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所知依分第二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原典

    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

    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陀[1]中说:“无始时来界[2],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3],及涅槃证得。”

    即于此中复说颂曰:“由摄藏诸法[4],一切种子识[5],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如是且引阿笈摩[6]证,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7],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8]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注释

    [1]伽陀:梵文Gāthā的音译,意译为偈,即佛经中的诗体。

    [2]界:梵文Dhātu的意译,音译驮都。有六义:(一)差别义,意谓事物之间,彼此差别而无混滥;(二)性义,意谓事物的体性;(三)因义,意谓产生其他事物的原因;(四)种族义,此指事物种族,如一山中有金、银、铜、铁等族;(五)持义,意谓事物各自维持自己的体相;(六)语根之义,总称语根、语干为界。此中用第三义。

    [3]诸趣:即六趣,又称为六道:天、人、阿修罗(Asura,一种恶神)、畜生、饿鬼、地狱。

    [4]法: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磨、达摩等。《成唯识论》卷一称:“法谓轨持。”《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对此解释如下:“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住持,不舍自相。”一般来说有二解:(一)佛的教法称为佛法;(二)一切事物或现象,如色法、心法等。此中用第二解。

    [5]一切种子识: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因为阿赖耶识含有产生一切事物的种子,所以称为一切种子识。

    [6]阿笈摩:梵文āgama的音译,意谓口传。因为佛的教诲,最初没有写成文字,靠师徒口授相传,所以佛教往往以阿笈摩代称佛经。

    [7]杂染品法:即蕴、处、界等一切有为法,因为它们是惑业所产生的染污法,所以称为杂染品法。

    [8]我:梵文ātman的意译,音译阿特曼,大体上相当于起主宰作用的灵魂。佛教主张无我,把承认有我者视为颠倒错误的认识,称为外道。

    译文

    在以十处说明大乘法的殊胜当中,首先讲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佛世尊在什么地方说过阿赖耶识的识体称为阿赖耶识呢?

    薄伽梵在《阿毗达磨大乘经》的偈颂这样说过:“自无始以来之界,一切事物都依赖它,因此就有了生死流转的各趣界,和清净涅槃的证得。”

    就在这《阿毗达磨大乘经》中,又有一个偈颂这样说:“因为摄藏一切种子识,所以称为阿赖耶识,世尊要对这些利根的菩萨开示。”以上已引阿笈摩进行论证,又为什么说此识称为阿赖耶识呢?因一切有生的有为诸法即杂染品法,摄藏于阿赖耶识之中,为阿赖耶识的果性。而且,在这阿赖耶识摄藏一切杂染法的关系中,阿赖耶识是杂染法的因性,所以称为阿赖耶识。或者说因为各类有情众生执着阿赖耶识为自我,所以称为阿赖耶识。

    原典

    复次,此识亦名阿陀那识[1]。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经》[2]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3]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4]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5],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此亦名心[6],如世尊说:“心、意[7]、识[8]三。”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间缘[9]所依止[10]性,无闲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11]意,与四烦恼[12]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13]二者、我慢[14],三者、我爱[15],四者、无明[16],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17],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18],等无闲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注释

    [1]阿陀那识:阿陀那是梵文的音译,意译执持,即执取维持善、恶之因及有情众生的身体,使之不被破坏。

    [2]《解深密经》:梵文

    的意译,唯识宗所依据的六经之一,唐·玄奘译,共五卷八品。同本异译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相续解脱经》一卷、北魏·菩提流支译《深密解脱经》五卷、南朝陈·真谛译《解节经》一卷。

    [3]种子:梵文Bīja的意译,阿赖耶识中产生各种事物的功能。种子的来源有二:一是本有;二是新熏。能够变现山河大地等人们共同依存客观环境的种子,称为共相种子;变现个体自性差别的种子,称为自相种子。变现烦恼的种子,称为有漏种子;不能变现烦恼的种子,称为无漏种子。

    [4]有色根:即眼、耳、鼻、舌、身五根,与无色的意根相对应。

    [5]执受,据《藏要》本校注,藏文本为执持。

    [6]心:有五义:(一)梵文Citta的意译,音译质多、质多耶、质帝等。此指精神现象的心法。(二)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意谓集起,因为阿赖耶识中聚集着很多种子,所以能够生起各种事物。(三)与心所法相对的心王。(四)坚实心,又称为自性清净心,是如来藏、真如的异名,因为此心坚固真实,不生不灭,所以称为坚实心。(五)肉团心,梵文的意译,音译干栗驮、汉栗太、纥利陀耶等,身中的五脏心。

    [7]意:此指第七识末那识,因为末那是梵文Manas的音译,意译为意。

    [8]识:梵文的意译,此指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9]等无间缘:前念消灭,后念生起,前念为后念起开导作用,前念与后念一致相等,中无间隔,所以称为等无间缘。

    [10]依止:依赖止住有力有德之处,永不脱离。

    [11]染污:烦恼异名,因为烦恼染污圆觉真性,使之不得悟入。

    [12]烦恼:梵文的意译,又称为惑,扰乱有情众生的身心,使之迷惑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称为根本烦恼。从根本烦恼生起的烦恼,称为随烦恼。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是小随烦恼。无惭、无愧是中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是大随烦恼。

    [13]萨迦耶见:梵文的音、意合译,意译身见、我见。一切错误的见解都由此而生,有烦恼则有此见。《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随执为我,或为我所,染慧为性。萨为败坏义,迦耶谓和合积聚义……无常、积集,是中无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谓烦恼俱,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14]我慢:梵文Asmimāna的意译,总以为自己高超,轻视别人。第六识的我慢粗显,第七识的我慢微细难知。

    [15]我爱:六根本烦恼之一,即我贪。对于妄执的我,深为爱着,这就是所谓的自爱心。第七识常向第八识起此烦恼。《成唯识论》卷四称:“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故名我爱。”《圆觉经》称:“有我爱者,亦爱涅槃,伏我爱根,为涅槃相。”

    [16]无明:梵文Avidyā的意译,又称为痴。十二因缘之首,三毒之一,根本烦恼之一,对四谛、三宝、业果轮回等佛教真理愚昧无知。一切有情众生因为无明,而起虚妄分别,误认世俗世界实有。

    [17]识复由彼第一依生:阿赖耶识是前六识杂染法的所依。杂染法包括有漏(有烦恼)法的三性:善性、恶性、无记性(非善非恶)。

    [18]了别境义故:前六识的功能是了解辨别外境(客观事物)。

    译文

    而且,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此中所提到的阿笈摩,就如《解深密经》所说:“阿陀那识的道理,非常深奥,非常难懂,一切种子就如瀑流那样连续不断,我对于凡夫二乘愚者不开示演讲这一切种子识,害怕他们虚妄分别而增加我执。”为什么说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呢?因为阿赖耶识能够执受一切有色根,一切有色根的自体都取阿赖耶识为其所依。为什么呢?因为有色诸根由于阿赖耶识的执受,使之不至于丧失破坏,尽形寿随从本识的存在而转起。前一生命结束,这相续的阿陀那识正要产生新生命体的时候,阿陀那识摄取那个生命体,执受名色自体,所以说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

    阿赖耶识又称为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三。”这里所说的“意”有二种:第一,意是给等无间缘作所依止的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的依止;第二,染污的意,永远与四种烦恼相应而起:一、萨迦耶见,二、我慢,三、我爱,四、无明,这就是识的杂染所依。前六识又由依第一等无间意为所依止而生,由第二染污意而成为杂染。是因有了别境的意思,因为有平等而无间的意思,又有思量的意思,所以意分为二种。

    原典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1]?谓此若无,不共无明[2]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3]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4]与灭尽定[5]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

    又无想天[6]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7]、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8]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9]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

    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训词二定别[10],无皆成过失。

    无想生应无,我执转成过,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

    离染意无有,二三成相违,[11]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

    注释

    [1]染污意:即第七识末那识(),因为第七识是染污的根本,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烦恼俱起,缘阿赖耶识的见分而生我执。

    [2]不共无明:无明有二,与贪、瞋、痴、慢、疑、恶见共起的无明,是相应无明;无明独起,称为不共无明,亦称独头无明。不共无明分为二种:恒行不共、独行不共。只与第七识末那识相应,而不与其他识相应的无明,称为恒行不共。与第六识相应,而不与第七识相应的无明,称为独行不共。独行不共无明又分为二种:主独行和非主独行。与二十随烦恼不相应的独行不共无明,称为主独行无明。与二十随烦恼相应的独行不共无明,称为非主独行无明。主独行无明,见道所断。非主独行,修道所断。

    [3]俱有依:同时有依之义,又称为俱有根,《成唯识论》卷四称:“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不转故。如伽他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

    [4]无想定:外道修的一种禅定,误信色界第四禅无想天之果报为真悟境,虽已消灭前六识,仍有染污。

    [5]灭尽定:又作灭受想定、灭尽三昧。心不相应行法之一。即灭尽心、心所而住于无心位之定。与无想定并称二无心定,然无想定为异生凡夫所得,此定则为佛及俱解脱之阿罗汉远离定障所得,即以现法涅槃之胜解力而修入者。

    [6]无想天:无想有情众生所居住的天处,说一切有部和经量部认为无想天是第四禅的广果天,上座部认为广果天以上是无想天。住在无想天的有情众生,仍有染污,仍有我执、我慢。

    [7]我执:又称为人执、我见等,梵文

    的意译,即主张有我的见解或主张由于我执力而产生各种烦恼,使有情众生在三界轮回,得不到解脱。

    [8]无记:梵文的意译,“记”意谓判断、断定之义,不可断为善,也不可断为恶,非善非恶的属性是无记性。分为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二种。

    [9]我所:我所有之略,自身为我,身外万物为我所有,简称为我所。

    [10]训词二定别,据《藏要》本校注,藏文本中此二语互倒,真谛译本与此相同。

    [11]以上二句,《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若无染污意,应无二违三。今译文晦。”

    译文

    而且,怎么知道有染污意第七识末那识呢?假若没有第七识的话,就不会有不共无明,这就成为过失了。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第六识以五识为同法喻也不会有,这也会成为过失。为什么呢?因为前五识必须有眼等五根作为俱有依。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在训释名词时,“心、意、识三”,意就没有内容了,这就成为过失。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无想定和灭尽定就没有差别了,这样就会造成过失。而且,因为无想定是染意末那识所显的,而不是灭尽定。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二种禅定就应没有区别了。

    又,假若没有我执、我慢,在无想天的一期生命中,应当是没有染污的意思,这就会造成过失。又,有漏位的有情众生,在一切时中,不管是善、不善或无记心,都会有我执现行。假若没有第七识的话,只有不善心生起的时候,才会有那种我执相应,所以有我、我所烦恼现行,并不是善、无记心生起的时候,才有这种我、我所。所以,假若建立了染污末那识,在六识的善心、无记心中,就可以有俱时而有的现行我执,并不是心王,心所相应的现行。这样,就不会有善、无记心中没有我执的过失了。

    此中有如下偈颂:

    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就不会有不共无明、五同法、训释词“思量”,也就没有无想定和灭尽定之间的差别,这都会成为过失。

    如果没有第七识末那识,生于无想天的众生就不会有我执,这就会造成过失。我执就不会在善、不善、无记心中永远跟随追逐众生。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就不会有不共无明及“五同法喻”二者的存在。

    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训释词“思量”、无想定及灭尽定之间的差别、生于无想天的众生还有我执,这三个道理就不能成立,就与圣教相违。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所有地方的我执都不应该有。

    心本来应当领悟佛教真理,但是经常发生障碍,其障碍在善、不善、无记“一切分”的心中都可以通行,这就是不共无明。

    原典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1]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2]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3]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4]种子所积集故。

    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5]处转,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6]成就[7],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8]。

    注释

    [1]有覆无记:隐蔽自心障碍修习佛道的一种无记心。《成唯识论》卷五称:“障碍圣道,隐蔽自心。”所以称为有覆。第七识末那识的属性是有覆无记,因其性染污而非善非恶。

    [2]色、无色:即色界和无色界。色界位于欲界之上,在此居住的有情众生,已离食、淫二欲,这里的宫殿和有情众生仍然离不开色(物质),所以称为色界,包括四禅十七天。无色界在色界之上,在此居住的有情众生已无形色,依众同分(使众生得同样果报之因,相当于共性)和命根(相当于寿命)而得相续。

    [3]奢摩他: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止,意谓禅定。

    [4]熏习:前七识现行对阿赖耶识的连续熏染影响作用,形成阿赖耶的种子,能熏前七识和所熏第八识各有四义。所熏四义如下: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与能熏共和合性。能熏四义如下:有生灭、有胜用、有增减、与所熏和合而转。

    [5]智:梵文的意译,音译阇那、若那,意谓对事理的决断。《大乘义章》卷九称:“慧心安法,名之为忍。于智决断,说之为智。”

    [6]解脱:梵文Vimukta的意译,意谓摆脱尘世烦恼业障的系缚而得自由,已经断除业报轮回,与涅槃义相通。《成唯识论述记》卷一称:“言解脱者,体即圆寂。由烦恼障缚诸有情,恒处生死。证圆寂已,能离彼缚,立解脱名。”

    [7]以上二句,《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由智得成,故解脱成就。陈、隋本同。”

    [8]一切智智:梵文的意译,音译萨婆若那,意谓一切智,一切智智是佛特有的智中之智。

    译文

    第七识末那识是染污的,其属性是有覆无记,经常与萨迦耶见、我爱、我慢、无明四种烦恼相应而起。如色界、无色界这二界所缠系的烦恼,其属性是有覆无记,为奢摩他所摄藏。第七识末那识,四烦恼永远伴随追逐它,因为它的行相微细,四烦恼的行相也就微细了。

    倒数第三是心体,假若离开阿赖耶识,没有别的心体可得。所以,以阿赖耶识为心体,因为阿赖耶识可以含藏种子,第七识和前六识都随之而生起。为什么又称为心呢?因为由万事万物熏习而成的种子积聚在阿赖耶识之中。

    而且,为什么在声闻乘中,不把心称为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呢?因为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之境非常深细。为什么呢?因为声闻乘只求自身的解脱,不希求无所不知的一切境智。所以,对声闻乘人来说,虽然对他们不说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他们仍然可以成就小乘佛教的智慧,可以获得自身的解脱,所以对声闻乘人不说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假若诸菩萨,他们肯定要希求一切境智,所以佛要对他们讲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如果没有这种智慧,就不能证得成佛的一切智智。

    原典

    复次,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如彼《增壹阿笈摩》[1]说:“世间[2]众生[3],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4]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说正法[5]时,恭敬摄耳,住求解心,法随法行。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现世闲。于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6]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于大众部[7]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8],如树依根。化地部[9]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穷生死蕴[10]。有处有时见色[11]、心[12]断,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

    如是所知依,说阿赖耶识为性,阿陀那识为性,心为性,阿赖耶为性,根本识为性,穷生死蕴为性等[13]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14]。

    注释

    [1]《增壹阿笈摩》:梵文Ekottarikāgama的意、音合译,即《增一阿含经》,北传佛教的四阿含之一,相当于南传佛教的《增支部》。苻秦·昙摩难提译于建元二十一年(公元三八五年)。《开元释教录》误为东晋·僧伽提婆译,应当是僧伽提婆修正。共五十一卷,共收四百七十四部经。因为经文按法数从一法逐一递增,所以称为《增一阿含经》。

    [2]世间:世为迁流、破坏、覆真之义。间为中之义,堕于世中之事物,谓之世间。又有间隔之义,世中事物个个间隔而为界畔,谓之世间,与世界同义。一般分为二种:一、有情世间,即有情众生;二、器世间,即国土。又分为学者世间和非学世间。佛教各派是学者世间,俗人及外道是非学世间。

    [3]众生:梵文Sattva的意译,另译有情。音译萨埵、仆呼善那等。众生有二义:(一)众人共生之义,《法华文句》卷四称:“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间,无男女尊卑众共生世,故言众生,此据最初也。”众多之法,因为人身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假和合而生,所以称为众生。《大乘义章》卷六称:“依于五蕴和合而生,故名众生。”(二)经众多之生死,所以称为众生。因为有情众生多次生死,所以称为众生。

    [4]以上四句,现存的《增一阿含经》中没有,世亲的《摄大乘论释》,对这四阿赖耶解释如下:爱阿赖耶是总,其余的三阿赖耶是约三世分别而说,欣阿赖耶是对过去世说的,乐阿赖耶是对现在世说的,憙阿赖耶是对未来世说的。

    [5]正法:意谓真正的道法,理无偏邪称为正,即三宝(佛、法、僧)之一的法宝,以教、理、行、果为体。

    [6]《如来出现四德经》,《增一阿含经》中的一部经。

    [7]大众部:梵文的意译,音译摩诃僧祇部。释迦牟尼佛入灭后一百年时,从原始佛教分裂出来的一个重要派别,与上座部的思想观点直接对立,主要分布在古印度的中部和南部。后从大众部分裂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

    [8]根本识:大众部主张有一种常存的根本识,又称为细心,其余六识都依之而生起。

    [9]化地部:梵文的意译,另译正地、教地、大不可弃部等,音译弥沙塞部。释迦牟尼佛入灭后三百年时,从说一切有部分裂出来的一个重要派别。据《异部宗轮论述记》,该部创始人原为国王,为教化本国人民而出家。认为过去、未来是无,现在和无为法是有。认为僧中有佛,并不是另外有佛,所以对僧进行布施,就可以获得大果。认为佛与声闻、缘觉二乘的修行道路一样,同样达到解脱。

    [10]穷生死蕴:又称为穷生死阴。化地部主张有三蕴:刹那生灭的一念顷蕴,从生到死的一期生蕴,可以从前世转至后世的穷生死蕴。穷生死蕴在涅槃前,有生一切心法和色法的功能,这是明显的种子特征。

    [11]色:即色法。色法是梵文的意译,有质碍之物称为色法,相当于物质现象,共分三类:(一)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二)五境: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三)无表色。在五位七十五法中,色法领先,因为色法最能引起贪欲,所以是最主要的对治对象。在五位百法中,色法排在心法、心所法之后,表明色法不能独立生起,是心法变现的。

    [12]心:即心法。又称为心王,唯识宗区分为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13]等:此中省略说一切有部的有分识性、正量部的果报识性。

    [14]大王路:由于上述种种理由,阿赖耶识就像世间大王所走的道路一样宽广、平坦,毫无阻挡,很容易成立起来。

    译文

    而且,在声闻乘的经典中,也已经以不同的密意说到阿赖耶识,如《增一阿含经》说:“尘世间的有情众生,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众生因为爱、乐、欣、憙阿赖耶识,使之不得解脱。为了断除阿赖耶识,佛陀在演说正法的时候,有情众生都恭恭敬敬地听取佛的教诲,安住于希求解脱之心,随顺佛的教诲而修行。这样奇异罕见的正法,只有佛出世以后,才能出现于世间。如在声闻乘的经典《如来出现四德经》中,佛已经以这种不同的密意方式说明阿赖耶识。在大众部的阿笈摩中,也已经以各种不同的密意,说阿赖耶识称为根本识,就像树依根一样。在化地部中,也已经以各种不同的密意,说阿赖耶识称为穷生死蕴。有的处所(如无色界)有时(如修炼无想定生无想天的时候)可以看到色法和心法的间断,并不是阿赖耶识中的种子有间断。

    这样的所知依,据说以阿赖耶识为性,以阿陀那识为性,以心为性,以阿赖耶为性,以根本识为性,以穷生死蕴为性等。由此不同的门类,阿赖耶识成大王路。

    原典

    复有一类,谓心、意、识义一文异。是义不成,意、识两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乃至广说,此中五取蕴[1]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2]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3]萨迦耶见名阿赖耶。

    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于藏识[4],故作此执[5]。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6]。若不愚者,取阿赖耶识,安立彼说阿赖耶名,如是安立,则为最胜。云何最胜?若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7]中,一向苦[8]处,最可厌逆,众生一向不起爱乐[9],于中执藏[10],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故。若贪俱乐受[11]名阿赖耶,第四静虑[12]以上无有,具彼有情[13]常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

    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于此正法中,信解[14]无我者,恒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阿赖耶识内我性摄[15],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16],然彼恒于我爱随缚,未尝求离。虽生第四静虑以上,于贪俱乐恒有厌逆,阿赖耶识我爱随缚。虽于此正法信解无我[17]者,厌逆我见[18],然于藏识我爱随缚。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成就最胜。

    注释

    [1]五取蕴:又作五受蕴。即由取(烦恼)而生或能生取之有漏之五蕴。

    [2]贪:即引起烦恼的贪爱、贪欲。《成唯识论》卷六称:“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有”指世俗众生本身(五取蕴),“有具”指众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3]谓,《碛砂藏》本原作“有”,《藏要》本根据藏文本和《高丽藏》本改。

    [4]愚于藏识:金陵刻经处本作“愚阿赖耶”。藏识,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藏”有三义:(一)能藏,阿赖耶识能够含藏变现各种事物的种子;(二)所藏,阿赖耶识里的种子是所藏;(三)执藏,谓第八阿赖耶识恒被第七末那识妄执为实我、实法,所以称为执藏。

    [5]执:又称为执念、执心。意谓固执事物而不离的妄情。

    [6]亦不相应,《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虽亦相应。意异。”

    [7]恶趣:即六趣中的地狱、饿鬼、畜生。

    [8]苦:梵文的意译,四谛之一,一般讲有八苦:生苦(胎儿及出生时的痛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与亲爱的人分离所造成的痛苦)、怨憎会苦(和自己所讨厌的人在一起所造成的痛苦)、求不得苦(自己的欲望追求得不到满足所造成的痛苦)、五阴盛苦(五阴是构成人体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五阴盛苦是人身所经受的各种痛苦现象)。

    [9]爱乐:“爱”意谓喜爱,或亲爱。“乐”意谓乐欲。信乐世间及出世间善法,意谓爱乐。此中用一般含义:喜欢高兴。

    [10]执藏:阿赖耶识的三藏之一,第七识末那识妄执第八识为实我,所以称为执藏。此中用一般含义,即坚持住于其中。

    [11]乐受: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的舍受)之一,领受顺情之境,使身心适悦。《成唯识论》卷五称:“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

    [12]第四静虑:静虑是梵文Dhyāna的意译,音译驮耶演那。分生静虑、定静虑二类。生静虑意谓生于四禅天,定静虑是修炼四种禅定。此中用生静虑,第四静虑即第四禅天,在此定居住者仅有意识,唯有受与之相应。有无云、福生、广果、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八天。

    [13]有情:梵文Sattva的意译,音译萨埵。旧译众生,新译有情。意谓有情识、有爱情。《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称:“梵言萨埵,此言有情,有情识故……又情者爱也,能有爱生故……言众生者,不善理也,草木众生。”

    [14]信解:闻佛说法,最初相信,然后理解。或者说,钝根者相信,利根者理解,合为信解。信破除邪见,解破除无明。

    [15]阿赖耶识内我性摄,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如下:“此熏习能诠之所诠为何?”元魏·佛陀扇多译《摄大乘论》、陈·真谛译《摄大乘论》、隋·笈多等译、世亲著《摄大乘论释论》,与此相同。

    [16]苦蕴:即人身。因人之有情身心乃由三苦、八苦等所集而成,故称为苦蕴。

    [17]无我:梵文Anātman的意译,又称为非我。“我”为主宰。对人身起主宰作用的灵魂是人我,对事物起主宰作用的是法我,对自己起主宰作用的是自我,对其他人起主宰作用的是他我。佛教认为:人身是由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成,是无常的,没有起主宰作用的永恒我体。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不是永恒的,也没有起主宰作用的永恒我体。以此类推,没有自我,也没有他我,所以是无我。

    [18]我见:又称为身见,把色、受、想、行、识五蕴虚假和合而成的身心,误认为有永恒的,而起主宰作用的“我”,此称我见。《大乘义章》卷六称:“言身见者,亦名五见,五阴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别,从其所迷故,名身见;以见我故,从其所立,亦名我见。”

    译文

    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心、意、识三者只是文字不同,其含义并无差别。这种观点不能成立,意、识二字的含义是有差别的,应当知道,心的含义也应当有区别。还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佛所说的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是指五取蕴而言,认为五取蕴是阿赖耶识的体性。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贪与乐受一起,才是阿赖耶识的体性。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萨迦耶见才是阿赖耶识。

    这些论师,因为从教理和修证方面,都不懂得阿赖耶识,所以才提出这样错误的主张。按照小乘佛教的观点,立阿赖耶之名,是不合乎道理的。如果不糊涂的话,按照阿赖耶识之理立阿赖耶之名,是最正确的。为什么是最正确的?如果把五取蕴称之为阿赖耶识的话,生于恶趣的有情众生,一直受苦,最厌恶构成人体的五蕴,对它从来就不喜欢,所以以五取蕴为阿赖耶识的主张不合乎道理,因为生于恶趣的众生往往希求赶快抛弃它。如果认为贪及乐受是阿赖耶识的话,四禅以上的无色界众生,没有贪及乐受,但仍有所爱着的阿赖耶识,对贪及乐受往往有厌恶之感。所以认为贪及乐受是阿赖耶识的意见,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果认为萨迦耶见是阿赖耶识的话,相信佛法而又没有成佛的人,可以断除我见,但仍有阿赖耶识,对我见往往有厌恶之感,所以认为萨迦耶见即阿赖耶识的主张,是不合乎道理的。阿赖耶识被众生误认为“我”,生于恶趣的有情众生,虽然一直受苦,希求摆脱这种痛苦,但因他们往往被“我爱”随逐缠缚,尽管他们希求摆脱痛苦,但终究不能脱离。某些众生虽然生于四禅以上的无色界,对贪和乐往往有厌恶之感,但他们仍然把阿赖耶识误认为“我”,其“我爱”还是随逐缠缚他们。某些众生虽然相信佛法,认为无我,对于我见有厌恶之感,但对于阿赖耶识的“我爱”仍然随逐缠缚他们。所以,把阿赖耶识称之为阿赖耶,很容易成立起来。

    原典

    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1]?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2],二者安立因相[3],三者安立果相[4]。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杂染[5]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6],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7]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8]而生。

    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熏习能诠[9],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藤中有华熏习[10],苣藤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藤,带能生彼,香因而生[11]。

    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12]者,多闻熏习,依闻作意[13],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14]而生,由此熏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注释

    [1]安立此相云何可见,《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陈本第一分内相品第二,隋本第一品内相章第四。”

    [2]自相:各种事物有自、共二相,局于自体之相,称为自相;通于他之相,称为共相。如五蕴中的色、受、想、行、识,是自相;空、无我等之理,是共相。

    [3]因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意谓万事万物的原因之相。第八识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子,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成唯识论》卷二称:“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

    [4]果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即有情众生的总报之果体,第八识阿赖耶识的异熟识。《成唯识论》卷二称:“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相。”

    [5]杂染:一切有漏法的总名,包括善、恶、无记三性。如果只说“染”,则这种烦恼只限于恶性,“杂染”则通善、恶、无记三性。

    [6]生因:意谓生果之因种,如草木之种是草木的生因。

    [7]一切种子,据《藏要》本校注,藏本为“一切自种子”。

    [8]相续:因果次第而不断绝,称为相续。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无此“相续”二字,陈、隋本同。

    [9]熏习能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云:“此熏习能诠之所诠为何?”元魏·佛陀扇多译本、陈·真谛译本、隋·笈多等译、世亲著《摄大乘论释论》与此相同。

    [10]熏习,《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字作习染,bsgos-pa与熏习bag-chags字异,盖内外法不同也。”

    [11]是诸苣藤,带能生彼,香因而生:苣藤即胡麻。印度人喜欢用香油涂身,香油的制法如下:先将香花和胡麻埋入地下,使之坏烂,然后取出胡麻来压香油。胡麻本身原来并没有花香,但经香花的熏习使它带上了花香,压出来的油,也就带有花香了。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12]多闻:多闻佛法而受持。

    [13]作意:梵文Manaskāra的意译,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的大地法之一,也是唯识宗的遍行之一。使心警觉以引起活动的精神作用。《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14]记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言说因,元魏与此相同。

    译文

    以上就建立阿赖耶识的不同门类进行了说明。安立阿赖耶识之相,如何可见呢?安立阿赖耶识之相简略来说有三种:第一,安立自相;第二,安立因相;第三,安立果相。这里所说安立阿赖耶识的自相问题,一方面依赖一切杂染品法的所有熏习(现熏种),另一方面又是那杂染品法的生因(种生现),这都是由于阿赖耶识能够摄藏种子并保持种子。关于安立阿赖耶识的因相问题,是说阿赖耶识所储存的一切种子,时时刻刻都有可能产生现行,种子是现行之因。关于安立阿赖耶识的果相问题,是说从无始以来,杂染品类诸法(包括善性、恶性、无记性)熏习所成的种子,都储存在阿赖耶识之中,生生世世延续下来,由于前世造业性质的不同,使之得到不同的果报。

    而且,什么是熏习呢?熏习是能诠,什么是所诠呢?所诠是阿赖耶识依赖那一切杂染品类诸法,熏习与杂染品类诸法的关系是同时生同时灭,阿赖耶识中具有产生杂染品类诸法的因性(种子),这就是熏习所要解释的问题。就像胡麻中有花熏习一样,胡麻与花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这些所熏的胡麻,就带上了能熏的花香,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又如贪等烦恼很强的人,人心原来并没有贪、瞋、痴,但经贪等的熏习,使之带上了贪等,心与贪等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经过贪等熏习的心,就产生了贪等现行之因。一个多闻广博的人,由于听闻的熏习,使他产生思维(作意),多闻与作意同时生同时灭,心产生第二念的时候,就带上了前念的印记,因为心能够摄持这种熏习,所以称为持法者。阿赖耶识接受熏习的道理,应当知道,也是这样。

    原典

    复次[1],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复次[2],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3]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4]。

    注释

    [1]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不一不异章第六。”

    [2]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第一品内更互为因果章第七。”

    [3]识,《碛砂藏》本原无此字,《藏要》本根据藏文本和《高丽藏》本加。

    [4]所余因缘不可得故:阿赖耶识中的种子是杂染诸法(现行)之因,杂染诸法同时又是阿赖耶识种子之因,只能这样安立因缘,其余因缘是没有的。

    译文

    而且,阿赖耶识中所储存的各种杂染品法的种子,是不同呢?还是相同呢?并不是体相有别的实体种子存在于阿赖耶识之中,也并不是没有不同。然而,阿赖耶识由于杂染品类诸法的熏习而产生种子,就有能够产生不同性质现行的功能,所以,阿赖耶识被称为一切种子识。

    而且,阿赖耶识与那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原因,这怎么见得呢?譬如明灯中的火焰与能生火焰的灯炷,从炷生火焰,火焰烧灯炷,是同时更互为因的。又如一束芦苇,互相依赖,互相住持,同时不倒。从这些譬喻,我们应该晓得,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因的道理,也是这样。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的原因,杂染诸法也是阿赖耶识的原因,只是从这种安立因缘的道理,除了这种真正的因缘,其余的因缘是根本不可得的。

    原典

    云何熏习无异无杂[1],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如众缬具缬所缬衣[2],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后,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熏[3]之所熏[4]习,于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后,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如是缘起[5],于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6];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7],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于善趣[8]、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9]。

    注释

    [1]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因果别不别章第八。”

    [2]如众缬具缬所缬衣,《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如以种种果汁染衣。与无性合,今译随陈、隋本,意云多缕结衣也。”

    [3]能熏:即前七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因为前七识能够熏习第八识阿赖耶识,能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能熏四义:(一)有生灭,不是永恒的,能够产生和消灭,具有生长习气的作用。(二)有胜用,有旺盛的生灭功能,能够引生习气。(三)有增减,有能增能减的殊胜功用,能够摄持习气。并不像佛那样佛果圆满,其善法无增无减。(四)与所熏和合而转,与所熏同处,不即不离,既不等同,又不乖离。

    [4]所熏:即第八识阿赖耶识,因为阿赖耶识接受前七识的熏习。所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所熏四义:(一)坚住性,始终一类相续,能够保持习气;(二)无记性,其属性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三)可熏性,意谓独立存在,性非坚密,能够接受习气;(四)与能熏共和合性。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

    [5]如是缘起:《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缘生章第九,又藏本此句云:是为大乘深细缘起。”缘起,梵文Pratityasamutpāda的意译,另译缘生,音译钵剌底医底界三喝钵地界。认为一切事均处于因果联系之中,依一定的条件生起变化。《杂阿含经》卷十二称:“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6]分别自性缘起,《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作自性分别缘起,次后释为种种性分别之缘性故,隋本同,次分别爱非爱缘起例知。”

    [7]十二支缘起:即十二因缘()。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每两支之间顺序成为一对因果关系,再配合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即成为三世两重因果:无明、行,作为过去世的因;识、名色、六处、触、受,作为现在世的果;爱、取、有,作为现在世的因;生、老死则为未来世的果。有情生永远按照这样的因果律,在三界、六道中轮回不息,直至涅槃。

    [8]善趣:即六趣中的天、人、阿修罗三趣。

    [9]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人的身体(自体)可分为爱、非爱两种,生于善趣的身体是可爱的,生于恶趣的身体是不可爱的,善趣、恶趣是由前世造的业决定的,十二支缘起是善趣、恶趣的因缘。所以,把十二支缘起称为分别爱非爱缘起。

    译文

    阿赖耶识中的熏习,是没有区别、没有不纯一的现象,为什么能作为有区别、不纯一诸法的原因呢?就像各种织花纹布的器具织所织的衣料一样,正当织的时候,虽然无有区别、不纯一的品类可得,投入染器以后,这时候衣服上便有区别、不纯一品类染色绞络纹像显现在衣料上面。阿赖耶识也是这样,受能熏异杂诸法(如色法、心法、善性、恶性等)的所熏习,当熏习而成种子的时候,虽然还没有异杂的相貌可得,果生现前以后,就好像白色衣料,经过染器的助缘以后,就有区别、不纯一的无量品类诸法的显现。

    大乘佛教中的缘起法,非常深奥细微,不容易理解。而且,简略来说有二种缘起:第一是分别自性缘起,第二是分别爱非爱缘起。这里依止阿赖耶识里性质不同的种子,使世间万事万物生起,其自性也有相应的区别,阿赖耶识是诸法生起的原因,所以称为分别自性缘起,因它能以分别种种的自性为它的缘性之故。又有十二因缘,这称为分别爱非爱缘起,因为在善趣恶趣之中,可以分别出爱和非爱,由种种善业和恶业为其缘性。

    原典

    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或有分别自性[1]为因[2],或有分别宿作为因[3],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4],或有分别实我为因[5],或有分别无因无缘[6]。

    若愚第二缘起,复有分别我为作者[7],我为受者[8]。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梁[9]。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10],或有说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二缘起,无明生盲亦复如是[11],或有计执自性为因,或有计执宿作为因,或有计执自在为因,或有计执实我为因,或有计执无因无缘,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注释

    [1]自性:梵文Svabhāva的意译,音译私婆婆,简略来说有三义:(一)不依赖于其他任何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属性,称为自性。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有,所以这种自性是不存在的。(二)事物自己本身的属性。(三)数论外道主张自性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

    [2]或有分别自性为因:这是数论外道的主张,数论主张二十五谛,由神我、自性生大,由大生我慢,然后产生五唯(色、声、香、味、触)、五知根(眼、耳、鼻、舌、身)、五作业根(舌、手、足、男女、大遗)、心根、五大(空、风、火、水、地)。

    [3]或有分别宿作为因:这是宿作外道的主张,认为一切有情众生所受苦乐之报,都是因为宿世本业,如果现世持戒精进,受身心之苦,就能够破坏本业。本业破坏以后,各种痛苦随之消灭而得涅槃。和佛教的主要区别如下:佛教认为现世之业对所受果报也是起作用的,宿作外道否定现世业的功力。

    [4]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这是婆罗门教的主张,婆罗门教的湿婆派认为:大自在天(湿婆)是一切事物的生因。

    [5]或有分别实我为因:印度的吠檀多哲学,主张梵我是宇宙的本体,通过修行,达到梵我一如,梵即我,我即梵,使小我融合于大我,这就产生了唯我论。

    [6]或有分别无因无缘:这是无因外道的主张,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自然而有,既无因,又无缘。

    [7]我为作者:这是胜论外道的主张,认为“我”是造作者。

    [8]我为受者:这是数论外道的主张,根据数论观点,神我要求什么东西,自性就根据神我的要求,造作出“大”等二十三谛的事物来,给神我受用。

    [9]梁,《高丽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写作“胴”。

    [10]帚,《高丽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写作“帚”。

    [11]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以下称:“不知如象之赖耶自性因果。”

    译文

    关于阿赖耶识的问题,假若不了解阿赖耶识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就会产生下列种种谬误:或者以不同的自性为万物生起的原因,或以不同的宿作为因,或以大自在天为因,或以实我为因,或者认为无因无缘。

    如果不懂得第二分别爱非爱缘起,就会产生下列种种谬误:或者以不同的“我”为造作事物者,“我”为接受果报者。譬如有几个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从来就没有见过象。有一天,有个人牵只象让他们去触摸认识。那些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有的摸到象鼻子,有的摸到象牙,有的摸到象的耳朵,有的摸到象脚,有的摸到象尾,有的摸到象的脊梁。问他们象是什么样子,摸到象鼻的说象如犁柄,摸到象牙的说象如杵,摸到象耳的说象如簸箕,摸到象足的说象如臼,摸到象尾巴的说象如扫帚,摸着象脊梁的说象如石山。

    假若不了解这二种缘起,就和那些瞎子一样犯错误:或者认为自性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或者认为宿作为因,或者认为大自在天为因,或者认为真实存在的“我”是因,或者认为无因无缘,或者认为“我”是造作者,“我”为接受果报者。他们不了解阿赖耶识的自性、因性和果性等,就像那些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不懂得象的自性一样。

    原典

    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1]、一切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2]一切自体、一切趣[3]等。此中五颂:

    外内[4]不明了[5],于二[6]唯[7]世俗[8],胜义[9]诸种子,当知有六种[10]。

    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坚[11]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应,所熏[12]非异此,是为熏习相[13]。

    六识无相应,三差别相违,二念不俱有,类例余成失。[14]

    此外内种子,能生引[15]应知,枯丧由能引,任运后灭故。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16]:

    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外种内为缘[17],由依彼熏习。

    注释

    [1]异熟识:梵文的意译,意谓造业感果的主体,正如《成唯识论》卷二所指出的:“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明异熟。”所以,异熟识说明阿赖耶识的果相。

    [2]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3]一切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4]外内:种子分为两类,世间的稻种、麦种等是外种,阿赖耶识的种子是内种。内种是产生各种事物的功能,其道理是从世间外种悟出来的。

    [5]不明了:阿赖耶识的种子不是善性,也不是恶性,所以是不明了的。

    [6]于二,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二者,无此于声,与无性论本合。

    [7]唯,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无此“唯”字,与无性合。

    [8]世俗:“世”有隐覆真理之义,可毁坏之义。“俗”有显现流世之义,显现顺于人情之义。世事即俗法,三界事法,都具备这二种意思,所以称为世俗。这里指外种子。

    [9]胜义:对于世间或世俗而有胜义之说,意谓胜于世间或世俗的深妙道理。这里指阿赖耶识的种子。

    [10]当知有六种:《成唯识论》对种子六义解释如下:“一、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即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六、引自果,谓于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

    [11]坚,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字作“固定”。

    [12]所熏:关于所熏四义,《成唯识论》解释如下:“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

    [13]是为熏习相:阿赖耶识具备这四个条件以后,才能称为熏习相。

    [14]这一颂是破除经量部譬喻师的主张,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与所熏四义不相符合,所依、所缘、作意这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前念与后念并非同时俱有,不能相熏。如果认为前念识与后念识都是同类,如果是不同时具有仍可受熏的话,以此类推,凡是同类,都可受熏,这就会产生极大的过失。

    [15]生引:即生因和引因,生因是能生之因,引因是一种延伸的力量,外界植物的枯萎和一切有情丧命以后,其遗骸仍可保留一段时间,才能逐渐破灭,这就是由于引因的缘故。

    [16]二颂,魏本缺此二颂。

    [17]缘:梵文Pratyaya的意译,意谓攀缘。人的心识攀缘一切外境,心识是能缘,境界是所缘。一般分为四缘: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此中意思是因缘。

    译文

    而且,简略来说,阿赖耶识以异熟识和一切种子识为它的自性,能够摄持三界、六趣一切有情众生。这里有五个偈颂:

    种子包括外种和内种,外种的属性是无记性,所以是不明了的。在这两种种子中,外种只属于世俗,内种属于胜义。各类内种子,应当知道有六义。

    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这是应当知道的。还有性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所熏四义如下: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与能熏共和合性。所熏不会与此不同,只有这样,才能称为熏习相。

    前六识与所熏四义不相符合,所依、能缘、作意这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前念与后念并非同时俱有,不能相熏。如果认为前念识与后念识都是同类,虽然不同时俱有,仍可受熏的话,以此类推,凡是同类,都可受熏,这就会产生极大的过失。

    还应当知道,这种外内种子有能生之因和能引之因,枯丧由于能引之因,任运的渐后渐灭。

    为了说明内种和外种的区别,又说两个偈颂:

    外种或有熏习,或无熏习,应当知道,内种并不是这样。因为没有听闻等的熏习,要产生思维、记忆等果,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果不承认内种一定要有熏习,就会产生如下结论:不作可得,作反而失,这与事实相违背,故成过失。外种以内种为其因缘,由于依那内种的熏习而产生。

    原典

    复次,其余转识[1]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2],如《中边分别论》[3]中说伽陀[4]曰:一则名缘识[5],第二名受者[6]。此中能受用[7]、分别[8]、推[9]心法。如是二识[10]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于识藏,识于法[11]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若于第一缘起中[12],如是二识互为因缘[13],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14]。如是六识[15]几缘所生?增上、所缘[16]、等无间缘[17]。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注释

    [1]转识:即前七识,唯识宗把第八识阿赖耶识称之为本识,把前七识称为转识,因为前七识是本识所转生的末识。

    [2]能受用者:前七识生起心识的认识作用,受用苦乐果报,所以称为能受用者。有二种:一、前六识叫作受用识,能够受用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境界;二、所依的身者识,能够执受六趣的自体。

    [3]《中边分别论》:梵文的意译,唯识十一论之一,三卷,又称为《辨中边论》《辩中边论》《离僻彰中论》等,世亲造,玄奘译于龙朔元年(公元六六一年)。弥勒著《辩中边论颂》的释论,基本内容是阐明大乘中道正行,分为辩相、辩障、辩真实、辩对治、辩修分位、辩得果、辩无上乘七品。现存唯一的注释书是窥基的《辩中边论述记》三卷。

    [4]伽陀:梵文的音译,另译伽他。意译偈颂,佛经中的诗体。

    [5]缘识:即能够作为各种事物生起因缘的阿赖耶识。

    [6]受者:就是能够受用各趣的转识。据《庄严论》,受者是从本识阿赖耶识现起的能取能受用者。

    [7]能受用:即受蕴。据...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