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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类本能和能力的禀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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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把人类的原始倾向或本能一一列举出来,更不想对每一种本能进行详细的描述。许多人类的原始倾向,例如,摄食本能与学校教育无甚关联。有些本能,除了我们日常观察到的,科学的解释也很有限。例如:对流水、风、雷声、陌生人的反应,对突然出现的野兽、黑夜、各种敲击响声的反应,对把持、束缚和栖息之所、滑腻的爬行之物如蛇、脓血、死亡动物内脏之类的反应,知之不详,不宜作为教育的基础。

    本章的内容有二:第一,列举并介绍一些教育可以利用的人类非习得性的原始倾向;第二,一些本能,诸如好斗、乌合、残忍、好奇、建筑、游戏等本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事实,经过详细的论述,或许能帮助我们养成精细的习惯,并获得更丰富的认识而不是空泛的条目。事事须看本能的反应如何,以及与之相联的情境如何。

    感知能力

    在某种情境下,人的反应最初只引起第一个感知神经元的具体变化,但由此又导致其他一些神经元的具体变化。例如,当某物质作用于鼻黏膜时,该情境会对人产生影响,但是,当用手指接触该物质时却没有这种影响。此物在鼻、手都会产生一般的压力和热的吸收以及其他种种影响。但是,此物作用于鼻黏膜却会产生特殊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它会激活某种神经元,使人产生嗅觉。最为人们所熟悉的感知本能就是视网膜上的视锥细胞能够感受450兆赫至750兆赫的光波,但却不能感知350兆赫以下的光波(即红外线)。同样,人能感知30赫兹至20 000赫兹的声波,但却不能感知50 000赫兹及50 000赫兹以上的声波。其他的原始倾向依赖这些本能才能对某种情境做出反应。但是,这种情境并不仅仅是一块石头、一滴水或者一株马铃薯。没有这种感知性、印象性或者可接受性,就不会有注意、趋避和其他原始的智慧与品性。

    前面所说的是一个经过训练的成人在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时所引起的神经元活动。但是,切不要以为,人原本就能对这种刺激产生这种反应。人原始的感觉能力和最后形成的感觉能力是不同的。对于按一定速度运动的以太、音叉所形成的声波、在舌尖上的一滴饱和生理盐水,凡此种种,依照人的原始联结所产生的意识状态与受过训练的心理分析学家对此的反应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心理学家能感受到世界的色相,并一一加以注意,但并不能把后天联结所形成的效果一一排除。相反,他们之所以能分析,正是因为他们后天形成了新的联结。人最初只能把基音听成泛音,经过训练后,它就能够被单独地或者从复合音中听出来,这是由一般的分类形成的。声音的分类就是刺激中的一部分与原本没有的、经过训练后所形成的意识反应的联结。这种联结不是原始的联结。原始的感知能力不能给我们清楚的声音、色彩、压力和温度的逐渐变化。只有长期的经验能够教会我们如此地感知这个世界。如果想知道不通过后天的训练,个体是如何感知这个世界的,就必须除去那些个体亲知之外的事物、特性和关系。这些都是从一片混沌粗糙的感觉中经过训练而分析得到的。要在成年心理学家的经验中举几个例子,似乎只能看当他屏住呼吸时、胃病发作时、发痒时、作呕时是如何感觉的,而不能看他如何感受一个黑点、如何感受100赫兹音叉的声音或者一条色带的光。

    实际上,对于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来说,考察人类原始感觉所不能及的事物往往比考察它所能及的事物更有教育意义。成年的读者能够对“dead”和“bead”作出区分,而儿童最初却不能把这两个词区分开;乘号对于那些不会乘法、不会数数的人的意义与我们理解的意义是不同的;最初人们不能分辨和声中不同的音色:这些从感知能力测量中得到的事实是学生教育最有意义的结果。这就如同一位音乐家能够听懂他最初听不懂的交响乐、一位品茶专家能够品尝他原来不能品尝的不同味道一样。正因如此,在阅读、数学和地理学方面的训练能让小学生阅读字母、单词,识别几何图形、数量、地图、照片和标本。也正因如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改变了他们最初对不同振幅的光、声音和温度的认识。

    原始的注意

    在人类个体最初所能感知的情境中,有些情境能够引起个体产生感觉之上的格外反应(尤其是他的一些感觉器官和中央神经系统对这样的情境较为敏感),我们将其称为对该情境的注意反应。例如,当一个色彩鲜艳的物体在视野中移过时,人们就会把头和眼睛转向该物体,从而更近距离地或更清楚地感知该物体。至于何种事物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则因个体性别和年龄的不同而不同。但是,能够引起人原始注意的事物大致遵循如下规律:(1)突然发生变化或对比强烈的物体;(2)引起人的第一原始反应是诸如逃避、追逐、拒绝和玩耍等的情境。

    正如以下几章所述,人类个体最初对很多情境具有用目探视、用手操作、好奇和试验等原始反应倾向。他们注意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猴子没有其他动物能及,当然猴子也不能与人相等。早期婴儿在清醒的时候,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观察周围的动静。当他有了伸手拿和抓的能力后,凡是他能够移动的东西他都要考察。当他能够行走后,凡是他能够接触到的东西他都无不注意,除非那些东西不能被他操作或无法试验。同时,他的感觉器官已经准备好了,与此相联系的神经元也差不多准备好了。因此,他自己身上的各部分,以及他自己或周围人所发出的声音都能从原来一片混沌的情境中被分辨出来。类似的色彩、声音和触觉都可以刺激他。

    我们几乎可以断定,人的原始注意是无所不及的,除非这件事物已无新奇之感。然而,原始注意又有它力不能及的事物。这表明它是许多具体原始倾向的总和,而不是指向任何事物的一般能力。例如,人不能注意到嗅觉上的细微变化,在原来的嗅觉情境中加入其他微量气味,人也觉察不出来。可是,许多其他哺乳动物却精于此道。

    粗糙的身体控制

    许多身体动作,诸如抬头、坐、站立、走路、跑、弯腰、跳上、跳下、跳跃、蹲下、躺下、翻身、攀爬、躲避、弯腰捡东西、挺身、平衡、抓住、推开、踢、拉,以及其他与灵长类动物所共有的动作,如改变位置、行走、搬动巨大物体等,这些动作是后天习得的还是先天就会的?人们的观点各不相同,但都能援引名人的意见。

    在我看来,在此类动作上,后天训练的作用极微。与其把此类动作归入打网球、跳舞或游泳等后天习得的动作之列,不如把它们归入呼吸、眨眼或吸吮等先天动作之列。婴儿学习走路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在文明人的家庭中,婴儿似乎需要学习走路,或者需要有人教孩子走路。这种现象已经有人证明是虚假的。[1]婴儿的尝试和进步并非是在养成走路的习惯,而是本能发育的表现。父母的教导并没有为婴儿创造出一种倾向,而仅仅是刺激他或者奖励他而已。

    需要人们谨记的是,个体随发育逐渐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最初表现出来的能力不完善与不需要学习并不矛盾。个体原始倾向的逐渐“完善”有时需要训练和教导,有时仅仅依靠内在的发育。例如,小鸡见一块东西被投掷过来,做出逃跑、匍匐并发出叽叽叫声的反应,这不是学会的,而是逐渐发育所形成的反应。公鸡好斗的反应也不是学会的。最初它的好斗行为也非常的“不完善”。对它们的好斗行为进行追踪观察,就能够发现它们的好斗行为是逐渐“完善”的,直至后来的行为和最初的行为完全不同了。(例如,两只小公鸡出生才6天,就会突然无端冲斗在一起,对峙一段时间后,就各做各的去了。)原始倾向发展的一般规律都是这样,由最初的“不完善”逐渐发展到“完善”,而无一例外。

    因此,我断定儿童获得上述与控制自己身体相联结的动作,如同生活在森林中的哺乳动物通常在危机时刻所做出的反应一样,主要是由原始倾向的内部发展决定的。[2]可是这种决定作用究竟有多大,我不好说。我不能断言,人类或所有哺乳动物即使没有后天的经验也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上述所列举的所有原始身体动作都如同走路一样是原始倾向发展的结果。但是,那种认为行为的发展统统来自训练、成功体验和模仿的观点,或者说那些模糊不定的“素质”的促进作用微不足道的观点似乎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样的观点很难解释我在儿童身上观察到的因果联系。相反,却可以相信,在“素质”发展为行走的过程中,绊倒、摔倒和迷失方向等所带来的疼痛的帮助作用是非常小的,而且与模仿毫无关系。

    求食、自卫和愤怒

    关于求食、栖居、恐惧、争斗和愤怒等原始倾向,这里只简要介绍其中的一部分。

    获得与占有————儿童面对任何物体,只要它不太大,而且能够引起儿童的注意,同时又不会使儿童感到害怕和厌恶,这时儿童的原始反应就是去接近这个物体。如果能够伸手抓到这个物体,儿童就会将其抓住。当物体被儿童抓住而被他占有后,就会激活儿童将物体放到嘴里的反应,或者用手玩弄这个物体,或者这两种反应兼而有之。当他见到有人走近该物体,或者为此物着忙时,他的占有倾向就会明显增强。抵抗的反应是又拉又扭,或者把人(或物体)推开。当儿童已经向他注意的物体走去,但却不能接近这个物体,或者想要抓住它而没有抓到时,就会惹起他的懊恼,其反应更为强烈,其神经活动又引起一种情绪,这就是欲望的雏形。

    假设“一个人或动物要夺取儿童刚获为己有并拿在手里或放在身边的物体”,面对这种情境,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反应是紧握物体,同时叫喊并推、打抢夺者。与这些反应平行的神经反应就是原始的愤怒情绪。

    逐猎————不难证明人的一种本性,即不知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我们有理由称之为逐猎的本能。但是究竟什么是逐猎本能却很难弄清楚。例如,詹姆斯(James,1893)对逐猎的假设不论正确与否都是令人生疑的:“人们对所有大大小小活着的野兽,对那些我们认为对自己有恶意的人,以及用许多我们不喜欢的表情、步态或情境蛮横冒犯我们的人,都会做出逐猎反应。”相反,正如施奈德(Schneider)所坚持的:有像掏鸟窝这样如此专业化的原始倾向吗?有这样的假设吗?那么,在一个事例中究竟是什么可以归结为逐猎本能呢,是情境还是反应呢?

    我的观点如下:

    对于正在逃跑的小动物、人,尤其是饥饿的人,即使没有受过训练,也会去追逐这个小东西。当越来越接近这个小动物的时候,人会很高兴。如果向前一扑就能够抓到它,人就会做出扑捉的动作,抓住这个小动物;如果没抓到,就会感到懊恼。当人抓到了这个动物后(除非它滑腻、扎人或能引起人的不良反应),人们就会观察、摆弄和肢解它。如果动物大小适中,外表的样子不令人讨厌,人一般就会做出上述反应。为了抓住它,人还有可能朝它投掷物体,把它逼到死角、窒息它或者把它打伤,直到完全制服它,人们就会发出胜利的叫喊。

    我认为,所获猎物无论大小,人都有把猎物带给熟人的倾向。

    小心、接近、打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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