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在第一卷里既已谈了上帝和那些普遍的、无限的东西,现在,在第二卷里,我们将进而讨论特殊的、受限制的东西;但是并不是全部,因为它们是不可胜数的,而是只讨论那些与人有关的;这样,我们首先要看,就他是由某些式态————这些式态是上面我们在上帝中所见的那两个属性的式态————组成的说,人是什么。
§2 我说:某些式态,因为我决不认为人,就他是一个精神、心灵或躯体说,是一个实体,因为我们在本书一开始就已经说明:
(1)任何实体不能具有开始;
(2)一个实体不能产生另一个实体,以及最后
(3)不能有两个相等的实体。
既然人不是亘古以来永恒存在的,是受限制的,并且是和很多人等同的,因此,他不能是实体。
1.我们的心灵或是一个实体,或是一个式态;它不是一个实体,因为我们证明自然中不能有受限制的实体;因此它是一个式态。
2.因为它是一个式态,它就必须或是实体性的广袤的式态,或是实体性的思想的式态;它并不是广袤的式态,因为,等等;因此它是思想的式态。
3.实体性的思想,因为它是不可能受限制的,因此在它的自类之中无限完善,并且是上帝的一个属性。
4.一个完善的思想必须对于一切、并从而对于每一个存在着的东西,既包括实体也包括式态,毫无例外地具有一个认识、观念式思想的式态。
5.我们说“存在着的”,因为这里我们不是说一个认识、观念等等,这个认识、观念笼统地知觉一切东西的性质————这些东西在本质上互为连锁————而不问它们的特殊的存在,而只是说那些特殊的东西,就它们开始入于存在而说的,关于它们的一个认识、观念等等。
6.关于每一个特殊的、开始入于存在的东西的这个认识、观念等等,我们说,是每一个这样的特殊的东西的心灵。
7.每一个特殊的,开始入于存在的东西,是由于运动和静止而开始入于存在,一切在实体性的广袤中的式态也同样都是如此,这些式态我们称为物体。
8.这些物体的不同,仅仅来自一个不同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由于这个比例,这一个是这样而不是那样,这一个是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
9.同样由于这个运动和静止的比例,这一个物体————也就是我们的躯体————开始入于存在;因此,也和其他一切东西一样,必定在思想的东西里有一个认识、观念等等,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10.但是这一个作为我们的躯体的物体,当它尚未出生时,是在另一个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中,当我们既已死亡时,又将在另一个比例中;但是尽管这样,并不是说以前,也不是说以后就不和现在一样,在思想的东西里有一个关于我们的躯体的观念、认识等等;而只是说不是那同一个,因为它现在所处的是另一个不同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
11.为了在实体性的思想里产生一个这样的、和我们现在具有的心灵一样的观念、认识或思想的式态,就必须有一个不是任便的物体(因为否则对于这个物体的认识也就和它不同),而是需要一个这样的物体,后者恰恰是在一个这样的、而不是别样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中;因为是这样的物体,也就是这样的心灵、观念、认识等等。
12.因此,如果这样一个物体具有并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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