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礼记章句卷二十二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 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 五幅,无 。 朝,直遥反。辟,博陌反。余字同上。

    大敛衣多则益阔而长,故绞缩三横五,其长亦当倍于小敛之绞矣。“ ”,单被。“衾”,有裹。“二衾”,一覆之,一承之。“ ”则周围约之也。“君衣陈于庭”,百称必庭而后容也。“北领”,尸在堂上向之也。“西上”,举衣者升自西阶,先取上服置于外者,便也。“大夫、士陈于序东”,大敛之事在外也。“西领”者,向尸也。“绞 如朝服”者,用布之细十五升也。“绞一幅为三”,析其末也。“不辟”,中不裂也。此通小敛、大敛之绞言之。“ ”,衾当头处,用组为识别首足者, 虽似衾而非以覆体,故不用 也。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

    敛者务上下方直,故衣或倒之或横之,惟祭服不敢亵,必顺铺之。大敛祭服多,不能皆不倒矣。

    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

    “无襚”者,不以敛也。“主人”,谓同姓者;毕其祭服,余则死者之家自备之,充敛之数。“亲戚”,外戚也;不陈则不以敛矣,君子不以人之惠加于亲之身也。

    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折衣折衾,大夫、士犹小敛也。

    “复”,夹而有绵着者。小敛衣止十九称,故衣衾用着以充广之。“无算”,言尽祭服而用,不足乃资深衣褖袍。“褶”,夹衣无着者。君百称,自充广,故去其着。大夫、士衣少,仍用复者。

    袍必有表,不 ;衣必有裳。谓之一称 。 ,都寒反。称,昌孕反。

    “袍”,复衣。“表”,深衣之属,加其上也。“ ”,露袍也。袍亵,故必衣表,乃为一称。“衣”,祭服也。

    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凡陈衣不诎。

    “凡”者,通小敛、大敛之辞。“取衣”者,取而铺之敛席也。“升降者”,称各一人,迭相上下也。“自西阶”,专言大敛也。大敛陈衣于庭或序,取者必由庭下右折从西阶升,以宾礼将之也。“诎”,卷折也。

    非列采不入, 、绤、纻不入。

    “列采”,正服之色,若缁黄 爵也。“纻”, 麻。“入”,敛而纳之棺中也。

    凡敛者袒,迁尸者袭。

    谓主人及执事者。“袒”,以便事;“袭”,不敢亵也。

    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 大,他盖反。胥,本祝字之误,之六反。

    “众祝”,小祝。“侍”,临阅之也。士,盖商祝;《士丧礼》:“商祝主敛”,商祝不登于《周官》,故以“士”目之。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左,侧个反。绞,古巧反。

    大敛祭服不倒,谓士也。“左衽不纽”,异于生也。“结绞”,实结之。“纽”,为活屈。

    敛者既敛必哭。

    谓祝与士也,临丧必哀。

    士与其执事则敛,敛焉则为之壹不食,凡敛者六人。 与,羊洳反。为,于伪反。

    “与执事”者,相助之也。独言“士”者,大夫非君之丧不执事。“则敛”者,取衣佐敛也。“敛焉”,为与于敛也。亲尸则增感,虽无服,为之壹不食矣。“凡”者,统君、大夫、士大小敛之辞。“六人”,首足二人,旁各二人。孝子之慎终,必其勿之有悔,固宜躬亲之而不当以委诸人;然人之临人之丧而执事未能数数也,而又当愦乱之际,故先王使官习其事,则为之有法,而自惬乎孝子之心,诚有较躬亲而加毖者矣。后世典礼废,无习敛之官,则为人子者可勿素习而频观之,辍哀自强以躬执其事而免于悔乎?若不察而托之悠悠之人,则亦不孝之尤矣。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赪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杀,所戒反。

    “冒”“杀”,袭而韬尸者也,其制皆如囊,缝合一头与一旁,其一旁则缀带以维结之,所谓“缀旁”也。先以“杀”韬足而上,次以“冒”韬首而下,加于杀上而纽结之。“凡”者,兼君、大夫、士而言。“冒”,亦谓之质,对杀则质谓之“冒”,合质与杀亦谓之“冒”。“长与手齐”,伸手下垂将及膝也。“自小敛以往”,言自小敛至大敛也。“夷”之为言尸也。小敛加绞,不用冒杀,而绞之制朴质,故用夷衾裹之。“夷衾”之制,上下殊色,上者亦谓之质,下者亦谓之杀,其质齐手,杀三尺,或锦、或玄、或缁、或黼、或赪,皆同,所谓“质杀之裁犹冒也”。冒乃袭尸之具,而序于此者,因夷衾而补记之也。袭尸之衣,生者之制也,而死者不可致之生,故为之冒与夷衾,先王之意深矣。取象于衣裳之章以别首足,斯可矣,人之既死,耳目无能视听,手足无能持行,露而别之,徒以取人之厌恶而已。而孝子之所虑者,不平不方不固不合,在棺在辁则有动摇倾侧之患,且为日既久,则筋肉脱离,首足分析,有非心之所忍念及者,故裹敛维系,缠绵固结,以庶几体坏而不相离。先王之为人子虑以少安其心,固如此也。而岂合流俗、同污世以趋苟简之,苏轼氏所得知哉!

    右第十章。此章杂记小敛、大敛之礼,故序于杖与丧食之下。

    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 、衾、衣,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 卒,子律反。冯,波冰反。下同。

    “弁绖”者,如爵弁而素,上加苴绖也。君大夫嗣子未成服皆弁绖,昭别以定正统也。大敛于阼序东,序在阼外更东。“端”者,尽堂东。“廉”,隅也,尽堂南也。“楹”,东楹。“东上”,以近尸为尊也。“父兄于堂下”,远嫌也。“命妇”,内命妇及内宗。“尸西”,阼阶稍西。“东面”,向尸也。“外宗于房中”,疏者远也。“举”,扶奉也。“敛上”,敛席上先已铺绞 衾衣,尸加其上也。“子冯”,自序至阶西面,夫人益东,东面冯踊。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 、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君于大夫必视大敛,以笃恩也。“迎”,迎于门外。不拜者,不敢当宾主拜至之礼也。“先”,入门。“右”,从君而右,臣礼也。“巫”,以辟不祥。“止于门外”,明不为尸辟也。“释菜”,脯醢之奠,以祭告门神。君入臣门必释菜,重其礼,示不频往也。“序端”,丧主之位,君于臣之家,无往而不为主也。卿、大夫之位与君之丧同,君为敛主故也。君所至,位皆如朝廷矣。“主人房外南面”,以近尸,不敢于尸西者,避敌君也。主妇不改其位,妇人不得与君为礼也。敛毕,主人降于堂下,不敢必君之抚,将待送也。“拜稽颡”,答君抚也。“升”,命之升也。待君命而后冯尸,君在不敢自尽其私也。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在”,至也。君不至则主人即位于序端。“余礼”,谓铺衣迁尸敛冯之节。君若加恩于士而临其大敛者,则亦如大夫。

    铺绞 ,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 ,踊。

    记“铺”,自外向内;记“敛”,自内向外;因此而知敛之序矣。大敛毕则殡矣,送死之惨于此为至,故踊尤数。踊皆于其位,凡踊必哭。

    君抚大夫,抚内命妇。大夫抚室老,抚侄娣。

    “抚”,以手按摩之。“侄娣”者,大夫娶,侄娣媵,所谓“贵妾”也。

    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不冯庶子。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 长,丁丈反。

    “冯”,拥抱而依倚之也。士之庶子无子,则父母主其丧,故冯之。大夫庶子虽无子,父不主其丧,抚之而已。“父母先,妻子后”,父与子在尸东,母与妻在尸西,冯则夹冯之。

    君于臣抚之,父母于子执之,子于父母冯之,妇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妇抚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执之。 奉,扶陇反。拘,古侯反。

    “执”,揽其当胸之衣也。“奉”,以手承胁际也。“拘”,执其旁之衣也。“执”“奉”“拘”,皆且“冯”焉;“冯”则全拥之也。哀怆之情,至于冯尸而剧,岂复有所择而然哉!先王因其情而为之节,则自然各称其心之安而必由之,此亦可以见喜怒哀乐之节为人心之固有,而皆由大本以发之。

    冯尸不当君所。凡冯尸,兴必踊。

    君降主人乃升,冯尸哀乱,恐失对君之礼也。“必踊”者,哀莫甚于冯尸,自不容已也。

    右第十一章。此章记大敛之礼。小敛亦冯,而记于大敛之后者,终记之也。

    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凷,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襢之。 襢,徒亶反。

    “倚庐”,以木倚门外东墙上,茅茨覆之,下属于地,从侧出入。“不涂”者,无墙壁,不加涂饰也。“苫”,结草如盖屋扇也。“凷”,古“块”字,土墼也。“宫之”者,外为短墙,以防奸贼为篡逆也。“襢”,露也,不为宫。

    既葬,拄楣,涂庐不于显者。君、大夫、士皆宫之。

    “楣”,檐也。“拄楣”者,以柱支起所倚之木,为一檐外向之室。“涂庐”,前檐既起,渐为户牖,与两侧皆施草壁,而加之涂也。“显者”,壁外人所见者也。但涂其内,不涂其外,取蔽风雨,不为饰也。“大夫、士皆宫”者,久处则亦防危也。君则庐渐广而宫亦渐阔矣。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 適,都历反。

    “凡”,统君、大夫、士也。“自”,从也。“隐者”,宫墙东南角,不当门路,避丧会也。

    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与人立”,因有王事、国事而人来就之言,立语而不坐也。

    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 卒,子律反。辟,毗义反。

    “政”,征召号令。“入”者,上命及之,其臣遵行也。“服王事”,虽不亲行,其臣禀命以行也。大夫于公事,皆家臣自遵行之。惟金革之事无辟,大夫本任将帅之事,非家臣所可摄,诸侯则可使大夫帅师,不亲行矣。“弁”,素弁。“绖带”,因其丧之所受,服之以即戎也。

    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夫、士谋家事。

    “垩室”,坏拄楣之庐,别为室于其地,有户牖,以垩土涂之。“与人居”,留客座也。

    既祥,黝垩。

    “黝”,黑色。“黝垩”,以黝加垩上,渐致饰也。

    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

    “外”“内”,以门言。练后三日一哭于次,次在门外,祥则止矣。祥而有吊者为位于门内而哭,禫则止矣。免丧之哭流涕而无声,禫逾月而乐作,哭必先止,哀乐不遽相授受也。

    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 复,芳服反。

    “从御”,谓可令人入侍于垩室也。“吉祭”,新主入庙而袷也。“复寝”,则毁垩室不复居矣。

    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 期,居之反,下同。为,于伪反。

    “父在”,专据为母而言。为母期者,十五月而终祭。

    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 齐,即夷反。衰,仓回反。

    “三月”,既葬后也。“不御于内”,居哀次中。凡有服者皆有次。

    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

    “不居庐”,次于房,别内外也。“不寝苫”,妇人重饰也。“归”,谓先时奔丧,今归家也。“期九月”,为祖父母及本期而降九月者。

    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 “大夫士”之“士”,盖“有”字之误。

    “大夫有父母之丧既练而归”者,言居君丧之次,虽有父母之丧,必待君丧既练而后归也。“宗室”,己宗之室。言“忌日”者,谓虽免丧,当忌日亦得归也。按《杂记》言“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与此异,未知孰是。

    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

    亦期九月之丧也。前言同宫,此言异宫。

    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

    异宫则归家自为哀次而居之。尊者不处于卑者之家,远别也。

    右第十二章。此章记庐次之礼,既殡而居庐,故记于大敛之后,大敛斯殡矣。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则小敛焉;于外命妇,既加盖而君至;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焉。夫人于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小敛焉;于诸妻,为之赐,大敛焉;于大夫,外命妇,既殡而往。 为,于伪反。

    “世妇”,内命妇及内宗也。“敛焉”者,临视其敛也。“赐”,加惠也。“盖”,棺盖。“加盖”,方殡时也。“诸妻”,御妻之属。世妇、御妻各有寝,临视乃往。

    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摈者进,主人拜稽颡。君称言,视祝而踊。主人踊。 先,苏佃反。

    “既殡而君往”者,大夫则在殡三往,士则始吊也。“戒”者,戒主人具奠以俟也。“殷”,盛也。朝夕小奠脯醢,月朔殷奠具牢鼎,荣君之来,特为盛奠告于殡,视朔奠也。“俟”,主人闻君将至而出迎也。君临臣丧,巫先导,巫止则祝先,故曰“代”。君入门释奠之顷,祝径升,故曰“先自阼阶”,导君也。“负墉南面”者,立当房户间壁外,侍君右也。凶礼相由右。“摈者进”,进主人,主人先在门内,至此乃赞之进堂下拜也。“称言”,称吊词,于士初吊则然。“视祝而踊”,祝倡踊也。

    大夫则奠可也,士则出俟于门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门外。君退,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 卒,子律反。

    士不奠而出俟君行,不敢以私奠久留君也。主人出而后君出,臣不敢过劳其君,君不遽退以尽恩也。不拜迎而拜送,拜迎则烦君之答,拜送则望尘而拜,君不复顾也。

    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在殡三往焉。士疾壹问之,在殡壹往焉。 三,苏暂反。

    “三问”,约死者而言,疾瘳则一再问止矣。“壹”与“一”通,疾革而后问也。“三往”,往哭也。君虽有大事不入臣家,惟疾与丧则数往而不以为黩。古人于疾患生死之际,其尤重之如此,斯其所以尽人伦之至。而后世嵇康之流,乃以不喜吊死问疾为高,其不化人类为禽兽者几希矣!

    君吊,则复殡服。 复,苏服反。

    “复”,反也。此谓君后时而吊,虽既葬变葛,主人必服在殡之服也。君虽薄恩,必处之以厚。

    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妇降自西阶,拜稽颡于下。夫人视世子而踊,奠如君至之礼。夫人退,主妇送于门内,拜稽颡;主人送于大门之外,不拜。

    主妇为丧主而主人迎送者,妇人之事不及门外也。“下”,堂下北面,如主人拜君之位,主人则止门右。世子如祝负墉南面,从子之义也。“奠如君至”,大夫则奠,士则主人出,俟命之反而后奠。主人送不拜稽,丧无二主也。

    大夫君,不迎于门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众主人南面,妇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妇之命,四邻宾客,其君后主人而拜。 后,胡构反。

    此大夫于其家臣之丧之礼。“君”,犹主也。不迎于门外,下国君也。“入”,大夫入也。“即位于堂下”,当阼阶下,西面不敢升阶也。“主人北面”,位在中庭,视犹君也。“众主人南面”,在堂上殡左。“妇人房中”,皆国君来吊之位,于此补见之。“其君”,大夫君也。其君拜者,尊以酬尊也。“后主人而拜”,不敢同国君之为之主也。大夫于其臣必与小敛,而记于此者,因君吊而类及之耳。

    君吊,见尸柩而后踊。

    未殡以前则见尸,既启以后则见柩斯踊,殡已涂而未启则不踊,哀之节也。前言“既殡君至视祝而踊”者,谓吊于士及大夫之有故而迟往始至者,此专谓在殡三往之礼。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不具”,未具也。

    右第十三章。此章记君吊于殡之礼。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 属,之欲反。椑,蒲历反。

    “属”之为言合也,与棺合也;“椑”之为言附也,附于身也;皆棺内小棺也。“大棺”,最在外;“属”,次之;“椑”周于身。大棺、属用梓,椑用杝。“八寸”“六寸”“四寸”,皆言其厚也。大夫无椑,士无属。

    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 。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 。士不绿。 ,子南反。

    “里棺”,以缯黏着棺内为饰,惟亲身之棺有之。“朱绿”者,朱贴四方,绿贴四角。“玄绿”者,玄贴四方。“不绿”,则并角亦玄也。“ ”,钉也;所以合两墙及底者。“杂金”,铜范黄金也。士亦用牛骨。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

    “用漆”,涂合盖墙相接之缝。“衽”,以木为小要形,针合盖墙。今俗谓之锭子。“束”,用韦,当衽际束固之也。

    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士埋之。

    “鬊”,乱发。“爪”,手足甲。皆平生栉剔之余者,以小囊盛与俱藏,全而归之之义也。“绿”,棺四角以绿饰处。“埋”者,置之棺外。

    右第十四章。此章记棺制,大敛而后棺入斯殡矣。

    君殡用 , 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 至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 见,贤遍反。

    “ ”,殡车,有轮似辁,载棺其上,备非常可引行也。 ”,丛木两旁斜倚,相聚如屋。“至于上”者,从其纵而言之,上尽室前墉也。毕涂屋者, 木之上加涂,上下皆周也。“帱”,棺衣也。君亦用帱,大夫则上有帱而下无 耳。“ 至于西序”者,从其广而言之,殡当西阶上而西,尽西序,其东亦称是,盖亦与君同。“暨”,及也。“不及于棺”者,但使 木,不及柩而止,而不尽南北之深,则与君之至于上者异也。“见衽”者,掘地为肂,瘗棺及盖墙之缝,交木 之,西不至序,北不至上,暨棺而止也。“帷之”者,加帷 外,君大夫士一也。

    熬: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加鱼、腊焉。 种,之陇反。

    “熬”,煎谷使香熟,置于殡旁,以诱蚍蜉,使无侵殡也。“四种”,黍、稷、稻、粱。“三种”,去稻。“二种”,去粱。“加”者,加于熬上,用鱼及腊,腥香诱之。

    右第十五章。此章记殡礼。

    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伪荒, 纽六,齐五采,五贝,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鱼跃拂池。君 戴六, 披六。 伪,本帷字之误,洧丕反。

    “饰棺”者,发引以之墓之饰也。备华饰为观美,不欲人恶其亲也。“帷”,柳车之旁衣,用白布为之。“龙帷”,画帷为龙也。“池”,以竹为之,如承霤,衣以青布,挂于荒下,天子四注,诸侯则三,阙其后也。“振容”,画青霤缯悬于池下为容饰,车行则振动也。“荒”,柳车上幔也。“黼荒”者,缘边画黼。“火”“黻”三列,画于中也。“褚”,屋也,荒下用白锦为屋,笼棺上,乃加荒,旁加帷也。“纽”,所以连荒帷者,每旁三,故六也。“齐”,荒顶也。合杂采束圆之,以絮充之,加荒上,余采四出如蕤,每采端各缀贝五串,使下垂也。“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衣以白布。“画翣”者,画云气也。“戴圭”者,翣形两角锐起中缺,而君之翣则中央锐起如圭首也。“鱼”,以铜为之,悬之池下,车行登顿则鱼如跃而上拂池矣。“戴”,犹载也,带也,以帛为之,所以连系棺束之组结于柳车使固者。“披”,亦以帛为之,络戴上而出一头于外,使人执之,或登降转回,则引之使平正也。再言“君”者,戴披用异棺饰,故更端记之。下放此。

    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 纽二,玄纽二,齐三采,三贝,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鱼跃拂池。大夫戴前 后玄,披亦如之。 ,儒谁反。下同。

    “画帷”,画云气也。“二池”,前后各一。“画荒”,谓画火黻也,无黼。“三贝”者,每采缀贝三串。“戴绥”者,翣之形两角起,中洼如冠绥也。“戴”与“披”不言数,以等差之,当各四。

    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绞, 纽二,缁纽二,齐三采,一贝,画翣二,皆戴绥。士戴前 后缁,二彼,用 。 揄,余昭反。绞,何交反。

    “帷”“荒”皆用白布,而士独言“布”者,不画也。“一池”,在前。“揄”,雉也。“绞”,青黄缯。画雉于青黄缯上,以为振容,君之振容亦然。加鱼则谓之“振容”,无鱼则谓之“揄绞”也。大夫去振容而留鱼,士去鱼而存振容,以是为差也。“一贝”,每采垂贝一串。“缁”,浅于玄。“披二”,则“戴”亦二矣。

    右第十六章。此章记辁车之饰。

    君葬用 ,四 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 ,二 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国车,二 无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 “大夫葬用 ”之“ ”,与“国车”之“国”,皆“辁”字之误,布专反。比,毗至反。

    “ ”“辁”,皆载柩之车,其差未详;皆卑轮用人挽者。“ ”,系棺 也。在殡曰“ ”,在道曰“引”,至圹又曰“ ”,一也。“碑”,桓楹也。植木于圹之上下,木端横贯交叉之,木以悬 ,穿之下棺者也。“四 ”,每碑二 ,交于四出桓上。“御棺”,以指麾为进止缓急之节也。“羽葆”,如旌首,而上以五色羽张之。“二 二碑”,碑无桓,凿孔穿 ,盖尊卑之差。棺有大小,有轻重,窆有难易,故尊者碑 多也。“茅”,旗也。《春秋传》:“前茅虑无。”士用 而无碑,于圹上旁横木枕之而渐纾其 以下也。“功布”,裁大功之布,以竿揭之,为节识也。“比”,及也。惟出宫在道则用之,及窆,执 者面圹视其下,不用之矣。有碑者,则负 于肩,背圹下之,待旌旗以知疾徐,所以异尔。

    凡封,用 ,去碑负引。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君,命毋哗,以鼓封。大夫,命无哭。士,哭者相止也。 封,与“窆”同,彼验反。咸,与“缄”同,古咸反。

    “去”,远也。言用 时,人皆远碑,反面外向,以肩负 ,听鼓声而渐下也。“衡”,以木贯缄耳,而系 其上也。“以咸”,谓棺束末为缄耳,以 系缄也。命毋“哗”“哭”者,匠人教令之。“相止”,自相止,无教令也。

    右第十七章。此章记下棺之制。

    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

    “椁”,如井阑,周于棺外,上加抗木。“君松”,用心。“杂木”,凡木可为之。北方地高,无蒸溽,不生蚁,故松及杂木可用,而松为贵,非南土所宜也。

    棺椁之间,君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

    藏器于棺椁之间,因之以为广狭也。乐器之属,“柷”为大;尊罍之属,“壶”为大;箪豆之属,“甒”为大。

    君里椁,虞筐。大夫不里椁。士不虞筐。

    “里椁”,犹前章之言“里棺”,以缯黏椁里为饰也。“虞”,虑也,治也。“筐”,椁外也。“虞筐”,谓沐治其外,使平滑美泽也。

    右第十八章。此章记椁制。椁在棺外,故序于窆后。此篇自始死至葬,皆以时之先后为序。前数章颇有错简,皆按其序而定正之。

    《礼记章句》卷二十二终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