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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冬季的来临,我们翻开了生命中崭新的一页。我们没有去阳光明媚的南方,而是在格林威治村定居了下来,并且开始了我们隐居般的生活。

    我想也只有我们这种完全不切实际的人才会想出这个主意。我们目前正在经营一间地下非法酒吧,同时也住在这里。

    为了能开这间酒吧,我不得不向母亲撒了个谎,才借来足够数目的钱。一想到这儿,我就感到自己的脸直发红。

    从表面上看,我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实际上,我还得侍候顾客,为他们拿酒上菜,还要订购货物,倒拉圾,打杂儿,铺床和打扫房间。总之,就是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一切事(面前的一件事却无能为力,就是使这酒吧里迷漫的一股烟味散尽。

    酒吧营业时,我们不得不把所有的窗户紧紧关严。要不然过不了多久,我们这间地下酒吧间非得被迫关张不可)。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有三个小房间,其中的一间被用作厨房,这种房子是格林威治村贫民区中那种最为常见的地下室。房间里的每只窗户都拉着厚厚的窗帘。所以即使在白天,房间里也总是很阴暗的。如果我们能维持这间酒吧,过不了多长时间,我们恐怕也都患上肺结核了。酒吧每天都是等到天黑之后才开始营业,直至最后一位客人走后才关门。通常情况下,我们关门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

    我很清楚,在这儿,我是无法埋头进行写作的。一天中能抽出点时间伸伸懒腰,休息一会儿,我就已感到很满足了。

    只有和我俩最亲密的几个朋友知道我们目前的这个住处以及我同莫娜结婚的消息。我们独来独往,总是尽量不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所以,一旦有人来访,碰巧莫娜又不在家,我就装作没人在家,躲在屋里尽量不出声,一直到那人离开为止。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就偷偷地向窗外张望,看看来人到底是谁,以防万一。而具体是为了防些什么,我也弄不清楚,万一那人是个侦探或是来收帐的呢?也有可能是哪个对莫娜一见钟情的家伙,鲁莽地直接找上门来了。

    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大概情况。我早已料到,一旦我俩干起这一行,就将面临许多烦恼。莫娜总是梦想着干几个月后就把酒吧关了,到乡下买幢房子,然后安顿下来,这真是痴心妄想。虽然她总是跟我唠叨起这件事,但我根本就不把它放在心上。

    对付泡沫般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去管它,等它们自己不攻自破。虽然说我也常胡思乱想,我却很明智,从不跟任何人提起它们。

    我们的朋友多得都令我感到吃惊,他们都答应到开业那天晚上赶来为我们捧场。

    其中一些人我从前还只是听说过名字,这次是头一次见到真人,都是些从前追求过莫娜的人,他们还真帮了我们的大忙。我看得出,塞得里克。罗斯,那个戴副单片眼镜的家伙实际上不过是个花花公子,而罗伯特。桑德拉,悲伤的情人中的一个,是个来自智利的学生,据说他还相当阔绰。乔治。伊思斯,那个时不时抽食鸦片的艺术家,还是一名出色的剑手。吉姆。德里斯卡尔,我曾在舞厅中见到过他,是个有着不同寻常见地的摔跤手。特里威兰,过去在英国时曾当过一阵子作家,到了这儿以后就一直靠从英国寄来的汇款生存。那个父母在意大利拥有一个大理石厂的卡锡卡锡非常有趣,是个善于讲新奇故事的天才。

    还有勃朗尼,这一群人中人缘最好的那一个,整个晚上他的功劳最大,把气氛弄得极为活跃,真是个和任何人都能打交道的人。

    有件事实在令我吃惊,就在开业的前一天晚上,一对过去的追求者不谋而合,都到我们的酒吧来了。我说的是卡鲁瑟斯和那个曾为了我妻子付出过巨大代价的哈里斯,他是乘一辆豪华轿车来的,一边还挽着一位歌舞团的女演员,卡鲁瑟斯也带来了两个女孩,都是莫娜从前的朋友。

    我从前所有的老朋友都将在开业那天来这里作客,其中也包括刚刚从南方回来的奥玛拉。克罗姆韦尔也要来,但他只能在这儿呆几分钟。至于那个罗斯梅尔,莫娜正在试图说服他那天晚上别来,因为他总是蝶蝶不休,还说三道四。我总在想谢尔登会不会来,不是没有可能,而且还会有一两个富翁来光临我们的小酒吧,不是那个制鞋业制造商,就是那个做木材生意的大官。

    现在,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准备的酒水是否充足。玛尤莉已经答应必要时我们可以从她的私人贮酒中取出一部分以解燃眉之急。

    我和莫娜之间已达成了一项默契,那就是如果我们两人中有一个先醉了,另外一个人一定要保持清醒。虽然说我们两人酒量都不大,而且都不嗜酒,但还是要做好准备,以防万一。……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那些酒鬼。我们很清楚警察随时都有可能巡视到这儿,发现我们经营的这间非法酒吧。在这种情况下,最稳妥的办法是事先准备出一笔钱,以便到时贿赂警察,但莫娜很有信心,认为我们的酒吧间很隐秘,不会被发现。我俩还想起了罗斯梅尔的那些朋友————法官、政治家、银行家,还有军火商。

    唉!这个罗斯梅尔,我真想早点儿见到他!

    我们这间小酒吧里有件我特别喜欢的东西,就是那个冰盒。冰盒里装着许多美味可口的食品,而且还总是装得满满的。我没事儿就要打开冰盒盖儿,只是想看看里面那些好吃的。我们这儿的面包新鲜极了,是从东区买来的犹太人做的那种。闲来无事时,我就坐下来,享受点儿零食。吃点儿涂着厚厚一层甜奶油的黑面包,再来块鱼子酱三明治。没有比在下午两点时吃这些东西更美的事了。吃完后,再喝杯白葡萄酒或雷司令酒,最后吃一碟酸牛奶加草莓就更好啦。如果没有草莓,用黑莓、美洲越桔或者山莓代替也行,看着架子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酒,我心里踏实多了。

    光威士忌就有几十种,啤酒种类也很多。足够我那些朋友们喝的了。

    我还发现酒吧里有许多挺不错的香烟,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专门为客人们准备的。有时,我也会吸上一支,比如说哈瓦那牌的,但吸不吸烟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事情。我总认为人只有在完全放松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吸烟的乐趣,不过,我确信我的客人们一定会很欢迎它们。这些烟能为我赚进一大笔钱。

    现在,我们缺的不是吃的和喝的东西,而是新鲜的空气和适当的运动,我发现自己的双颊已经开始变得苍白了。

    我们还缺一台收款机,我将来每天都不得不带着一袋子钱到银行去存钱。

    开业那天,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我们大概赚了五百多块钱。这还是我一生中头一次拥有这么多的钱。我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就连内衣的口袋都塞满了钞票,卡鲁瑟斯,这回又带来了两个女孩,他一个人大概就花了二百美元,请在场的每位朋友都干了一杯。那两个百万富翁也来了,但他们没跟别人谈多久就早早地走了。史蒂夫。罗麦罗,我已有几年没见到他了,也和他的夫人一起来了,他看上去一点儿没变,还总是提起西班牙斗牛就没完没了。从他那儿,我还听到了一些老朋友的消息。他们中的大部人还干着老本行,还都靠赌马维持生计。让我高兴的是斯皮瓦克不再那么走运了。他已搬到了南达克塔的某个穷人集中的地区去了。我还听说海迈现在成了保险商,他过些时候也会到本地来。到那时,我们要一起度过一个宁静的夜晚,在一起好好聊聊,就我们三个人。还有那个柯斯帝根,那可怜的家伙在一通挥霍之后又变得穷困潦倒,现在正住在一家疗养院里。

    大约十二点时,麦克格利高尔来了,喝了几杯酒后便匆匆离去了。他说他怎么也弄不明白像我这种有才气的人为什么要开酒吧,“我太懒了,不愿意找个正式的工作,但却能整夜为客人敬酒……”“哈!哈!”他不解地说,临走时,他往我的手套里塞了一张卡片。“你要是遇上了麻烦,别去找那些爱说大话的狡猾的律师,别忘了,我是个律师。我会帮你的。”

    我们彼此又叮嘱了一番。要是他的朋友想来我们的酒吧,他会事先告诉他们这里的暗语。我俩还又提醒每个客人一定要把他们的车停在一两个街区以外。

    很快,我便体会到这份工作不好干。累得人眼昏腿酸。烟味呛得让人受不了。

    到半夜时,我的两眼疼得像是两只烧红的煤球。当我俩好不容易上床睡觉时,满屋都是啤酒和烟草味。除了这两者外,我还闻出了脚臭味。就这样,我们还是马上就进入了梦乡。睡觉时,我梦见自己仍在为顾客斟酒,取三明治,为他们找零钱。

    我本打算第二天中午时起床,但当我们从床上爬起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我感到头昏脑胀。整个房间看上去像是赫斯珀洛斯的残骇。

    “你最好出去散散步,然后在外面吃了早饭。”我建议道。“我会把房间收拾干净的。”

    我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把房间打扫干净。这时,我累得都没有心思考虑早饭的事了。我倒了一杯果汁,然后点着一根烟,开始等莫娜回来。现在,客人随时都有可能来。我觉得我们前一天最后离去的客人好像刚刚才走。外面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还是充满了烟酒味。

    我把前后的窗户全都打开,以便通通风。还没有过一会儿,我就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没用。

    这时,传来一声敲门声,一定是莫娜回来了。

    我为莫娜打开门后,走进厕所,坐在马桶盖上。一只手拿着装果汁的杯子,另一只手夹着那只烟。整幢房子就这儿还暖和一点儿。看到我这副样子,莫娜吃惊地问:“你干什么呢?”

    “我只是想歇会儿。另外,房间里现在风很大。”我说。

    “多穿点儿衣服,出去好好散散步,从现在开始,由我照看房子。我给你带回了些水果布了和苹果饼。你散步回来时,我一定为你准备好早饭。”

    “早饭?”我不禁问道。“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这会儿该吃晚饭,不是早饭!

    天啊!我真快要被你搞糊涂了。“

    “你会习惯的。外面天气很好……快点,抓紧时间。空气清新,一点儿也不冷。”

    一切就绪,我准备走出家门。我真是疯了,月亮都快升起来了,我却还当现在是早晨出去散步呢。

    突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唉呀!现在太晚了,银行一定关门了。”

    “银行?”她迷惑地盯着我问。

    “对,就是银行,就是我们存入赚来的钱的地方。”

    “噢!天啊!我把钱的事全都忘了。”

    “真该死!你把它给忘了!真有你的!”

    “好啦!你还是散步去吧!明天再去存钱不行吗?钱又不会飞走。”

    一路上,我的手不停地摸着口袋里的钱。我心里感到一阵痒痒。最后,像个贼似的,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躲了起来,把钱都掏了出来。我早就说过大概有五百美元!实际上,我有五百多块钱啦!我兴奋极了,真想立刻跑回家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莫娜。

    不过,我没有跑,而是踱着步慢慢地向前走着。我暂时都忘记了自己吃早饭的事。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数错了。不可能有那么多钱。我观察了一下四周,绕到一幢破旧的已没人住的房子后面,又把钱都掏了出来。这次,我一分钱一分钱地仔细数了一遍,结果是五百四十三元零六十九美分。我都快抑制不住自己了,兴奋得颤抖起来,也有点儿害怕。因为这么晚一个人带着这么多钱走在街上真是太危险了。我提醒自己最好沿着有街灯的路走。一直走到停,要不然随时都有别人从后面袭击你的可能。

    钱!还有人们谈论的那种叫苯齐巨林的药剂……给我在胳膊上打上一针苯齐巨林,我就只好乖乖地把钱交出来了。

    我不停地向前走。我的双脚几乎都不贴地了。我觉得自己好像穿着双旱冰鞋一样在地上飞快地滑动。我的双眼警惕地注视着周围,我的耳朵也全都竖了起来,留心着四周的动静。我是那么聚精会神,我敢打赌自己能一口气数到一百万再丝毫不差地倒着数回来。

    慢慢地,我又感到饿了。简直是饿极了。我一路小跑着向家跑去,一只手紧紧地压着胸前那个装着钱包的上衣口袋。我已想好了早饭要吃些什么:一个煎得嫩嫩的鸡蛋卷,外带冻醺鱼,一点乳酪和果酱,还要带芝麻粒的小面包,上面涂上厚厚的一层甜奶油,再来一杯加鲜奶油的咖啡,最后是一碟草莓拌酸牛奶。唉……没有酸奶也成。

    到家门口时,我才发现自己忘带钥匙了。我按了下门铃。大脑中想着早饭,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几分钟后,莫娜才来开门,看到是我,她把一根手指放在嘴上,示意不让我出声:“嘘————罗斯梅尔正在屋里。他想和我单独谈谈。一个小时后再回来。”说完,她又跑着回去了。

    这会儿该是人们吃晚饭的时候了,而我却还没吃早饭。失望之余,我随便在一辆流动餐车那儿买了份火腿加鸡蛋。边走边吃,一会儿就到了华盛顿广场。我扑通一下坐在一张长椅上,心不在焉地看一群鸽子啄食地上的面包渣。这时,一个乞丐从我面前走过,我想也不想就递给他一张一美元的钞票。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翻来覆去地看着那张钞票,好像那是张假钞似的。当他最终确信这是真钱后,便一个劲儿地向我道谢,然后像只麻雀似的,连蹦带跳地走远了。

    我在外面磨蹭了一个多小时,估计人已走了才回去。我一进门莫娜就对我说:“你现在最好买些冰回来。”听了这话,我关上门走了出来。

    “什么时候天才能亮呢?”我自言自语地说。

    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到那个卖冰的人。他在一间离阿宾顿广场不远的地下室里。

    这是个高大结实、不爱言语的波兰人。他告诉我他曾给我们送过两次冰,但每次都没有人应门。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似乎是在问:“你打算怎么把这些冰弄回家呢?‘他的态度再明确不过了,这次,他可不再会帮我送冰了。

    身上带着五百多块钱,我为什么就不能拦一辆出租车呢?这样,一切麻烦不都解决了吗?路上,我脑子里尽是些古怪的回忆,而且都是些支离破碎、彼此间毫不相干的回忆。无论如何,我脑海里总能清晰地闪现出梅耶先生的身影。梅耶先生是我父母的老朋友了。我似乎看见他正站在一阶楼梯的顶部,正等着迎接我们一家呢。

    他看上去和十年前当我还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时一点儿没变。只是现在我突然发现了自己以前从没有注意到的一点,就是他看上去和那个连环画上的“忧郁的盖斯”

    简直像极了。

    我们握着手,互相问候后就走进了他的住所,这时,我看到了梅耶先生的妻子。

    她刚刚从厨房里出来,用她戴着的那个洁白的围裙不停地擦着双手。她是个瘦弱娇小的女人,总显得那么干净利索,还不爱说话。她用德语同我父母交谈着。她德语说得特别的文雅,比我在家常听到父母说的那种德语要好听得多。有一件事我总也弄不明白,就是她大得足以做梅耶先生的妈妈了。当他俩手挽着手站在一起时,看上去真像一对母子。实际上,在嫁给梅耶先生之前,她是他的丈母娘。即使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我也能清楚地意识到这有多么不同寻常。现在这位梅耶太太的女儿,凯蒂,曾是个非常年轻又漂亮的女人。梅耶先生爱上了她,很快同她结婚了,一年之后,她就死了,事先没有一点儿征兆。梅耶先生受了很大刺激,但是又过了一年,他又娶了他前妻的母亲,就是现在这位梅耶太太。尽管如此,这对夫妇仍过得很好。这就是有关梅耶先生的大体情况,但还有件同这对奇特的夫妻相关的事却使我感到更加不安。我每次去梅耶夫妇一家,就总感觉到我曾经在他们的起居室里,坐在一把高高的椅子上大声地背诵德文诗,当时起居室窗户旁挂着一只鸟笼,里面关着一只会唱歌的夜莺。我也弄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但我母亲总是坚持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她总说:“亨利,你一定是记错了。那可能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发生的。”

    但是每当我们一家去拜访梅耶夫妇时,我总是习惯性地走到他们那间起居室,站在曾经挂着鸟笼的那个地方的下面,使劲儿去回忆当时的情景。就是到现在,只要我闭起双眼并且集中精力,我还能栩栩如生地重温那段难忘的经历。

    斯特林堡在他的《地狱》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最不爱吃带棕色奶油汁的小牛头肉了。”梅耶太太几乎每顿饭都做防风草。头一次吃,我就不爱吃这个菜,尤其是那种奶油防风草,现在,只要一吃防风草,我就不禁回忆起梅耶先生坐在我对面餐桌的首位上,脸上带着一种忧伤的表情。我母亲过去常常夸他,说他是个大好人,总是那么安静、体贴,而且无微不至。在我看来,他总显得特别严肃。我从来没见到他笑过。他那双棕色的眼睛总流露出一丝悲伤。他一坐在那儿,就把两只手重叠地放在大腿上,毫无表情,除了无聊地捻弄他的大拇指外,全身上下一动不动。他说话时,声音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嗓音很低沉。我总觉得,他在和他现在的妻子的女儿————凯蒂谈恋爱时,一定也是现在这个样子。

    咦!他可真是个怪人。看上去既平静又安详,和他的家庭生活给人的印象一模一样,然而,有一天这个让人摸不透的人突然失踪了,他临走时没留下一句话,也没有任何有关他去向的踪迹。大家都认为他大概已经自杀了,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从前是这样,现在仍然没变。我想他只不过是想一个人去体会他的悲伤罢了,唯一一件他带走的东西就是一张原先放在五斗橱上的他亲爱的凯蒂的照片,他没拿一件衣服,连一块手帕都没拿就走了。

    真是个奇怪的回忆!紧接着,另一段同样古怪的记忆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回我想起了那个嫁给戴维叔叔的我的一位姑妈。米丽姑妈正躺在她客厅中的一张大沙发上。我坐在离她不远的一只钢琴凳上,腿上放着一大卷乐谱(米丽姑妈患了癌症,不久就要离开人世了,我母亲这次把我送到纽约,就是让我为米丽姑妈弹弹琴,帮她解解闷)。像我所有的姑妈一样,米丽姑妈脾气特别好。每当我问她想听什么曲子时,她就会说:“什么都可以。”我从那些乐谱中挑出一首桔子花华尔兹,为她弹了起来。当我演奏完转过身来时,她正盯着我,脸上带着一个温存的微笑,“真是太好听了,亨利。再给我弹一支曲子,好吗?”我又选了一首叫“午夜的火警”的曲子,弹完后,她仍以那种慈爱、欣赏的眼光看着我,然后会再请我接着为她弹下去。我为她演奏了我会的所有曲目;包括《赛马车》、《诗人与农夫》、《燃烧,罗马》,等等。我弹得乱七八糟,可米丽姑妈却听得很着迷。她认为我是个天才。就在我将要离开纽约回家时,她还轻声地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的。”

    就在这时,出租车停了下来。我把冰都从车上搬了下来。天才!哼s一个在晚上八点钟开始工作的天才————端酒和三明治,却还挺满意,说不出为什么,那些在记忆中埋藏了那么久的回忆使我一下子强烈地意识到自己还是个作家。现在,我没有时间把我的这些经历写下来,但总有一天我会把它们写成一本书(二十年后的今天,“天才”终于如愿以偿)。

    我买回了两块冰。一次用肩扛一块冰,分两次把冰块扛进了房间。现在酒吧里大约已有八个或十人客人,他们中大多数人都以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从他们身边走过。

    好像我扛着冰块是件多有趣儿的事情似的,其中一个人提出来帮我把冰搬进去,是那个名叫勃朗尼的推销商。他还说他一定要在最近和我进行一次长谈,还给我买了一杯酒。我们俩站在厨房,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我的两眼盯着他头上方贴着我女儿的剪影的那面墙,她头上戴着一只镶着一圈软毛的小帽子。勃朗尼又回到了酒吧里,我时不时地向他点下头,冲他笑一下。心里在想;我的小女孩现在干什么呢,她是不是早已钻进了被窝?还有莫德,我想她现在大概还跟从前一样,像个疯女人似的,她总是练习演奏李斯特的曲子……这时,有人要五香熏牛肉三明治和黑麦熏牛肉,然后就开始切面包片。我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仍盯着墙上那幅剪影。

    勃朗尼在酒吧里高声对我说,他想哪天晚上和我下一盘象棋。我点着头,心不在焉地做了一个三明治,一边慢慢喝着酒一边吃了起来。

    这时,莫娜从门的那一边探出头来,告诉我乔治。伊恩斯想跟我说几句话————当然是等我有空儿的时候。乔治现在正和他的朋友,那个从智利来的罗伯特坐在我们的卧室里。

    “他在打什么鬼主意?”我问:“怎么现在谁都想找我谈谈啊!”

    “我猜想,他们愿意和你谈大概是因为你是个作家。”(这算什么回答!)

    在窗户旁靠拐角的一张桌子前,坐着特里威兰和卡锡卡锡两个人,他们俩似乎正在进行一场热烈的讨论。特里威兰的模样像只兀鹫,而卡锡卡锡看上去更像意大利歌剧中的一个小丑。真奇怪!这两个人怎么凑在了一起!

    酒吧的另外一个角落里,坐着曼纽。塞克弗里德和塞得里克,一对被抛弃了的情人。他们俩瞅着彼此,一幅忧郁的样子。这时,玛尤莉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手中捧着一大堆包裹。气氛马上就变得活跃起来。几分钟之内,内德、奥玛拉,还有乌瑞克像火车到站似的一连串地都来了。这下,老朋友都凑齐了。

    现在,酒吧里的每一个人都彼此互相认识了,大家马上七嘴八舌地聊上了。上酒!这是我的职责,不能让任何人的杯子空着。一有空,我就坐下来。和他们中的一个随便聊几句,但是我最愿意做的事情还是静待新客人到来,为招待他们前前后后跑来跑去,为他们点烟、上菜,打开酒瓶塞,倒烟灰缸,就这样和他们一起打发掉一天的时间,还有诸如此类的其他一些事情。这些接连不断的谈话对我私下的一个愿望大有帮助。我打算要写另一部大部头书,而现在。我就先在脑海中积累素材。

    我注意观察酒吧每个人的表情,他们的眉毛、他们嘴唇的轮廓、动作姿势,还有他们说话时的语调。我有这样一种感觉:我在排演一部话剧,而我的顾客们在剧中做着即兴表演。有时在往厨房走时,我会忽然想出一个词组,然后我就在这个词组的基础上,编出一句话,然后是一段话,最后是一整页话。当有人问他旁边人话时,我就在心里默默地替旁边的那个人回答。这样做好玩极了。我也变得很兴奋。一空闲下来,我就为自己倒一小杯酒或再吃一份三明治。

    厨房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天地。在这儿,我总幻想我将来的生活该是多么令人感到轻松悠闲。

    “嗨!亨利。”乌瑞克在厨房水池旁找到了我。“怎么样,让咱们干了这杯,为你的成功干杯!”说着,他举起手中的酒杯,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不错,你一定要给我你认识的那个酒贩子的地址。”我一边填写订货单,一边同乌瑞克又喝了几杯。“噢!你拿着这只雕刻刀的样子真滑稽可笑!”他说道。

    “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我告诉他说:“我可以一边雕刻一边琢磨将来我要写的那本书的内容。”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当然是认真的了。做三明治应该是别的什么人的事儿,不是我要做的。就像人在梦游时似的……你要不要来片成腊肠?有犹太式的和意大利式的两种。吃点儿橄榄吧,这可是正宗希腊产的橄榄。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如果我仅仅是个普普通通的酒吧招待员,我会对现在知足的。”

    “亨利,要知道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永不感到知足,知足者常乐。”他又开始劝导我了,“内德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他告诉你了没有,他最近刚丢了工作,嘿!他受不了这个打击。我跟你说这件事就是想让你时常关照点儿他。你也知道他总是那么信赖你。这段日子,他大概会经常来你们这儿。别让他出事儿,你能做到对吗?酒对他来说只有坏处……。”

    “对了。”他继续说:“你看哪天晚上我是不是把我的象棋带来?我的意思是等酒吧间里空闲下来的时候。可能会整个晚上没有一个客人。到时候给我来个电话。

    还有一件事儿。我一直都在读你借给我的那本书,就是关于象棋历史的那本书。真是本好书。有空儿,咱们一定要到博物馆去,看看那些中古时用的象棋棋盘,好不好?“

    “成。只要我们能在中午之前起床就去。”

    我的老朋友一个接着一个走到厨房和我聊天。他们还经常帮我招待来酒吧的客人。一有时候,一两个客人自己走进厨房要杯酒,或者他们只是想看看我们在做什么。

    奥玛拉始终也没离开过厨房,滔滔不绝地说他在阳光明媚的南方种种奇特的经历。他还在想要是我们三个一起回到南方该有多好。一切都将从头开始。“真遗憾你们这儿没有一张多余的床铺,”他边说边若有所思似的搔搔脑袋,“我们能不能把几张桌子拼起来,然后在桌子上铺张床垫?”

    “以后再说吧。”

    “可以,当然可以。”奥玛拉又说:“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不过是随便这么一想。不管怎么说,能再次见到你我已经感到很知足了。我想你会喜欢南方的生活,至少那儿有清新的空气……这里天气有些潮湿!真不如南方好。……对了,你现在还与那个疯狂的家伙保持联系吧?他叫什么来着?我又给忘了。”

    “你说的是谢尔登吗?”

    “对。是谢尔登,就是那个人。他不久就又会露面,你等着瞧吧!你知道在南美人们是怎样对付他这种寄生虫的吗?他们会踏平了他在乡下的那幢庄园,没准儿还会私自判处他死刑呢!”

    “对了,”他一边说一边挽起了袖口,“那边坐在墙角里的那个女人是谁?把她叫到咱们这儿来,怎么样?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找过女人了。她别是个犹太人吧!

    嗯,我敢打赌她绝对不是……。“说完他狡猾地嘿嘿一笑,又唱了一口白兰地。

    “亨利,下次我找个时间告诉你我都是怎么戏弄那些我所到之处结识的女孩的。

    听上去一定很像《欧洲道德史》中的一章。有个女孩和一群身穿制眼的仆人。她一个劲儿地追求我,长得又很漂亮,我差点儿就要陷入情网了。这还是在彼得堡发生的事儿,后来在查塔努加我又遇到一个女色情狂,我几乎都快被她榨干了。这两个女人都有点儿怪,还是福克纳给我打听了一些关于她俩的内部消息。她们都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近乎杀气腾腾的感觉。最糟糕的还是她们很能缠人。我简直受不了了,所以我就又回来了。我得干点儿正事,但是上帝啊!纽约就像个停尸房!那些一辈子都呆在这儿的人一定是疯了……。“

    这时,那个奥玛拉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的坐在角落里的女孩用手示意他过去。

    “对不起,亨利。”说着他就径直朝那个女孩走过去了。

    自从阿瑟。雷蒙德成了我们这间酒吧的常客以后,酒吧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他一道来的还有他的亲密伙伴斯巴德。杰森和阿拉梅达,斯巴德的情妇。阿瑟。雷蒙德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和别人进行激烈的辩论。当他和别人争论时,他总是把两臂交叉放于胸前,用脚尖着地。那样子真是神气活现。最令他高兴的事莫过于使劲地拧别人的胳膊或是把别人的胳膊掰脱日了。吉姆。德里斯卡尔是他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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