信, [89] 在热带地区以内,没有体毛对人反而是个便利,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躲开经常骚扰他的扁虱(乙3)和其他寄生虫,从而少生一些疔疮或皮肤溃疡。但这种虫害是不是够大,足以通过自然选择而构成全身所以光秃少毛的原因,还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就我的知识所及,在许多生活在热带地区的四足类动物中,没有一种取得了任何特殊的手段,来摆脱这一祸害。据我看来,最近乎实情的看法是,人,或基本上是人中间的女人,之所以没有体毛,是为了美观的目的,我们在下文讨论性选择的时候就会看到这一点,而根据了这一点再来看这问题,即,为什么人和其他一切灵长类动物在体毛上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就不觉得奇怪了。因为,凡是通过性选择而取得的特征,即使在关系很相近的生物类型之间,也往往可以有超出常规的差别。

    按照一个通俗的看法,人的无尾状态标志着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了不起的特点;不过同人类关系最为近密的几个猿种也是没有这一件器官的,尾巴的消失所牵涉到的物种不限于人。即便在同一个属的动物里,尾巴的长短也可以有很大的出入:例如在猕猴属(乙581)里,有几个种的尾巴比全身还长,所由构成它的脊椎多至二十四节;而在另外几个种,则短得只是一个残根,中间只有三四个脊椎。有几种狒狒的尾巴,脊椎多至二十五节,而在大狒狒,即山魈,则只有十节小而发育不全的尾脊椎,而据居维耶说, [90] 有时候只有五节。尾巴无论长短,几乎总是越到后面越尖,而据我猜想,这大概是末梢肌肉、加上和它们一起的动脉和神经,由于不用则退,归于萎缩的结果,最后并且导致了末梢各个脊椎骨的萎缩。但对于时常看到的尾巴在长度上的长短不一,究应如何解释,目前还说不上来。不过,在这里,我们所特别关心的是尾巴在外表上的完全消失。勃柔卡教授新近指出, [91] 所有四足类动物的尾巴都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这两部分之间一般都有一个截然划分的界限,靠近身体的一部分,即根部,所由构成的各个脊椎,在不同的完整程度上,都备有中心的管道和四角的突起,像寻常的脊椎一样;而梢部的各个脊椎则不然,中心既无管道,外面又几乎平滑得全无凹凸之处,看上去几乎不再像真正的脊椎。人和几种猿类在外表上虽看不出有尾巴,但尾巴实际是存在的,并且彼此在结构的格式上是完全一样的。在这尾巴的末梢部分,构成了尾骨(os coccyx)的各个脊椎已经进入相当深的残留状态,大小和数目都已经大有缩减。其在根部,脊椎也只是寥寥的几个,并且牢牢地胶结在一起,早就中止了发育,但比起其他动物的相应的几节尾脊椎来,它们却变得宽了些、扁了些,从而构成了勃柔卡所称的附加的骶骨脊椎(accessory sacral vertebrae)。这些脊椎支撑着或衬托着身体内部的某些部分,并且还有一些其他的用途,因此,在结构上虽不显得重要,在功能上却还是重要的;而它们的这种变化也是与人和猿类的直立或半直立的姿势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个结论是比较更为可靠的;以前勃柔卡另外有一个看法,现在他已经把它放弃,而接受了这个结论。因此,我们可以说,人和高等猿类的尾根部分的若干尾脊椎的变化的发生,是直接或间接通过了自然选择的。

    但对于尾巴梢部的几节残留而变异很多的脊椎,即构成尾骨的那几节,我们又将说些什么呢?历来常有这样一个受人嘲笑的看法,而无疑地将来也还会有,就是,露在身外的那部分尾巴之所以消失似乎多少和日常的摩擦有些关系。然而这个看法乍听起来虽有些可笑,实际上却未必太可笑。安德尔森(甲13)博士说, [92] 短尾猕猴(乙582)的极短的尾巴是由十一节脊椎构成的,包括在体内的根部的几节在内。末梢之内没有脊椎,而由肌腱构成;更上面的一段包括五节残留的脊椎,极小,合起来也不过长一英寸的十二分之一又二分之一,而这些又总是弯向一边,作钩状。露在外面的尾巴的总长度不过一英寸挂零,在上面所说的各部分之上,再加四节小脊椎,这就一切都在内了。平时这条短尾巴总是竖着的,但全长的约四分之一是向左边倒折而和其余的尾巴的一小段合成折叠状,而这段倒折的尾梢,包括上面所说的钩状的部分在内,是用来“填满臀部两边的老茧皮的两个上角之间的空当的。”因此,在坐下的时候,这猴子也就坐在这一段尾巴之上,使它变得很毛糙和长出老茧来。安德尔森博士用如下的话总结他的这些观察说:“据我看来,这些事实只能有一个解释:这条尾巴,由于特别短,成为这种猴子就座时的障碍物,猴子不坐则已,坐则往往不免把它压在屁股底下,而由于它短得在猴子坐的时候不能超出坐骨结节(ischial tuberosities)的尽头之外,看来,在起初,猴子每次坐下,得自动地把它折起来,而安放在臀部的两片老茧皮的中间的空处,这才可以避免把它压住,压在地面与茧皮之间;这样,日子一久,逢到坐的时候,尾巴的弯曲而填空,就由习惯成了自然,由有意识而变为不假意识的一种行动。”在这一类的情况之下,尾巴的表面会变得毛糙而胼胝,也就并不奇怪了;而默瑞博士 [93] 也曾仔细观察过这种猴子和同它关系很相近而尾巴略长的其他猴种,说,当猴子坐下来的时候,尾巴“必然是被甩在屁股的一边,而无论它的长短如何,结果总是要把它的根部压在底下而使它受到摩擦的。”我们到现在既然已经取得了一些证据,说明肢体方面的伤残有时候会产生一些遗传的影响, [94] 则在各种短尾的猴子,伸出体外的那一段尾巴,既不派什么用处,又不断地要受到摩擦,经历的世代一多,通过遗传而变得走样,成为残留,看来也不是很不可能的了。我们在短尾猕猴身上就看到了这情况,而在无尾猕猴,亦称叟猴(乙584),则发育不全到了一个绝对的地步,成为若有若无了,而在有几种高等的猿猴,情况也是如此。最后,到了人和几种猿类,就我们见识所及,原先伸出体外的一段尾巴大概也是由于在拖延得很长的一个时期之内,因摩擦而受到损伤,而终于完全消失了。其埋藏在体内的尽根部分也经过一番减缩和变化从而与直立或半直立的姿势的要求相适应。

    到此,我已尽力试图说明人的若干最富有标志性的特征之所以取得,极有可能是直接或间接通过了自然选择的,而间接的例子尤为常见。我们应该记住,那些结构上或体质上的变化,如果不能使一个有机体适应于它的生活习惯,使之适应于它所消耗的食物,或至少使之能被动地适应于环境中的一些条件,是不可能这样被取得的。不过,我们也绝不能过于自信地作出判断,认为哪些变化对每一个有机体一定有用,而哪些一定无用。我们应该记得,对于身体上许多部分的功用,对血液或细胞组织的哪些变化对一个有机体在适应一种新的气候或某些种类的新的食物方面可以有用,我们实在还知道得太少。我们也不要忘记那条叫做相关的原理,唯其有这样一条原理,像泽弗沃圣迪莱尔所曾指出的那样,人身在结构上的许多奇特的歧变是彼此牵连的,一处变化,许多处就不免跟着变化。此外还有与相关的原理不相涉的一些变化:身体某一部分的改变往往影响到其他一些部门,有的因多用或常用而进,有的因少用或不用而退,而通过这些,这一变动会导致其他一些完全意料不到的改变。由于昆虫的毒液,植物会长瘤或瘿;用某几种鱼来饲养的鹦鹉,或用蟾蜍的毒液在它身上接种,会使它改变羽毛的色彩,变得很特别; [95] 这一类的事实也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因为它们可以让我们看到,生理系统中的种种液体,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或为了某些特殊目的,而有所改变,就有可能挑起其他的变动来。我们应该特别记住,过去许多时代之中为了某些有用的目的而取得,并不断运用的种种变化大概已经成为固定了的东西,并且有可能长期地遗传下去。

    由此可知,我们不妨把一个很大而又不容易划出界限的范围归之于自然选择所造成的种种直接间接的结果;不过,尽管如此,在读到了奈盖利(甲493)论植物的那篇文章,以及其他许多不同的作家关于各种动物的议论,尤其是勃柔卡教授新近所发表的那些之后,我现在承认,在我的最初几版的《物种起源》里,我也许把太多的东西划归了自然选择和适应生存这一原理的范围之内,认为全都是它们的作用所致。所以我在《物种起源》的第五版里,已经作了一些修订,只把我的议论限制在一些适应性的结构改变之上。不过,根据即便是最近少数几年之内我所得到的启发,我有这样一个坚定的想法,认为我们目前看作没有什么用处的很多很多的结构,将来会被证明为有它们的用途,而因此也还可以被纳入自然选择的作用的范围之内。尽管如此,我还是承认,我以前对一些结构的所以存在考虑得不够,只就一时的判断能力所及,认为它们大概既没有什么用处,也没有什么害处,而不再加以深究;我相信,这是到现在为止我在我自己的著作里面所发现的若干疏漏失察处中的最大的一个。也许可以允许我这样说,作为我的一些辩解,我当时思想中有两个清楚的目的:第一是,我要指出,世间的物种当初不是逐个逐个地创造出来的,而第二是,自然选择曾经是一切生物变迁的主要力量,其间也曾得利于生活习惯的种种遗传影响,这一方面的力量也不太小,但是次要的,至于环境条件的直接作用,则所出的力就很少了。但当时我还没有能消除我早年的信仰的影响,也就是那时候人们所持有的几乎普遍的信仰的那种影响,认为物种是有意旨地被创造出来的,而这种信仰使我不假思索地默认,结构上的每一个细节,除了那些属于残留性质的而外,都是有它的某种特殊的用途的,只是我们一时还认不出来罢了。任何人思想中有了这样一个假设或默认,就会很自然地把自然选择的活动范围引申得太广,不是对过去的这种范围看广了,便是在今天对自然选择还有这种看法。有些只承认进化论的原理而不承认自然选择的人,在批评我的书的时候,似乎忘记了我所怀抱的上面所说的两个目的,忘记了我是本着这个目的而发表我的看法的;因此,不管我的错误在哪里,若说错在把生物变化的伟大力量划归自然选择,那我是坚决不承认的,若说错在把这股力量夸大了,那也许是事实,我可能把话说过了火————不管怎样,我希望我可以说,我至少对生物是由逐个创造而来的那个武断的教条的终于被推翻,尽了我一臂之力。

    我现在可以看到,事实大概是这样:一切有机物体,包括人在内,都具有或则现在已不再有用、或则以前就对它们没有任何用处,因而在生理上无关紧要的一些结构上的特点。我们不知道,每一个物种的个体之间所表现的数不清的轻微的差别究竟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因为返祖遗传的说法不解决问题,而只是把问题向后面推远了几步;我们应知,每一个特点一定有它的所由发生的所谓的有效动因(efficient cause)。如果这些原因,不管它们是什么,活动得更前后一律些、更强劲有力些,长时期的锲而不舍的话(而对于这一点人们是想不出什么可以反对的理由的),则所造成的结果就不会只是一个细小的个体之间差异,而是一个显著而经久的变化了,哪怕它在生理上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变化,也不要紧。一些变化了的结构,如果对有机体没有什么好处可言,是不会通过自然选择而维持稳定的,即不会经久一律的,如果有坏处,那就会被自然选择所淘汰。不过,由于这些把变化激发出来的原因自有其一律性,至少是被假定为有其一律性,又由于许多个体的自由交配,特征的一律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要这些有激发力的原因维持不变,自由交配照常进行,则同一种有机体,在连续的各个时期里,可以连续不断地取得一些变化,而把它们几乎是一样的,即在大体上一律的状态,传给下一代。至于这些有激发力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只能说,像我们所说到过的那些被称为自发的变异那样,它们和变异不定的有机体的自身的体质,以及和它所与打交道的生活条件的性质都有些关系,而和前者的关系更为密切得多。

    结论 ————在这一章里,我们看到了,今天的人,像其他每一种动物一样,既然容易发生各式各样的个体差别或轻微的变异,则设想起来,他的早期的祖先一定也有过这种情况,而当初诱发出这一类变异的一些一般的原因,和控制着它们的一些复杂的法则,也和今天的没有分别。一切动物既然倾向于增殖得很快,快得超出了它们的生活资料所能维持的限度,则人的祖先一定也曾经是这样;而这又一定曾导致了生存竞争,而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条件。身体的各部门会因使用得多而取得进展,而此种进展又会产生一些遗传影响,自然选择的进行过程,又会从这方面得到很大的助力,实际上这两种过程是不断交相为用的。此外,我们将在下文看到,人所以能取得上面所说的各种不关重要的特征,看来是通过了性选择的。把这些都说明了之后,还剩下一小部分未曾解释过的变化,这一部分只好暂时留下,留给一些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而只能假定为作用起来必有其前后一律性的一些力量。我们在家畜中偶然会碰到一些来得很突然而又十分显著的歧变,要了解这些歧变的来源,恐怕就得求之于这些未知的力量了。

    从野蛮人和大部分四手类动物的习性来判断,原始人,甚至人的半人半猿的远祖,大概是群居的,即生活在社群之中的。就严格的有社会性的动物来说,自然选择,通过对有利于社群生活的一些变异的保存,有时候也对个体发生作用。一个包括着大量天赋良好的个体的社群会增殖得快些,而在和其他不那么幸运的社群的竞争中取得优胜,这优胜是一种总的优胜,和社群之中各个成员之间的成败优劣是两回事,并不相干。群居生活的若干种昆虫就是这样地取得了许多值得注目的结构,而这些结构,对个体来说,是用处极少或全无用处的,例如蜜蜂中工蜂身上的花粉收集器或螫,或兵蚁(soldier-ant)的大颚。就比较高等的社会性动物说,我没有觉察到有什么专为社群的利益而发生了变化的结构,但兼顾到社群利益的倒是有一些的。例如,反刍类动物的角和各种狒狒的犬齿,主要虽用于为争夺雌性而进行的斗争,却也用来保护整个的群体或队伍。至于某些心理能力,情况则与此完全不同,因为这些能力之所以取得,主要是为了社群的利益,甚至专为社群,不作别用,而由于社群得到保障,同群的成员也就同时间接地得到一份好处。

    对上面所说的一些看法往往有人提出异议,认为既然如此,为什么就身体的体质而论,人却是世界上最不能自助与自卫的动物之一,而当其幼稚而没有发育成熟的情况下,更是处处需要外力扶持。例如,阿尔吉耳(甲14)公爵就坚持这样一个说法: [96] “人的身体已经同兽类的身体结构分道扬镳,朝着一个在体力上更不能自助、更软弱的方向走去。那也就是说,这是在一切分歧之中最不可能用自然选择来解释而可以了事的。”他援引了人不能自助自卫的许多方面,如身体光秃无毛、没有大牙利爪、体力不强、走动欠快,而由于嗅觉的微弱,觅食困难,避祸不易。在这些缺陷之上还可以添补尤为严重的一个,就是他不善于攀登或向高处爬,来快速躲避敌人的袭击。不过,我们知道,体毛的丢失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坏事,尤其是就居住在温暖地区的人来说,而不穿衣服的火地人(Fuegians)还能在极为寒苦的气候里存活下来哩。当我们把人的不能自卫的状态和猿类的相比的时候,我们也不要忘记,后者所具备的强大的犬齿也只是雄的才得到充分发展,并且主要是用来和其他雄的进行斗争的,而雌的虽不具备此种大犬齿,却也还应付得不坏,同样维持了生存。

    关于身材大小和体力强弱,我们还不知道人到底是从哪一种类人猿传下来的,是身材矮小的猿种有如黑猩猩,还是体力强大的猿种有如大猩猩。因此,我们说不上来,人比起他的远祖来,已经变得更大而强壮了呢,还是更小而软弱了呢。但我们应该记住,一种身材高大、体力强壮而性格凶猛到足以像大猩猩那样善于抵御一切敌人的动物,也许不会变得有合群性或社会性;并且这会最有效地阻碍着种种高级的心理品质的取得,例如同情心和对同类的友爱。因此,人如果是从某一种比较软弱的动物中兴起的话,这倒是对他极为有利的一件事。

    人的较弱的体力、较慢的奔走速度,以及天然武器的缺乏,等等,实际上是得到了补偿与平衡的,并且得失平衡之后,还有余裕。第一,他有了种种理智的能力,可以用来为自己创制武器、工具,等等,尽管他还停留在一个半开化的状态之中,也无碍于这种能力的运用;第二,他有了种种社会品质,使他可以向同类,即其他的人,提供援助,或从他们那里接受援助。在今天的世界上,毒虫猛兽之多莫过于南非洲,物质生活的艰苦莫过于北极地区,然而,在南非洲,世间最弱小的种族之一,布希曼人(Bushmen),一直不假外力地维持着自己,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的情况也是如此。人的远祖,在理智能力上,在社会气质上,无疑地比存在于今日的最低等的野蛮人还要差些,但我们很可以设想,只要他们在理智方面已有所提高,而同时一些近乎兽类的能力,如爬树的能力,等等,渐趋于消失,他们的生存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甚至还相当地繁盛。尽管这些远祖在自助和自卫能力上远不及今天存在着的任何野蛮人,如果他们最初居住的地方是某一个比较温暖的大陆或某一个大岛,有如澳大利亚、新几内亚,或今天还是猩猩的家乡的婆罗洲 [9] ,他们所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危险也不会太多太大。而在诸如此类的一个面积比较宽广的场合里,由于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竞争而引起的自然选择,加上生活习惯所导致的遗传影响,在种种有利的条件之下,也就足够把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即人类,在整个有机界的阶梯之上,提到今天他所占有的很高的地位上来。

    原注

    [1] 见布·古耳德,《美国士兵的军事的与人类学的统计调查》,1869年,页256。

    [2] 关于《美洲土著居民的颅形》,见迈格斯(甲453)博士文,载费城《自然科学院院刊》(丙110),1868年5月的一期。关于澳洲土著居民,见赖伊耳辑入《人的古老性》一书中的赫胥黎所著文,1863年,页87。关于散德威奇岛民,见瓦伊曼教授,《关于颅骨的观察》,波士顿版,1868年,页18。

    [3] 见奎恩(甲539)著,《动脉的解剖学》,序言,第一卷,1844年。

    [4] 文载《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刊》(丙121),第二十四卷,页175、189。

    [5] 见所著文,载《皇家学会会刊》(丙120),1867年卷,页544;又1868年卷,页483、524。尚有早于此的一篇论文,见同一刊物,1866年卷,页229。

    [6] 见文,载《皇家爱尔兰学院院刊》(丙119),第十卷,1868年,页141。

    [7] 见所著文,载《圣彼得堡学院院刊》(丙4),1778年卷,第三篇,页217。

    [8] 勃瑞姆,《动物生活图说》(Thierleben )第一卷,页58、87。仑格尔,《巴拉圭的哺乳动物》(Säugethiere von Paraguay ),页57。

    [9] 见我的《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第十二章。

    [10] 见所著《遗传的天才:对它的法则与后果的一个探讨》,1869年版。

    [11] 贝茨(甲42)先生说(《自然学家在亚马孙河上》,1863年,第二卷,页159),就南美洲属于同一个部落的印第安人而论,“没有两个人在头和脸的形态上是说得上完全一样的;一个人是椭圆脸,眉清目秀,而另一个却很像蒙古利亚人,两颊宽而突出,鼻孔张得很开,眼梢斜出向上”。

    [12] 见勃路门巴赫,《人类学论文集》,英译本,1865年,页205。

    [13] 见米特福尔德(甲465)《希腊史》,第一卷,页282。从塞诺芬(甲725)所写的《回忆录》第二卷第四节中的一段话(我所以能注意到这段话是由于霍尔(甲319)牧师的提示)看来,希腊人大都承认这样一层道理,就是,在选择妻子的时候,应该着眼到未来儿女的健康与精力。生活在公元前550年前后的希腊诗人特奥格尼斯(甲650)清楚地看到,选择这件事,如果做得恰当,对人类的改进具有何等的重要性。他也看到财富往往阻碍了性选择的正常活动。因此他在诗里写道:

    “我友库尔努斯兮,

    我今诉说君其听:

    孳息牛马有理法兮,

    人咸知所遵行,

    畜唯蕃斯利唯大兮,

    劳瘁在所不计,

    所贵唯在良种兮,

    无缺陷亦无恶癖。

    胡独今人之议婚兮,

    唯货财是尚?

    男称娶兮,

    女则称归而登夫家之堂,

    鄙夫与恶棍之子若女兮,

    一身铜臭,

    乃得与名门之息作配兮,

    泾渭合流。

    凡百杂糅而纷乱兮,

    贵贱于是不分!

    形神举措难得而名状兮,

    不类不伦。

    我之族吁其没落兮,

    如江河之日下,

    我之族亦日即于驳杂兮,

    云亡大雅!

    因缘亦自由渐而分明兮,

    君其莫怪,

    种因斯食果兮,

    其亦毋为此而伤怀。”

    (录自弗瑞尔(甲253)全集,第二卷,1872年,页334。)

    [14] 高德戎,《人种论》(De I’Espèce ),1859年,第二卷,第三篇。戛特尔法宜,《人种同一论》(Unité de l’Espèce Humaine ),1861年。又同作者,《人类学演讲录》,陆续载《科学之路评论》(丙127),1866——1868年诸卷。

    [15] 《组织畸变史:通论与各论》,凡三卷,此为通论的一部分,见第一卷,1832年。

    [16] 关于这些法则,我在《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第二十二、二十三两章作过详尽的讨论。不久以前(1868年),德迂让(甲210)先生又发表了一本有价值的论著,《关于环境的影响》(De l’Influence des Milieux ),可以参看。对于植物,他很强调土壤的性质这一方面。

    [17] 同上注[1]所引《……调查》,页93、107、126、131、134。

    [18] 关于玻利尼西亚人,见普里查尔德,《人类体质史》,第五卷,1847年,页145、283。亦见高德戎,《人种论》,第二卷,页289。居住在恒河上游的印度人和孟加拉人,虽同为关系十分相近的印度人,在形貌上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见埃耳芬斯东(甲222),《印度史》,第一卷,页324。

    [19] 文见《人类学会报告》(丙94),第三卷,1867——1869年,页561、565、567。

    [20] 见勃腊根里奇(甲93)医师文,《疾病素质论》,载《医学时报》(丙92),1869年6月19日与7月17日。

    [21] 这一段里的许多话都有出处,已见我所著《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297、300。耶格尔(甲347)博士文,《论骨的纵长生长》(Ueber das Längenwachsthum der Knochen ),载《耶纳时报》(丙71),第五卷,第一分册。

    [22] 见上注[1]所引书,页288。

    [23] 见上注[8]所引《巴拉圭的哺乳动物》一书,1830年,页4。

    [24] 见所著《格林兰史》,英译本,1767年,第一卷,页230。

    [25] 见沃克尔(甲678),《通婚论》,1838年版,页377。

    [26]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一卷,页173。

    [27] 见所著《生物学原理》,第一卷,页455。

    [28] 见佩吉特,《外科病理学讲义》,第二卷,1853年,页209。

    [29] 一个奇特而出乎意料的事实是,在视力上,即在最远的看得清楚的距离上,水手的平均点,要比惯居陆上的人反而低些。布·古耳德博士(《平叛战争中卫生情况的报告》,1869年,页530)曾经证实这一情况,而他的解释是,水手的视线所及不免“受舰只的长度和桅杆的高度的影响所限制”。

    [30]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一卷,页8。

    [31] 见上注[8]所引《巴拉圭的哺乳动物》一书,页8、10。我有过良好的机会观察到火地人(Fuegian)的超越寻常的强大的视力。关于这同一个题目,也可以参考劳伦斯(甲388),《生理学、……讲义》,1822年,页404。奚饶杜隆(甲267)先生(《科学之路评论》,页127,1870年卷,页625)新近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证据,证明子女的近视是由“父亲的辛勤劳动所致。”

    [32] 普里查尔德,《人类体质史》,据勃路门巴赫书(见本章注[12]————译者),第一卷,1851年,页311。(按此注欠清楚,1851或是勃路门巴赫书出版之年,然据上注[12],勃路门巴赫书的英译本出版于1865年,则此或为德文原本出版之年;然亦有问题,普里查尔德自己的书,《人类体质史》,据上注[18],其第五卷于1847年即已出版,又何得征引1851年方出版的书?1851或有可能指普里查尔德自己的书的出版年份,然其书的第五卷既已于1847年出版,则此第一卷不可能反而后出,亦成问题。更有一个可能是,1851为普里查尔德书第一卷的再版出书的年份。这些都是西方百余年前文献,查核不易,姑存疑————译者)。关于帕拉斯的话,亦转引自普里查尔德书,第四卷,1844年,页407。

    [33] 转引自普里查尔德,同上引书,第五卷,页463。

    [34] 后来福尔勃斯所写出的有价值的论文已载《伦敦民族学会会刊》(丙79),新编,第二卷,1870年,页193。

    [35] 菲耳肯斯(甲706)博士(《农业周报》,丙88,1869年卷,第十期)最近发表了一篇有趣的文章,指出生活在高山地区的家养动物会如何地在身体体格方面产生一些变化。

    [36] 《关于头小畸形白痴的报告》(Mémoire sur les Microcéphales ),1867年,页50、125、169、171、184——198。

    [37] 雷科克教授把接近于兽类的白痴的性格用一个新创的词,“兽相”(theroid),总结了一下,见所著文,载《心理科学刊》(丙82),1863年7月。斯科特(甲592)医师(见其所著《聋子与哑巴》,第二版,1870年,页10)时常观察到智力低下近于白痴的人爱用鼻子来闻食物。关于这同一题目,以及白痴的体毛特盛,亦见毛兹雷博士,《身与心》,1870年,页46——51。比奈耳(甲527)也曾提供过一个很突出的体毛特多的白痴的例子(比奈耳何人,所举例出自何书,原书此处及他处均未详。查比奈耳是法国十九世纪末及二十世纪初有名医学家,所著有《心理变态的医学哲学论》,1791年,《哲学的病理志》第六版,1818年,等书。达尔文写书时,此人或尚为生物科学界所熟知,达尔文只举其名,而不及其余,原因或在此————译者)。

    [38] 在我的《家养动植物的变异》里(第二卷,页57),我把那些在数量上还不算太少的具有过多的ru头或乳房的女子的例子归因于返祖遗传。我所以作出这个有可能接近于事实的结论,是因为这些过多的ru头一般总是在胸脯上安排得两两对称;而尤其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例子,就是,有一个女子,只长一个能用的ru头,而这唯一的ru头是长在鼠蹊部,即腹股沟地带的,同时这一例子的母亲又是一个ru头过多的例子。不过我现在发现(近期讨论这题目的不止一两人,普赖厄尔教授,即是一例,见所著《生存竞争》————Der Kampf um das Dasein ————1869年,页45)这种不规则的ru头(mammae erraticae)所在之处不一而足,背上、腋下、大腿上都可以长出ru头来,而在大腿上的一例出乳汁甚多,竟然把一个婴儿喂大了。因此,ru头过多是由于返祖遗传这一论断的可靠性不免要打上一个不小的折扣;尽管如此,我认为这一论断可能还是对的,理由是,在ru头过多的情况中,碰到的往往是两对,在胸前对称地摆着,而关于这种情况,我自己就收到过若干个例子的资料。很多人熟悉,有几种狐猴胸前有两对ru头,而这是一个正常的情况。男子有一对ru头以上的例子(当然是残留性的),见于记录的有五个;其中的一例见《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2年卷,页56,是汉迪赛德(甲295)医师所提供的,是弟兄两个都表现有这个特点;又见巴特耳斯(甲36)医师所为文,载《赖氏与杜氏文库》(丙125),1872年卷,页304。在巴特耳斯所提到的各例中,有一例是一个男子有五只ru头,两对之外,一只在正中,在脐孔上面;梅克耳(甲314)认为这一例子有前例可资说明,就是,某几种蝙蝠(乙237)里也有不成对而居中的ru头的情况。总之,我们很有理由怀疑,如果早期的老祖先根本没有被配备过不止一对的ru头,那么,后世人类女子与男子身上又怎会有可能发生ru头过多的这一个特点呢?

    在《家养……》这书里(第二卷,页12),我又曾把常见的人和各种动物的指趾过多(polydactylism)的例子归因于返祖遗传,但我自己也很有几分迟疑。我当初所以这样做,部分也因为看到欧文教授说过,爬行类中已经灭绝的鱼龙类或鱼鳍类(乙511)里,有几个种的指趾就不止五根;我就认为指趾过多是这一原始状态的重演或保留;但给根巴沃尔(甲258)教授(《耶纳时报》,丙71,第五卷,第三册,页341)对欧文的结论提出过异议。在另一方面,格迂恩瑟尔(甲288)博士根据澳洲肺鱼(乙193)的鳍的情况,就是,这种鳍,在中心的一串小骨的左右,各有几根有骨节而可以屈曲的骨质鳍刺,提出意见,认为,通过返祖遗传,六个或六个以上的指趾有可能在中心串骨的一边或两边,重新出现,他并且说,要承认这一可能的情况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困难。楚特菲恩(甲731)博士告诉我,文献上记录着一个男子的例子,手指和脚趾各有二十四个!我作此返祖遗传的结论,主要的根据是,指趾过多这一特征不但有强烈的遗传倾向,并且,我当初还相信,截断以后有再生的能力,像其他较低级的脊椎动物的相应而正常的指趾一样。但后来我在《家养……》一书的第二版里已经有所说明,为什么我现在对这一类记录下来的再生的例子认为很不可靠。尽管如此,发育中止和返祖遗传既然是两个关系十分密切的过程,如下的情况还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停留在胚胎期以内的状态或中止状态的各种结构,有如腭裂、子宫分叉等等往往伴随着指趾过多的情况而同在一个人身上出现。这一点,梅克耳和泽弗沃圣迪莱尔都曾加以强调,认为不能放过。但话还得说回来,眼下,最好是完全放弃原有的看法,就是,认为在指趾的发展过多和在有机组织上比人更为简单的某一辈人的远祖的特征之间,有任何返祖遗传的关系。

    [39] 见法阿尔(甲234)博士撰写的大家所熟悉的文章,载《解剖学与生理学大辞典》,第五卷,1859年,页642。又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1868年,页687。又见特尔奈尔教授文,载《爱丁堡医学刊》(丙52),1865年2月。

    [40] 见所著文,载莫迪那(Modena,意大利北部城市————译者)《自然学人协会年报》(丙19),1867年,页83。在这篇论文里,卡奈斯特里尼教授提供了不同作家在这个题目上的议论的一些摘要:————劳瑞拉尔德(甲387)说,他在好几个人和某几种猿猴头上所发现的这两片颧骨的形态、比例和关系既然彼此完全相似,他就无法认为它们的这一特性,即分而不合,是一个单纯的偶然巧合。关于颧骨的发育中止的另一篇论文是由萨菲欧提(甲574)医师发表的,载都仑(Turin,意大利西北部城市————译者)《临床公报》(丙63),1871年卷;他在论文里说,约在百分之二的成年人的颅骨上可以找到颅骨原先分成两部分的痕迹;他又说,在有凸腭的颅骨上比不凸腭的要发生得多些,但雅利安(Aryan)族类的凸腭颅骨不在此限。亦见德洛仑齐(甲186)在这题目上所著文,《颧骨异常的三个新例子》(Tre nuovi casi.d’anomalia dell’osso,malare ),都仑城版,1872年。又,茅尔塞利(甲478)文,《关于颧骨的一个罕见的变态》(Sopra una rara anomalia dell’osso malare ),莫迪德那城版,1872年。此外,更新近一些,格茹贝尔在颧骨的分而不合的问题上又写了一本小册子。有一位书评家曾毫无根据地对我的说法横加责难,所以我把这些参考文献列举出来。

    [41] 在这方面,泽弗沃圣迪莱尔就曾提出过一连串的例子,见所著《组织畸变史……》(Hist.desAnomalies ),第三卷,页437。有一位书评家(《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1年卷,页366)很责备我,为的是我没有能把见于记录的有关身体各部分发育中止的许许多多的例子提出来讨论。他说,按照我的理论,“一种器官在它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暂时的状态不仅是达成一个目的的一个手段,并且,在一定时间之内,本身就是一个目的”。据我看来,这句话不一定对。我看不出来,为什么和返祖遗传并无关系的一些变异就不能在发育初期里发生出来。并且,这一类的变异,如果有任何用处,例如,容或有助于缩短和简化发育的进程,又为什么不能得到保存而积累起来呢?还可以问,为什么有害的一些畸变,例如某些部分的萎缩(atrophy)或过度发展(hypertrophy),根本和以前的任何生存状态没有关系,而也会在发育的一个初期,乃至在成熟的年龄内,发生出来呢?

    [42] 《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1868年,页323。

    [43] 《普通形态学》,1866年,第二卷,罗马数字页155。

    [44] 见福赫特,《关于人的讲演集》,英译本,1864年,页151。

    [45] 见勃雷克论来自诺勒特(见本章译注5————译者)的一具腭骨,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7年,页295。又见夏弗哈乌森,同前引文(见第一章注[44]————译者),1868年,页426。

    [46] 见所著《表情的解剖》,1844年,页110、131。

    [47] 见引于卡奈斯特里尼教授文,即上注[40]中引文,页90。

    [48] 任何人如果愿意知道我们的肌肉是如何的容易发生变异,而在变异之中是如何转而和四手类动物的肌肉相似,都值得把这些论文仔细研读一下。和这段正文中所提到的少数几点有关的还有如下的一些参考文献:《皇家学会会刊》(丙120),第十四卷,1865年,页379——384;又第十五卷,1866年,页241、242;又第十五卷,1867年,页544;又第十六卷,1868年,页524。我在这里还不妨补充一点,默瑞博士和米伐尔特先生在他们合作的关于狐猴类的报告里(《动物学会会报》,丙151,第七卷,1869年,页96)指出,在这些灵长类中地位最低的动物里,某些肌肉的变异倾向之大是何等的超越寻常。在狐猴类里,肌肉结构由高而低的各种层次也很多,从其最低的一些结构循序渐退,就可以到达在进化阶梯上更低于狐猴的动物所具有的一些结构了。

    [49] 亦见麦卡利斯特尔教授文,载《皇家爱尔兰学院院刊》(丙119),第十卷 ,1868年,页124。

    [50] 见强普尼斯(甲144)先生文,载《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1年11月,页178。

    [51] 见文,载《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2年5月,页421。

    [52] 麦卡利斯特尔教授(同上注[49]中引文,页121)曾经把他所作的观察列成表格,发现在肌肉方面最容易发生畸变的身体部分是前臂,其次是脸部,又其次是脚,等等。

    [53] 牧师霍屯(甲305)博士,在提出了(《皇家爱尔兰学院院刊》,丙119,1864年6月27日,页715)一个有关人身上的拇指长屈肌(flexor pollicis longus)的奇特的例子之后,补充说,“这个引人注意的例子说明,在拇指和其余手指的肌腱的部署方面,人身上有时候会出现猕猴(乙581)一类的猴子所独具的那种部署;但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这一情况,是猕猴上升到人了呢,还是人下降到猕猴了呢,或只是造化弄人,弄出来的一个先天畸变呢,我无法把说明的责任承担起来”。能听到这样一位有才能的解剖学家、这样一位切齿痛恨进化论的反对人物这样说,甚至承认到所提出的三个说法中的前两个的可能性,即人与猕猴之间,可能有些上升或下降的关系————这可是令人满意的。麦卡利斯特尔教授(《皇家爱尔兰学院院刊》,第十卷,1864年,页138————查本章上文已两度引此论文及有关刊物,见注[6]及[49],刊物第十卷出版的年份两处都是1868年,而此处忽作1864年,必有一误,而误在此处的可能性较大————译者)也曾叙述到这条拇指长屈肌的一些变异,也认为把它们联系到四手类动物身上的同一条肌肉来看,是值得注意的。

    [54] 自从本书第一版问世以来,介·沃德先生曾就人身上颈、肩、胸各部分的各种肌肉,在《哲学会会报》(丙149),1870年卷(页83起)里发表了又一篇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这些肌肉是如何地变异百出,而一经变异,就和低于人的某些动物身上的一些正常的肌肉又是如何地随时可以相比而表现出何等近密的相似的程度来。他用如下的话总结说,“在这个解剖科学的部门(肌肉结构————译者)里,有些比较重要的肌肉形态,如果在人身上作为肌肉的变异而发生出来,就会倾向于作为达尔文的返祖遗传的原理或法则的证据或实例而展示出来,并且展示得足够彰明较著————如果我成功地说明了这一层,我所以写这篇论文的目的也就充分地达到了”。

    [55] 这一段中若干论述的出处已见我的《家养动植物的变异》一书,第二卷,页320——335。

    [56] 在这一方面,我在《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第二十三章中,已作过比较通盘的讨论。

    [57] 见那本永远值得怀念的《人口论》,马尔塞斯牧师著,第一卷,1826年,页6、517。

    [58]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111——113,163。

    [59] 见塞奇威克(甲596)先生文,载《不列颠国内外医学与外科学评论》(丙36),1863年7月,页170。

    [60] 伍·亨特尔著,《孟加拉农村志》,1868年,页259。

    [61] 见所著《原始婚姻》,1865年版。

    [62] 一位作家,在《旁观者》(丙138)(1871年3月12日,页320)上,对我这一节话提出了如下的评论:————达尔文先生发现自己被逼到一个地步,不得不把关于人的堕落的教义推陈出新地再度介绍出来。他指出,一些高等动物的本能要比野蛮种族的人的习惯远为高贵得多,而这一来,他就发现他自己不得不在事实上重新把正统的教义实质相同而形式不同地介绍了出来。关于两者实质相同这一层,看来他本人未必自觉,他自觉的是,他是在第一次把一个科学的假设向人推荐。这以科学假设形式出现的教义就是:人对知识的取得是他在道德上所由堕落的原因。这堕落虽是暂时的,最后终须得救,但在得救以前,也就够他长期消受了。野蛮部落的许多恶浊的风俗习惯,尤其是在婚姻这一方面,就是他必须消受的一部分。这教义源出犹太教的传统,说人,由于他抓取了他的最高的本能所禁止他抓取的一个智慧[之果],从此就在道德上堕落下去:传统中这一部分所要申说的恰好就是这么多么?(详见基督教徒所辑犹太文献,《旧约全书》中《创世记》的第三章。————译者)

    [63] 参看杰冯斯(甲356)说得相当好的一些意思相同的话。见所著文,《达尔文学说的一个推演》,载《自然界》(丙102),1869年卷,页231。

    [64] 见来撒姆(甲386),《人和他的迁徙》,1851年版,页135。

    [65] 默瑞和米伐尔特两先生,在合写的《狐猴类的解剖学》一文(载《动物学会会报》(丙151),第七卷,1869年,页90——98)里说,“有些肌肉在分布上极不规则,要把它们分类而纳入上面所列的各组里的任何一组是难于下手的”。这些肌肉甚至在同一个人的左右两肢上都不一样。

    [66] 见所著文《自然选择的限度》,载《北美评论》(丙104),1870年10月,页295。

    [67] 见所著文,载《评论季刊》(丙37)1869年4月,页392。但沃勒斯先生对这题目的更充分的讨论是在他的《对自然选择论的一些贡献》一书里;这书出版于1870年;本书所征引的他的所有的论文全都在这书里重新发表了出来。克拉巴瑞德(甲151)教授,今天欧洲声望最大的动物学家之一,曾在发表在《万有文刊》(丙33),1871年6月的一期里的一篇文章中对沃勒斯先生这一文集中的一篇,《论人》,进行了精明有力的批判。凡是读过沃勒斯先生的驰名的论文,《从自然选择的学说推演而得的人类种族起源论》(原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4年5月,罗马数字页158。)的人都会对我在这里所引的他的这段话表示惊异。关于这一篇论文,我不禁要援引一下勒博克爵士的一段最为公平的话(《史前时代》,1865年版,页479):沃勒斯先生“用他一贯而代表他的性格的无私的精神,把它(指自然选择的概念)毫无保留地归功于达尔文先生,尽管大家都知道,他独立地想出了这个概念,并且,虽不如达尔文先生的那么详细,却也在同一个时候把它发表了出来”。

    [68] 见引于泰特(甲640)先生文,《自然选择的法则》,载《都伯林医学季刊》(丙50),1869年2月。此文也引到凯勒尔(甲361)博士的意思相同的一些话。

    [69] 见欧文所著,《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册,页71。

    [70] 见《评论季刊》(丙37),1869年4月,页392(按这也是评沃勒斯的话,参看上注[67]————译者)。

    [71] 属长臂猿的一种,骈趾猿或联趾猿(乙499),像它的名称中所说的那样,指或趾中有两只是经常骈合的,而在这一猿类的另几个种,即普通的长臂猿亦称敏猿(乙495)、白掌猴(乙497)、银猿(乙498),据勃莱思(甲77)先生告诉我,这两指或两趾只是间或有骈合的,一般不骈合。疣猴是严格以树为家的,而又非常活跃,见勃瑞姆,《动物生活图说》(Thierleben ),第一卷,页50;但比起其他关系相近的几个猴属的猴种来,疣猴爬树的本领是不是更为高强,我就不知道了。在这里值得提到一下,世上最离不开树的动物,各种树懒(sloth),脚长得极像钩子,像得出奇。

    [72] 勃瑞姆,《动物生活图说》,第一卷,页80。

    [73] 见文,《论手……》,辑入《布列治沃特论文集》,1833年,页38。(“论文集”,原文作“Treatise”,单数,显系脱一“S”,查阅,果然,兹补正后译出。————译者)

    [74] 关于人从四足行走变成两足行走的若干步骤,海克耳有过一番出色的讨论,见《自然创造史》(Natürliche Schöpfungsgeschichte ),1868年,页507。比迂希奈尔博士在《达尔文学说评议》(Conférences sur la Théorie Darwinienne, 1869年,页135)里,举了一些良好的例子,说明人也还有能把脚作为把握器官来使用的;他对高等猿猴的把握方式也有所叙述,我在下面一节文字里所引的一些话就是他的。关于猿猴的把握方式,亦见欧文著,《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71。

    [75] 见勃柔卡教授文,《尾部脊椎的结构》,载《人类学评论》(丙126),1872年,页26(别有单行本)。

    [76] 见所著文,《关于颅骨的原始形态》,英译本,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28。又欧文论高等猿类的颞骨,见《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二卷,1866年,页551。

    [77] 见所著《动物世界的界限:对达尔文学说的一个看法》(Die Grenzen der Thierwelt,eine Betrachtung zu Darwin? Lehre),1868年版,页51。

    [78] 见德迂亚丹(甲207)文,载《自然科学纪事刊》(丙9),第三组,动物学之部,第十四卷,1850年,页203。亦见娄恩(甲412)先生,《大苍蝇(乙637)的解剖与生理》,1870年,页14。我的儿子,弗·达尔文(甲180)特为我这段讨论把赤蚁(乙415)的大脑神经核剖视了一下。

    [79] 见文载《哲学会会报》(丙149),1869年卷,页513。

    [80] 勃柔卡,《论几种选择》,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73年卷;又见福赫特,《论人讲义》(英译本,1864年,页88、90)所援引的资料。又普里查尔德,《人类体质史研究》,第一卷,1838年,页305。

    [81] 在已一度援引的那篇有趣的论文(应即上注[80]中所引文————译者)里,勃柔卡教授说得好,在文明的民族国家里,由于数量很可观的身心两个方面俱软弱的人得到了保全,平均的脑量不免有所降低;而在野蛮状态之下,这种人是等不到长大就会受到淘汰的。反过来,就野蛮人说,所谓的平均实际上只包括那些更为精干、虽在极度艰苦的条件下也还能存活下来的人。在洛则尔(Lozère,省名,法国东南部————译者)境内所发现的穴居人(troglodytes)的颅骨比当代法国人的要大些:这一事实一向无法解释,如今勃柔卡的这段话就能把它解释开了。

    [82] 见文,载《科学……汇报》(丙47),1868年6月1日。

    [83]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一卷,页124——129。

    [84] 夏弗哈乌森根据勃路门巴赫和布希(甲125),列举了一些肌肉抽搐与烫伤的例子,见文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20。贾柔耳德(甲350)博士(《人类学报》,丙20,1808年卷,页115、116),根据坎姆普尔(甲134)和他自己的一些观察,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由于头部姿势固定位置不自然而引起了颅骨的变化。他认为,某些行业,例如鞋匠,由于头部经常伸向前,前额倾向于变得更圆、更突出。

    [85] 关于颅骨的加长,见《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一卷,页117;关于两耳之一倒垂的影响,见同书、卷,页119。

    [86] 见引于夏弗哈乌森文,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19。

    [87] 欧文著,《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619。

    [88] 泽弗沃·圣迪莱尔说到(《自然史通论》————“Hist.Nat.Générale” ————第二卷,1859年,页215——217)人的头顶上有长发;也说到猿猴和其他哺乳动物的背部一半的毛要比腹部一半的更为浓密。其他许多作家也都观察到这一层。不过泽尔费(甲262)教授(《哺乳动物自然史》————“Hist.Nat.des Mammiféres” ————第一卷,1854年,页28)说起,由于容易磨掉的关系,大猩猩背部的毛实际上比腹部的毛要稀疏些。

    [89] 见所著《自然学家在尼加拉瓜》,1874年,页209。多少可以作为对贝耳特先生这一看法的一个确证,我不妨在此援引德尼森(W.Denison)爵士的一段话(《总督生活的形形色色》,第一卷,1870年,页440)如下:“有人说起,在澳大利亚人中间有这样一个习惯,就是,当毛发里的虫子多得引起麻烦的时候,他们就用火来把自己烧灼一下。”

    [90] 见米伐尔特先生文,《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5年卷,页562、583。又,介·格雷(甲279)博士,《不列颠博物馆目录:骨骼之部》。又,欧文著,《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二卷,页517。又,泽弗沃·圣迪莱尔,《自然史通论》(Hist.Nat.Gén., ),第二卷,页244。

    [91] 见文《尾部脊椎的结构》,载《人类学评论》(丙126),1872年卷。

    [92] 见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72年卷,页210。

    [93] 见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72年卷,页786。

    [94] 我指的是勃郎塞夸(甲107)博士就豚鼠(guinea-pig)所作的关于一次由手术引起的癫痫(epilepsy)所产生的遗传影响的一些观察;同时也指比较新近的一个例子,就是,颈部交感神经的切断也曾产生与此可以类比的影响。(关于此二例,原注注文中都未说明出处。————译者)下文(第二十章中————译者)我将有机会援引到萨耳温(甲571)先生所提出的关于修尾鸟(motmot)的一个有趣的例子,这种鸟会自己修剪它的尾羽,就是把尾羽上的羽枝啄掉,而这种啄落的影响看来像是遗传的。关于这个所谓后天获得性的遗传的总问题,我在《家养动植物的变异》中也曾有过讨论(第二卷,页22——24),可以参看。

    [95]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280、282。

    [96] 见所著《原始人》,1869年版,页66。

    译注

    1.Sandwich Islands,即今美国的夏威夷群岛,位于北太平洋。

    2.即西半球。

    3.指与解放黑人有关的南北战争。

    4.Kaffir,南非洲的黑人种族。

    5.La Naulette,洞窟名,在比利时。

    6.此处原文为genetic connection,以今日genetic一字的用法来说,可直接译为“遗传的联系”,于义也通;然而“遗传学”称为“genetics”,“遗传学的”或“遗传的”作“genetic”在英语中毕竟是20世纪初叶以来的事;距今百年前无此用法,故斟酌文义,译为“生物发生上的前因后果的联系”。

    7. 译者于此感觉到有必要就亲自看到的一个例子添此一注,来说明不仅在所谓“野蛮人”,而且在所谓“文明人”中,脚的这种把握能力也远没有完全消失。1923年,译者在纽约展览各式各样畸形人的地方(!)看到一个法国女子,完全没有胳膊,两手虽完好,却直接长在肩头,绝大部分把握的动作无法进行,不得不由两脚承担,曾当场看到她用脚趾来表演穿针引线,灵便的程度几乎不下于一般人的用手。据这女子说,这种情况家传已有七代之久。

    8.Neanderthal 谷名,位于德国莱茵省境内。

    9.新几内亚和婆罗洲即今马来语的伊利亚和加里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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