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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对悖谬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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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听)

    假如悖谬与理智在对其差别的共同理解之下相遇,这相遇就是幸福的,就像在爱情中达成的理解,它幸福地居于那种我们至今尚未命名的激情之中,我们只有在以后才会给它一个名字。若这种相遇未能达成相互理解,则这关系就是不幸的。我斗胆一言,我们可以把理智的不幸之爱(请注意,这里仅涉及那种根源于被误解的自爱的不幸之爱;我们无法引申出进一步的类比,因为偶然的力量在此毫无用处)具体规定为冒犯。

    所有的冒犯在最深层都是承受的[1]。[2]这里的情况与那种不幸之爱相同。甚至当自爱(对自己的爱是一种苦难,这难道不是一个矛盾吗?)以鲁莽的壮举和令人震惊的事迹显现自己的时候,它也处于承受的状态,它受到了伤害,那伤痛显示出了一种虚幻的力量,它看上去像是行动,而且很容易使人上当,尤其是因为自爱大幅度地将之掩盖了起来。甚至当自爱将爱的对象击倒,甚至当它自我折磨地约束自己以达到冷酷无情的漠然地步的时候,当它折磨自己以便显示这漠然的时候,甚至当它耽溺于因成功而生的胜利的轻率之中的时候(这形式最具欺骗性),甚至是当此之时,它也还是承受的。冒犯的情形亦然;它能够如其所愿地表达自己,甚至是当它喜气洋洋地庆祝那种毫无意义的胜利的时候,它还是承受的。不管被冒犯者悲痛欲绝地坐着,几乎像乞丐似地盯着悖谬,在痛苦煎熬中僵坐;还是用嘲笑武装自己,用诙谐之箭从远处瞄准,他都是承受的而非有距离的。不管冒犯是从被冒犯者身上取走最后一丝安慰和快乐,还是使他强壮,它都是承受的。冒犯与强者斗争,在身体方面其力量与断背者相同,他有着一种奇特的柔韧性。

    与此同时,我们很愿意把承受的冒犯与行动的冒犯区分开来,但不要忘记,承受的冒犯同样是行动的,它不会让自己被毁灭(因为冒犯从来就是活动,而不是事件);行动的冒犯总是虚弱的,它无法从十字架上脱身,也无法拔去那支射伤它的箭[3]。

    可是正因为冒犯是承受的,这个发现,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就不属于理智而隶属于悖谬。正如真理是“自身和谬误的标记”[4],悖谬亦然。冒犯并不理解自身[5],它被悖谬所理解。因此,不管冒犯如何表现自己,它听起来都像来自他方,来自一个相反的角落,实际上是悖谬在其中回响,而这一切都只是幻听。可是,如果悖谬是“自身和谬误的标记和评判”[6],那么冒犯就可以被视为是对悖谬的正确性的一种间接测试。冒犯是错误的报表,是谬误的后果,是悖谬要推开的东西。被冒犯者不是在讲他自己的话,而是在讲悖谬的话,就像一个模仿者,他本人并未首创什么,他只是笨拙地仿效他人。冒犯的表达在激情(行动的或者承受的)之中陷得越深,冒犯所欠悖谬的程度也就越高。因此,冒犯并不是理智的首创,远远不是;果若如此,理智也应该能够首创出悖谬。不,冒犯是与悖谬一起生成的。如果冒犯是“生成”的,我们就会再次与瞬间相遇,这瞬间是一切的中心。让我们做一简要重述。倘若没有假设瞬间的存在,我们就要返回到苏格拉底的立场,可是为了有所发现,我们恰恰要离开他。如果确立了瞬间,悖谬也就在那儿了;因为人们可以简单地称这悖谬为瞬间。通过瞬间,学生陷入了谬误;那个已经认识了自己的人开始对自己迷惑不解,他得到的不是关于自己的知识,而是罪的意识,凡此等等。一旦我们把瞬间确立下来,一切都将变得简单易行。

    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冒犯在更主动或更被动的规定之内有着众多细微的差别,详述这差别不是此处思考的兴趣;反之,坚持这一点却意义重大,也就是说,所有冒犯的本性是对瞬间的误解,因为冒犯是对悖谬的冒犯,而悖谬又是瞬间。

    关于瞬间的辩证法并不困难。从苏格拉底的立场出发,这瞬间既不可见也不被突现,它现在不存在,过去不曾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因此,学生自己就是真理,偶因的瞬间只不过是一个玩笑,就像一本书的前扉页,本质上它并不属于该书。决断的瞬间也就是愚拙[7];因为如果决断被确立下来,学生就会陷入谬误之中(参前述),正是这一点才使得在瞬间中的开端成为必然。瞬间是愚拙,悖谬也是愚拙,这是冒犯的表述;说“理智是荒谬的”其实正是悖谬的要求,只是它像是从冒犯中传出的回响。或者,如果瞬间不断来临,人们就会在一旁观望,而这瞬间也就会具有重要的意义[8];可是当悖谬把理智变为荒谬的时候,理智视为重要的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标记了。

    于是,冒犯处于悖谬之外,而其根据则在于“正因其荒谬”[9]。不过发现它的并不是理智,而是悖谬,它现在从冒犯中获得了见证。理智认为,悖谬是荒谬的,可是这种认识却只是一种滑稽模仿,因为悖谬就是悖谬,“正因其荒谬”。冒犯处于悖谬之外,它有一种概率上的可能性,但悖谬出现的几率却是最小的[10]。再说一遍,理智并没有发现这一切,它只是在重复着悖谬,尽管这一点看上去十分奇怪。悖谬认为,喜剧、小说和谎言从概率上讲是可能的[11],可是“我”如何可能呢?冒犯处于悖谬之外,这一点毫不奇怪,因为悖谬就是奇迹。理智并没有发现这一切,相反,正是悖谬使之成为众矢之的,并且这样回答:如你所说,令人惊讶之处在于,你认为这是一个反驳;但是对于我来说,从伪君子口中说出的真理比从天使和使徒那里听到的更可爱[12]。当理智与悖谬相比而炫耀自身的时候,这悖谬是最低下、最被人瞧不起的,这一切并非理智的首创,悖谬自身才是,它把所有的光彩都移交给了理智,甚至包括光彩夺目的恶[13]。当理智对悖谬表示同情并且想帮它找到一个解释的时候,悖谬无法容忍此事,但会认为理智如是为之是正常的,因为,这不正是我们的哲学家们存在的理由吗————把超自然的东西变成日常的、乏味的东西[14]。当理智无法让悖谬进入自己的头脑之时,那是因为理智没有发现悖谬,但悖谬本身,它悖谬性十足,厚颜无耻地把理智称为笨蛋和傻瓜[15],他们充其量可以就同一件事既说是又说否,而这不是好的神学[16]。冒犯的情形亦然。冒犯就悖谬所说的一切是它从悖谬中学到的,尽管它利用了一个幻听而坚持说是这一切是它自己的发明。

    * * * * *

    可是也许有人会说:“你真无聊,我们听到的还是老一套。你放入悖谬口中的所有说法根本就不属于你”。

    “它们怎么会属于我,既然它们原本隶属于悖谬呢?”

    “你可以把这些诡辩省下来,你知道得很清楚我指的是什么。这些说法并不属于你,它们家喻户晓,而且每个人都知道它们属于谁。”

    “亲爱的朋友,你所说的这一切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会刺痛我,相反,它使我感到异常高兴。我承认,当我写下这些的时候,我曾颤抖不已,我简直认不出我自己了,我这么一个焦虑而胆小的人竟然敢写出这样的话。不过,假如这些说法并非出自我,你能否告诉我,它们出自谁人之口呢?

    “再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第一个来自德尔图良;第二个来自哈曼;第三个还是哈曼;第四个是拉克坦修,它总是被重复;第五个来自莎士比亚的喜剧《皆大欢喜》,第二幕第五场;第六个出自路德;第七个则是李尔王的一句台词。你看,我是懂行的,我知道如何捉脏。”

    “的确如此,我看得很清楚。不过,可否告诉我,是不是所有这些人并未谈及悖谬与冒犯的关系,而且请你注意,他们并不是感觉受到了冒犯的人们,而是与悖谬紧紧相连,只是他们说起话来仿佛受到了冒犯似的。冒犯再找不出比这更鲜明的表现方式了。这一点难道不奇怪吗?以此方式,悖谬剥夺了冒犯的生计,把它变成了一桩没有利益的营生,它不会因自己的麻烦而收取任何报酬。这一切如此奇特,就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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