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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不待艾伦。克罗姆韦尔点头就开始为每日专栏撰稿了。要想每天都写出点儿新奇有趣的东西,再把它们挪到报纸上划拨出来的有限空间里的确需要点功夫。

    我认为前几个专栏也很好,如果克罗姆韦尔说话算数的话,我早就干出点儿成绩来了。我试了几种不同的风格,想看看哪一种最有吸引力。我知道高我江郎才尽那天还有段日子。我是不会让人发觉我未尽职责的。

    与此同时,莫娜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绿梦的夜总会当女招待,马西阿斯,那个鼓捣房地产的,还没开始追她。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当然啦,大概是她得让他先缓和一阵再说吧。有时候,她的这些追求者们很冲动,想一点儿都不耽误地把她娶回家,所以她还没表明态度。

    不过,她这份工作跟她以前干过的那些也没什么不一样。她不怎么跳舞。最重要的是要让那些糊涂虫们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可以捞一些提成。

    没多久,那个在维利吉的一幢大楼里开了两家有名的商社的马西阿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他总是在夜总会快关门的时候来看她,然后把她带到他那儿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只喝香槟。天快亮的时候,他就让司机开着那辆漂亮的豪华轿车送她回家。

    马西阿斯也和那帮鲁莽的家伙们一样性急地想把她娶回家。他梦想带她去开普瑞或者索兰托,在那儿他们会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生活。很显然地,他正在竭力劝说莫娜辞掉绿梦那份工作。事实上,我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会花上整整一个小时什么活也不干,琢磨着如果把他的理由和我的理由并列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如果再加上她的回答就更妙了。

    好了,克罗姆韦尔随时都会到城里来。随着他的到来,她可能会对事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不管怎么样,她早就暗示过她可能会那么做。

    然而,比马西阿斯穷追不舍的求婚企图更令我担心的是她可能会遭到维利吉某些声名狼藉的莱斯比人的骚扰。很显然,他们到绿梦来,大杯大杯地喝酒都是冲着她。我得知马西阿斯也很生气,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求她。如果她必须工作的话,就去他那儿干。碰了钉子后,他又另寻他途。他尽力让她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料想那样做就会使她逐渐厌倦她的工作。可是,这也丝毫没起作用。

    后来我才得知,她坚持不改变主意的原因是她对一个舞女抱有好感。那是个切诺基女孩,穷困潦倒,又怀着孕。如果不是她的确不错又诚实坦率的话,她早就会因为招不来多少客人被炒鱿鱼了。只是,令人发愁的是如果她不把那孩子拿掉的话,她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了。

    莫娜把这事告诉我没几天,那个女孩就晕倒了。他们把她从舞池抬到了医院。

    她早产了,生下一个死婴。她的情况非常不妙,只得又在医院住了几个星期。接着,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出院那天,整个人都意志消沉,后来她竟然跳楼自杀了。

    这个悲剧发生之后,莫娜在绿梦也呆不下去了。有一段时间,她什么也不想做。

    为了让她开心,同时向她证明一下如果我想做的话,我也可以哄得女人开心,我每天都出去到各处转转。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没什么进展。我这么做正是为了能驾轻就熟,而且————还可以让她相信如果我们真的必须像老手那样继续下去的话,我也几乎可以做得和她一样好。自然,我事先早已胜券在握了。我的表弟,那个拿了我那辆漂亮赛车的家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我从他那儿拿到了十块钱。他不太情愿地给了我,不是因为他是个小气鬼,他只是不赞成这么借来借去的。

    我问了问我那辆自行车,他告诉我说他可一次都没骑过就把它卖给了他的朋友,一个叙利亚人。我径直去了那个叙利亚人家里————只不过隔着几条街————去给他留下一些印象。我们谈论自行车赛、设奖拳击公开赛和足球,等等。分手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十美元,还一个劲儿地请我改天带着我太太来他家吃晚饭。

    从泽布若基,我在泰晤士区电报局做电报员的老朋友那儿,我又得到十美元和一顶新帽子,外加一顿美美的午餐。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聊了聊,谈赛马,抱怨工作太累,盼着天下点儿雨。他还巴不得我答应他一起看拳击赛。最后,当我告诉他我想给赫斯特一家报纸写专栏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早已把十块钱给我了。现在,他开始一本正经地跟我谈话。我得记住,如果我偶尔还需要什么的话————也就是说当我做专栏作家做得正红火的时候————可别忘了去找他。“也许你该拿走二十块钱。”他说。我把那张十块钱的钞票还给他,他给了我一张二十块钱的。拐弯的时候,我们去了街拐角那家烟店,他把我的上衣口袋都塞满了。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注意到他原来送我的那顶帽子看来已经很旧了。

    在回电报局的路上,我们在帽店停了一下,他给我另买了一顶帽子,一顶真正的波索里诺帽子。“人得穿得体面点儿,”他劝我说,“永远别让人知道你很穷。”你可以从我们互道再见时他那副高兴的样子想象出我帮了他多大一个忙。“别忘了。”

    他最后说,边把兜里的钥匙弄得嘎嘎直响。

    兜里揣了四十块钱,我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我还得好好干下去。也许,我会碰上个老朋友,那我就可以像刚才那样再赚点儿钱了。我掏了掏兜儿,发现身上一点儿零钱也没有。我还不想把钱破开————要么就是整四十块钱,要么就一分钱也没有。

    我刚才说过我没零钱。其实我错了,因为在内衣兜里我找到了两枚看起来很旧的硬币。那是两枚银币,留着它们大概是为了保佑我交上好运吧。

    我沿着公园大道向前走,到了迷你娃汽车公司的货品陈列室。里面停放着一辆漂亮的迷你娃轿车,几乎和劳斯莱斯一样棒。我打算去看看老朋友奥托。坎斯特还在不在。他原来在那儿做记帐员,好几年没见过奥托了————大概是从我们那个俱乐部解散那天算起吧。

    我走进富丽堂皇的陈列室,一眼就看见了奥托,他那表情像谁家死了人似的。

    现在,他已经升为销售部经理了,还和原来一样,抽的是米诺兹,手上也戴上了两枚漂亮的戒指。

    他再见到我很高兴,不过,他尽力不让那高兴劲儿露出来。这令我很生气。

    “你干得不错。”我说。

    “你怎么样!”他问我这个问题就等于是在说————“这回又有什么事?”

    我告诉他我不久就要接管一家报纸的专栏了。

    “不错嘛!”他挑起了眉毛。哼!

    我想我大概可以从他这儿拿到十块钱,毕竟是销售部经理,还是老朋友……怎么可能不会呢?

    我遭到了直截了当的拒绝,连句解释都没有。不可能,就这些。不可能。我知道再多说也没有用,可我还是说了,就是想气气他。他妈的,尽管我不需要,他也没权拒绝。他应该看在过去的份儿上答应我。奥托一边听我说话一边玩着他的表链。

    他很冷静,既不觉得尴尬,也没流露出同情。

    “哎,你这个吝啬鬼。”我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他泰然自若地笑了。“我从不向人求助,也从不帮助别人。”他温和地回答说,瞧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儿像个臭大姐似的。尽管他现在是个销售部经理,或许还会担任什么更重要的职务,可谁能担保将来有一天他不会落个到第五大街卖苹果的下场呢?(经济萧条时期,即使是百万富翁也养不起那些智慧女神密涅丽们。)

    “好吧,把它忘了吧。”我说。“其实,我现在有钱,我只是想试试你。”我掏出那卷钞票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看起来很困惑,然后我又告诉他:“我来找你的真正目的是想求你帮个忙。能不能借我三分钱买张地铁票?下次我从这儿路过时还给你。”

    他脸上立刻露出喜色。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松了一口气。

    “当然可以。”他很严肃地掏出三枚硬币。

    “你这人真不错。”我说,异常热情地握着他的手,好像我真的很感激他似的。

    “没什么。”他说,很严肃地,“你不用还给我了。”

    “真的吗?”我说。最后他开始意识到我在戳他的痛处。

    “我可以借点儿钱给你,”他酸酸地说,“但是不能借十美元那么多。你知道,钱又不是树上长出来的。卖出去一辆车我得费好大的劲。再说,我已经两个多月没卖出去车了。”

    “真难,是吗?你知道,你都快让我替你难过了。好吧,替我向你太太和孩子们问好。”

    他像对待买主一样把我送到门口。分手的时候,他说,“下次再来。”

    “下次我来买辆车————光要底盘。”

    他不太高兴地笑了笑。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心里诅咒着那个没良心的、狗娘养的小气鬼。想一想,我们小时候还是好伙伴呢!我心中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可奇怪的是,我还是忍不住想,他变得越来越像他原来一直厌恶的父亲了。他总是那么叫他爸爸,“那个小气、冷酷、又蠢又笨的荷兰佬!”

    好了,我可以把这个老朋友从我的名单上划掉了。我也真这么做了。有了这个意愿,以至于几年后我们在第五大街遇见时,我都认不出他来了。我把他当成了侦探,真的!我忍受着他愚蠢地重复着:“什么,你不记得我了?”“不记得了。”

    我说,“真的,我不记得了,你是谁?”我认不出他来了,那个可怜的没用的家伙只得告诉我他的名字。

    奥托。坎斯特是我过去最好的朋友。我离开美国之后,唯一常念起的就是那帮没怎么在一起呆过的男孩们。比如说,住在街那头儿旧农场的屋里那家人。那幢房子在我们那一片是唯一经历过那段日子的,也就是那条街还是以一个荷兰人的名字万。赫黑兹命名的乡间小路。不管怎么说,在那幢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住着三家人,赫斯勒一家,那帮小器的笨蛋们主要经营煤、木料、冰和肥料;拉斯克一家人呢,父亲是个药剂师;两个儿子都是拳师,还有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像头母牛一样结实的女儿;牛顿一家只有母子俩,我尽管很少对小牛顿说话,对他可是异常服气。埃德。赫斯勒,跟我差不多大,壮得像头牛,就是神经有点儿不太正常。他长着个兔唇,说话也结结巴巴的。我们从来没在一起长谈过,可是我们俩不是好伙伴的话,也该算得上是朋友。埃德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辛苦,因为这个,他比我们这些放学后只知道玩的孩子们显得老成多了。作为一个孩子,我那时除了觉得他好说话之外,就再也没考虑过别的。我们只要给他一点点钱,他就会为我们去做那些我们不屑去做的事情,然后,我们再缠着他让他请我们吃上一顿。令我觉得奇怪的是,到了欧洲以后,我发现自己还偶尔想起那个古怪的笨家伙————埃德。赫斯勒。我得说我总是满怀感情地想起他。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才是那种“可以指望得上的人”。我时不时地寄张明信片给他。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他的回信。

    据我所知,他大概早已不在人世了。

    埃德。赫斯勒很愿意受到他表哥们,也就是小拉斯克们的保护。特别是埃迪。

    拉斯克。他比我们大一点儿,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哥哥汤姆倒还不错。埃迪把他各方面都模仿得很像。他一直努力想在拳击界混出点儿名堂来。汤姆大约二十二三岁,不爱说话,举止得体,仪容整洁,还挺帅的。他像泰利。麦高文那样留着长长的卷发。人们丝毫不会怀疑他就是他弟弟埃迪一天到晚吹嘘的那个拳击手。

    我们经常有幸能够看见他们兄弟俩在堆满肥料的后院练拳。

    但是,埃迪。拉斯克————你很难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一看见你过来,就会拦住你的去路,咧着嘴,毗着满嘴黄牙不怀好意地笑。他假装跟你握手,其实是挡着不让你过去,然后再猛地朝你肋骨捅一下。那该死的笨蛋总是练那两下子老掉牙的连击两拳。要想摆脱他这种控制实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折磨。我们都说他在拳击场上永远也混不出头来。“有一天,总会有人让他尝尝厉害!”我们大家一致断定。

    吉米。牛顿与赫斯特和拉斯克这两家的交往都不怎么密切。在他们中间,他显得很不合群。他比别人说话少,却比他们举止得体,真诚坦率。没人知道他干什么工作,我们很少看见他,说话的次数更少。他就是那种人,尽管他只问候你一句“早安”,你也会感觉良好。他的问候就像是一种祝福。令我们颇觉好奇的是他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挥之不去的忧郁。这种忧郁应该出现在那种经历过深深的、无法说出的痛苦的人身上。我们怀疑他的痛苦与他那位我们从未谋面的母亲有关。

    她有什么病吗?或者她是个疯子?要不她就是残废?至于他父亲,我们一直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遗弃了他们母子俩。

    对于我们这些身体健康、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来说,拉斯克一家人一直很神秘。

    每天早晨准七点半,瞎了眼睛的老拉斯克先生就拿起他那根结实的拐杖,牵着狗走出家门。这事本身对我们有一种奇特的影响力。他们家那幢房子看起来很古怪。比如说,某扇窗子从来不开,遮光帘也总是拉着。拉斯克家的女儿莫莉经常坐在其他窗子中的一扇前,旁边放着一罐啤酒。每天窗帘一拉起时她就坐在那儿,像是一场演出的帘幕拉起来了。她每天什么事也不干,也不想干什么事,就是从早到晚坐在那儿听人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所以我们那一片儿有点什么事她都知道。时不时地她就又丰满了许多,好像她怀孕了似的。她只不过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尽管她又懒又邋遢,我们还是挺喜欢她的。她懒得连走路去街拐角的杂货店买东西都不愿意。她总是从窗户里扔给我们四分之一或者半个美元让我们替她跑腿,然后零钱就归我们了。有时候,她忘了让我们去买什么,就让我们自己留着那些破东西。

    老赫斯勒也开了个小店。他是个蛮不讲理的人。每次碰见他,他总是把我们臭骂一顿。他力气很大,无论喝醉了酒还是没喝醉,他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又大又重的东西。很自然地,我们对他又敬又怕。可是最可怕的是他怎样教训他儿子————他能用他那只大脚把儿子从地上举起来,还有,他打他儿子用的竟然是马鞭。虽然我们不敢对那老头搞什么恶作剧,我们还是经常聚在街拐角那块空地上商量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地报复他一次。看见埃德。赫斯勒一见他爸爸走过来就用手抱着脑袋蹲下去那窝囊样儿真是够丢人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们通知埃德来跟我们一起商量一下,可是,他一明白我们谈的是什么,就赶紧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很奇怪我这些少年时期的朋友会常常萦绕在心头。我常谈起的那些人大多住在那片老居民区,也就是我非常喜欢的第十四区。在那条街上,他们是跟别人不太一样的。作为一个未满二十岁的男孩子,在那片老居民区里,我已经习惯了与那些笨蛋、小流氓、小无赖、不入流的拳手、癫痫病人、酒鬼和荡妇们混在一起。在过去那个可爱的圈子里的每个人都是个“角色”。可是,在我搬去的那片新住宅区里,每个人都很正常,平淡得没什么味道,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除了住在农村里的那帮人以外,只有一个例外。我不记得那家伙的名字了,但是他的个性却在我的记忆里生了根。他是我们住的那一片儿新搬来的,比我们都大一点儿,也跟我们“截然不同”。有一天,我们在玩弹子的时候,我说了句令他惊讶不已的话。他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说:“我原来住在德里格斯路。”他一听,马上两腿一叉,一把抱住我嚷着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住威斯路,就在北七街拐角。”

    当时就像两个弟兄互换口令似的,我们俩之间立刻就有了某种联系。以后,无论做什么游戏,他总是跟我一伙儿。如果哪个大孩子威胁说要找我麻烦的话,他也绝不袖手旁观。如果他要说点儿重要的事情,就用我们第十四区的土话来说。

    有一天,他把我介绍给了他妹妹。他妹妹就比我小一点儿,我对她几乎一见钟情。她不漂亮,即使是在我这个毛头小伙子眼里也是如此,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那种味道我只在我以前住的地方那些我倾慕的女孩子身上见过。

    有一天晚上,他们为我开了一个奇特的晚会。我们那一片的年轻人都在————除了我那个新交的朋友和他的妹妹。我伤心极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请他们兄妹俩来,他们告诉我说那两个人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这是特意为我安排的。我马上偷偷地溜出那幢房子去找他们,我急急地向他们的母亲解释说这只不过是个误会,仅仅是一个由于疏忽造成的错误。人们都等着她儿子和女儿快去呢。她带着会意的微笑拍了拍我的头,告诉我说我是个好孩子。她对我一再道谢,弄得我脸都红了。

    我胜利地把我的两个朋友带到了晚会上,后来我发觉我犯了一个悲哀的错误。

    大家对他们都很冷淡。我尽力驱散那种充满敌意的气氛,结果证明我是徒劳的。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要么你们就跟我的朋友交朋友,“我用胳膊挽着他们俩,勇敢地宣布,”要么你们就都回家吧。这是为我举办的晚会,我只想让我自己的朋友留在这儿。“

    因为我这次虚张声势的行为,我妈妈狠狠地煽了我一记耳光。我疼得退缩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坚持了我的立场。

    “这是不公平的。”我吼道,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们很快就让步了,我们之间的僵局缓和了。这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很快又一起唱,一起笑,一起叫了。我真不理解为什么这一切都发生得这么突然。

    有一天傍晚,那个叫萨迪的女孩在一个街拐角拦住我,向我表示谢意。“你真棒,亨利!”她说。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这没什么。”我含含糊糊地说、觉得自己傻极了,可又觉得自己像个英雄似的。萨迪看看四周没人注意我们,就勇敢地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这一次,我的脸更红了。

    “我妈妈想请你哪天晚上去吃顿饭,”她小声说。“你会去一吗?”

    我紧紧握住她的小手说:“当然。”

    萨迪和她哥哥住在街对面的一幢公寓里,我从来没到街对面的房子里去过。我真想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样的。去他们家那次,我太激动了,所以什么也没仔细看。

    我现在唯一能记起来的就是他们家那种独特的天主教气氛。顺便提一句,住在他们那幢公寓里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去罗马教堂做礼拜。这一点本身就足够使他们与同住一条街的其他人关系疏远了。

    在去拜访我那两位朋友时,我最先发现的就是他们非常非常穷。他们那曾做过火车司机的父亲已经死了;他们那患着某种令人悲哀的疾病的母亲根本离不开那幢房子。他们是天主教徒,而且非常虔诚。这一点只要我一踏人那间屋子就明白了。

    好像对于我来说,在每个房间里都有念珠、十字架、还愿蜡烛、彩色石印的圣母像或者是耶稣受难圆。尽管我在别人家也见过这种表示忠诚的信物,可每次见到它们,我都觉得毛骨耸然。我对这些圣物————如果人们能够那么称呼它们的话————的厌恶仅仅因为它们令我觉得害怕。事实上,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毛骨耸然”这个词,可我的感觉的的确确是那样的。我第一次看见这些“圣物”是在我另外一位小伙伴家里。我记得我当时嘲笑讥讽了半天,我妈妈也把天主教徒看得与酒鬼、罪犯没什么两样。可令人奇怪的是,恰恰是我的妈妈改变了我这种态度。为了让我学会“容忍”,她偶尔也会强迫我去跟我那些天主教朋友们玩儿。

    现在呢,尽管我详细地向她描述了我那两个朋友的家庭状况,她一点儿也不表示同情。她一再强调她认为我知道他们家那么多事情对我没好处。为什么?我想知道原因,可是她拒绝直接回答我。当我暗示她允许我从我们家那个总是塞满好东西的餐具柜里拿点儿水果和糖果给他们送去的时侯,她把眉头皱了起来。我觉得她的拒绝是毫无道理的,所以我决定偷偷拿点儿吃的给我的朋友送去。我时不时地从她的手袋里偷点儿零钱,把它们给萨迪和她哥哥送去,我总是表现得像是我妈妈让我这么去做的。

    “你妈妈一定是个非常好心的人。”萨迪的妈妈有一天这样说。

    我笑了,笑容有些僵硬。

    “亨利,你肯定是你妈妈让你把这些礼物给我们送来的吗?”

    “当然是。”我说,从来没有笑得这样欢快过。“我们的东西根本用不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可以给你们带别的东西来。”

    “亨利,到这儿来。”萨迪的妈妈说。她坐在一个老式的摇椅里。“亨利,现在,仔细听我说。”她慈爱地拍着我的头,把我拉到她身边。“你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们都喜欢你。可是,你没必要偷家里的东西来让我们高兴。那是罪过。

    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

    “那不是偷。”我反驳道。“它们也会被浪费掉。”

    “你的心胸很开阔。”她说,“这么小的孩子。却有这么一副开阔的心胸。你等等吧,一直等到你长大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那时候,你就可以尽情地施予别人了。”

    第二天,萨迪的哥哥把我拽到一边,求我别因为他母亲不要我的东西而生气。

    “她非常喜欢你,亨利。”他说。

    “但是你们连吃饭都吃不饱。”我说。

    “我们当然会吃得饱。”他说。

    “不!我知道。因为我知道我们该吃多少饭。”

    “我很快就会找个工作,”他说。“那时候,我们就有足够的东西吃了。”

    “事实上,”他又补充道,“我下星期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什么工作?”

    “我做兼职的殡仪员。”

    “那太可怕了。”我说。

    “没那么严重,”他回答说。“我又不会去摆弄死尸。”

    “你肯定吗?”

    “当然肯定。他已经找着人做那种事了。我只是跑跑腿,就这些。”

    “那你能挣多少钱?”

    “一周三美元。”

    我跟他分手后,一直在琢磨着我是不是也能找个工作。也许我能偷偷地找点儿事做。当然。我是想把我挣的钱交给他们。即使是在过去那段时间,一周三美元也买不了什么。我一晚上都没睡着,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早就料到我妈妈是不会让我去工作的。不管干什么都得偷偷地干,还得机灵点儿,事先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和我们家隔了几家住的那家人。他家的儿子另外开了一家咖啡店。也就是说,他已经有了几个常客。星期六,他一般就是自己把东西送过去。他要走的路挺长,我也没什么把握一个人能干得了,可是我决定去找他,让他给我个机会。令我惊奇的是,我发现他很高兴我来接管这份工作。他几次都差点儿把那小店关掉了。

    第二个星期六,我扛着两个塞满了咖啡小包的大包裹出发了。我将领到五十美分的工资,还有了一项新工作。如果我可以收回一些欠款的话,就可以拿奖金。我拿了一个系带儿的亚麻布背包,这样我就可以把收回来的钱放在里面。

    在教会我如何接近欠债人之后。他特别警告我说要当心某些地区的狗。我把这些地方在路线图上用红铅笔标出来。路线图上什么都画得明明白白的————小河、排水渠、高架桥、水库、篱笆墙和政府建筑,等等。

    第一个星期六我干得非常好。我把钱放到桌上的时候,我的老板只是骨碌碌地转着眼珠。他马上主动把我的工资提到七十五美分。我给他联系了五个新顾客,还收上来三分之一的旧债。他抱了抱我,好像他发现了什么宝贝似的。

    “你保证你不会告诉我家里人我给你干活,;好吗?”我求他。

    “当然不会。”他说。

    “不,你发誓!以你的名誉发誓!”

    他奇怪地看着我,然后,他慢慢地重复着————“我以我的名誉发誓。”

    第二天早晨,星期天,我在我朋友的家门外等着他们出门去教堂。没费什么劲儿,我就说眼他们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其实,他们也很高兴。

    当我们离开圣弗兰西斯教堂————一个可怕的做礼拜的地方的时候,我向他们解释了我做过的事情。我一张一张地把钱拿出来,几乎有三美元呢,然后把它们递给萨迪的哥哥。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他拒绝接受这笔钱。

    “可是,我是为你们着想才去干那份工作的。”我劝他说。

    “我知道,亨利,可我妈妈是不允许你这么做的。”

    “你不用告诉她钱是我给的。告诉她你涨工资了。”

    “她不会相信的。”他说。

    “那就说你在街上捡的。瞧,我还找到了一个旧钱包。把钱放在钱包里,就说你是在教堂外面的小窄巷子里捡的。这样她就会相信你了。”

    他还是不愿意收下那点儿钱。

    我也无计可施了。如果他不要那钱的话,我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了。我留下话让他再好好想想。

    还是萨迪帮了我的忙。她与她母亲更亲近一些,知道怎么做才能更有效。不管怎么样,她想她妈妈应该知道我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了表达她的感激。

    那周快过完的时候,我们一起谈了谈,就萨迪和我。她一天下午站在学校门口等我。

    “事情解决了,亨利,”她说,上气不接下气地,“我妈妈同意把钱收下了,但只是暂时的。等我哥哥找到一份专职工作,我们会把钱还给你的。”

    我说我不想让他们还我钱,可是如果她妈妈坚持要这样做的话,我也只好屈服了。我把裹在包肉纸里的钱交给她。

    “妈妈说圣母玛丽亚会保佑你并赐福于你的。”萨迪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种话。另外,圣母玛丽亚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我才不信那种废话呢。

    “你真的相信……圣母玛丽亚那类东西吗?”我问。

    萨迪看起来很震惊————也许是悲伤。她悲哀地点了点头。

    “只是,什么是圣母玛丽亚?”我问。

    “你和我一样清楚。”她回答说。

    “不,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叫她圣母呢?”

    萨迪想了一会儿,然后非常天真地回答我说:“因为她是上帝的母亲。”

    “那么,究竟什么是圣母呢?”

    “只有一个圣母,”萨迪回答说,“那就是神圣的圣母玛丽亚。”“

    “这不是回答。”我反驳说,早我问你————什么是圣母?“

    “就是神圣的母亲,”萨迪说,自己也不太肯定。

    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上帝不是创造了这个世界吗?”我问。

    “当然。”

    “那么,他就没有母亲。上帝不需要母亲。”

    “那是亵渎神明的。”萨迪几乎是在尖叫。“你必须去向神父忏悔。”

    “我根本不相信什么神父。”

    “亨利,别那么说!上帝会惩罚你的。”

    “为什么?”

    “就为这个。”

    “好吧,”我说,“你去问神父!你是天主教徒。我不是。”

    “你不该那么说话。”萨迪极度反感地说。“你还没长到问这种问题的岁数呢。

    我们就不问这种问题。我相信,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就不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

    “我倒很愿意相信,”我还*道,“如果他回答我的问题的话”

    “那是不对的。”萨迪说,“首先你得相信他,然后,你必须祈祷。求上帝原谅你的罪过……”

    “罪过?我没什么罪过。”

    “亨利,亨利,别那么说。那样是邪恶的。每个人都有罪。这就是神父所从事的事业。这就是我们向神圣的玛丽亚祈祷的原因。”

    “我不向任何人祈祷。”我挑战似的说,对她糊里糊涂的谈话有点儿不耐烦。

    “那是因为你是新教徒。”

    “我不是新教徒。我什么都不是,我什么也不信!”

    “你最好收回你所说的话。”萨迪说,她彻底惊慌起来。“上帝会因为你说了那些话让你去死的。”

    她显然被我这种言论吓坏了,以至于她的恐惧把我都给传染了。

    “我的意思是,”我说,努力想打破这种死气沉沉的局面。“我们并不像你们那样祈祷。我们只在教堂里祈祷————当教士祈祷的时候。”

    “你临睡前不祈祷吗?”

    “不。”我回答。“我不祈祷。我猜我对祈祷知道得不多。”

    “那么,我们会教你的。”萨迪说。“你必须每天祈祷,至少每天三次,否则你就会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说完这些话,我们就分手了。我向她很严肃地保证我会尽力去祈祷,至少每天临睡前做一次。我走开的时候,我突然问我自己我要祈祷什么。我几乎想要跑回去问她。“罪过!”这个词已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什么是罪过?我不停地问自己,我曾经做过什么有罪的事情?我极少撒谎,除了对我妈妈。我从不偷东西,除了偷我妈妈的东西。我要忏悔什么呢?我从来没想过向我妈妈撒谎或者从妈妈那儿偷东西也是犯罪。我只好这样做,因为她什么也不知道。一旦她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就会理解我的行为了。

    我就是这么估计当时的情况的。

    仔细考虑了与萨迪的谈话,又回想起笼罩在他们家人身上的那种阴郁,我开始觉得也许我妈妈不相信天主教徒是对的。我们在家里从不做祈祷,可我们家的日子过得也挺好。在我们家没人会提及上帝,而上帝也没惩罚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最后得出结论,天主教徒生性是迷信的,就像那些没开化的原始人一样。无知的偶像崇拜者。谨小慎微得连替自己想一想都不敢。我决定再也不凑这个热闹了,他们那个教堂简直像个土牢!突然————只是偶一闪念————我认识到如果萨迪一家人不那么过多地考虑上帝的话,他们也许不会那么穷,东西都到了教堂,到了神父手里,那就是那些总是在要钱的人们。我从来不愿意看见神父。对于我来说,他们太圆滑,太假惺惺的了。哼,让他们滚蛋吧!带上他们的蜡烛,他们的念珠,他们的十字架————还有他们的圣母玛丽亚!一起都滚吧!

    最后,我终于和那个神秘的人————艾伦。克罗姆韦尔面对面坐在一起了。我又递给他一杯酒,拍了他的背一下,我们在一起呆了很长时间了,就在我自己家里。

    是莫娜安排这次会面的————与克伦斯基合谋。克伦斯基也在喝酒,他一边大声嚷着一边做着手势。他那身材纤巧的妻子也是如此,她假装成我的太太到这儿来应付场面的。我不再是亨利。米勒了。我今天晚上摇身一变,成了哈里。马克思医生。

    只有莫娜没来,她应该晚点儿来。

    从与克罗姆韦尔见面握手那一刻起,事情的发展就出人意料。说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英俊的家伙。不但英俊(从南方人的标准来说),还像个孩子似的,嘴很甜,也很容易相信别人。我不是说他傻,他一点儿也不傻,而且还是个靠得住的人。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可是很聪明;不那么咄咄逼人,却很有能力。他这人心肠很好,也挺开朗的,对人好极了。

    跟他搞搞恶作剧,骗骗他好像不太光彩。我看得出来主意是克伦斯基出的,不是莫娜,她对于我们长时间地忽视克伦斯基觉得很内疚,所以,她大概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感觉都不错。我们的把戏玩得很成功。幸运的是克罗姆韦尔已经喝醉了,他本来就不怎么怀疑我们,现在酒进一步使他消除了戒心。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克伦斯基是个犹太人,尽管明摆着克伦斯基对一个孩子也会机关算尽的。

    克罗姆韦尔把他当作了俄罗斯人。对我这个叫马克思的人,他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克伦斯基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假说我是个犹太人)。这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是犹太人————并没给克罗姆韦尔留下什么印象。就好像我们也告诉过他我是个印第安人或爱斯基摩人。他很好奇,想知道我是怎样谋生的,于是我依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告诉克罗姆韦尔我是个医生,和克伦斯基医生一同开了个诊所。他看了看我的手,很严肃地点了点头。

    对于我来说,在那个度日如年的夜晚,最困难的事莫过于要记住克伦斯基的太太是我的太太了。当然,这是克伦斯基那个机灵的脑瓜里冒出的又一妙招。他认为,这样可以转移对方对我的疑心,每次我看她一眼,就觉得仿佛是狠狠打了她一下似的。我们使劲劝她喝酒,可她只是啜上一小口就把杯子推开了。可是当夜色降临之后,我们闹得越来越大胆,她也高兴起来了。每次她歇斯底里地笑完之后,我都怕她会得病。她哭起来也挺让人同情的。

    另一方面,克罗姆韦尔也是个性情中人。有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可是我们的笑声颇具感染力,所以他也就毫不在意地笑起来了,他时不时地问几个关于莫娜的问题。很显然,他把莫娜当成个奇特的人物了,尽管她很可爱。我们当然得装作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我们说她写起东西来简直棒极了。她写了整整一系列诗、散文和小说,可是;我们肯定她一直很谦虚,根本不愿提及这些。克伦斯基甚至有点儿离谱地说她不久以后将会成为美国文坛上第一位的女作家。我装作不太确信那一点,却同意她具有非凡的天才,极有可能获得成功。

    当克罗姆韦尔问我们她都出过什么专栏作品的时候,我们表现出一副茫然无知的样子,其实是傻了眼。她怎么会去做这种事呢?

    “我们还是别谈这个吧。”克伦斯基说。“要她做那种事情简直是浪费时间。”

    我表示同意。克罗姆韦尔一头露水,他不明白写每日专栏有什么不好的。再说,她需要一笔钱。

    “钱?”克伦斯基嚷道,“钱?那么,我们俩是干什么的?我相信马克思医生和我能照顾到她的需要。”他看起来对于听到莫娜需要钱这个说法迷惑不解,事实上,是自尊心有点受伤害。

    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觉得他失言了,他向我们保证这只不过是他一贯的印象。可是,话又说回来,他希望我们还是看看那些专栏,然后老老实实地给它们个评价,他说他自己不会判断,要是文章的确不错的话,他就可以拍板录用她了。他这次没提一周支付一百美元稿费的事。

    我们为这又干了一杯,然后把他引到别的话题上。要想让他分心也挺容易的,他心里只惦记着一件事————她什么时候来?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出去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们总是想法不让他去,我们知道莫娜不会来的,至少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来不了。她让我们凌晨一点钟之前把那家伙弄走,所以,我们就盼着把他哄高兴了,然后叫辆出租车把他送走拉倒。

    我试了好几次,想找到他住哪里,可没找着。克伦斯基觉得这不重要————任何一家老牌旅馆都会这么做的,在事情的进展过程中,我自忖这桩愚蠢的生意做成的原因。这根本没有意义,后来,我得知莫娜本来认为让克罗姆韦尔知道她是一个人住这一点很重要,当然,这样做也可以看看克罗姆韦尔是不是真对我们有诚意,还是只对她感兴趣。但是,因为克伦斯基的原因,我们后来放弃了这个念头。由于他自己一些奇特的原因,克伦斯基不同意这么做。我当然得和他的观点保持一致。他觉得没人会相信他发明的这些小把戏的,它们太耸人听闻也太离奇了,所以我不知道醉得半死的克伦斯基能不能把这事办好。当然,我们编的故事越离谱,我们笑得就越欢。当然是只有我和克伦斯基。我们尽情地笑使克罗姆韦尔觉得莫名其妙的,不过后来他也作为“职业病”而见怪不怪了。

    要相信克伦斯基的话,那么十之八九就像在做犯罪实验。除了极少的一些人,所有的外科医生都是虐待狂。在说了我们对人类的残忍虐待还不够,他又长篇大论地描述我们如何残忍地对待动物。其中的一个是他在阵阵笑声中讲述的一个很折磨人的故事。这是关于一只兔子的,在经过大量的注射、电击和各种各样苏醒的方式之后,那只可怜的兔子已经被弄得不成样子了。更有甚者,他详细解释了一下他,克伦斯基。又把那只可怜的小动物剩下的部分煮了煮做了个汤。很显然,煮汤前他已经先吃了一部分了,别忘了,那只可怜的兔子是注射过砒霜的。对于这一点,他放声大笑。克罗姆韦尔听了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之后,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儿。他说克伦斯基居然还活着,这可真是太糟糕了。然后,他为这个想法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又有意无意地干了整整一杯纯白兰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们只好让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抢救一个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这时候,我们发现克罗姆韦尔极不好对付。因为要给他做检查,我们脱去了他的外衣、马甲、衬衫和内衣。确切地说,是克伦斯基动手脱的;我只是不时地用拳头敲几下克罗姆韦尔或者拍拍他的胸。现在克罗姆韦尔舒服地躺在那儿,看来还没想穿上衣眼。他说他感觉好极了,一点儿都不想动。他微微欠起身,想让我们帮他换个更舒服的姿势。

    他可能会睡着的,这一下子提醒了我们。我们开始像耍猴似的胡闹起来。把克罗姆韦尔倒立起来,围着他跳舞(当然把他弄糊涂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挠腮……只要能让他发笑,能不让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们越卖劲儿————我们现在已经真的发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几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长沙发了。如果让他到了那儿,上帝来了也叫不醒他。

    “我们把他弄出去吧。”我说,用手势和眼色告诉克伦斯基我们可以把衣眼给他穿上,然后把他弄走。

    我们几乎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尽管克罗姆韦尔烂醉如泥,又困得睁不开眼睛,他还是不让我们把他的裤子扣解开。我们没法儿把他的衬衫塞进去,只好让他的衬衫露在裤子外面。到时候,我们会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衬衫的。

    克罗姆韦尔马上就睡过去了,还时不时地打着呼噜。克伦斯基喜气洋洋地。他告诉我,好久没玩得这么痛快了。话音未落,他又建议我们去翻一翻克罗姆韦尔的口袋。“我们至少应该把我们今天晚上吃喝的钱拿回来。”他坚持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变得顾虑重重,可是我还是拒绝采纳他的建议。“他不会缺钱花的。”克伦斯基说,“五十或一百美元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罗姆韦尔的钱包。让他吃惊的是,钱包里————点儿钱也没有。

    “我真该死!”他咕哝着。“这就是你说的有钱人,从来不带现金。”

    我催他说,“我们最好还是快把他从这儿弄走吧。”

    “试试看吧。”克伦斯基说,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让他留在这儿有什么不好?”

    “你疯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来,然后,他平静地告诉我们,如果能把这个滑稽剧演到底就太棒了。

    也就是说,等他睡醒,我们五个人(第二天早晨)继续把我们各人的角色演下去。

    他认为那样就可以给莫娜一个露面的机会了。克伦斯基的太太对这个建议根本不感兴趣————这对她来说太复杂了。

    商量完以后,我们决定给克罗姆韦尔换个地方,如果必要的话,把他放在一家旅馆里。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几乎用了整整一刻钟才让他半站起来。他的膝盖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衬衫的下摆从我们没为他扣上扣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来。

    他还迷迷糊糊地四处乱看呢。我们歇斯底里地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勉强使两只脚不绊在一起。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还在不停地抗议说他还不想走,他还想等莫哪来。

    “她去华盛顿等你了,”克伦斯基不怀好意地说:“你睡觉的时候我们接到的电报。”。

    克罗姆韦尔脑袋发木,已经听不清我们在说什么了。他时不时地向下坠,吓唬我们说要躺在大街上睡。我们是想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清醒一下脑子,然后再叫辆出租车。要想找辆车,我们得横穿好几条马路,我们走的路是通向河边的,有点绕路,可我们觉得走点儿路对他有好处。靠近码头的时候,我们都坐在铁轨上喘喘气。克罗姆韦尔只是伸手在铁轨之间晃着,一边笑一边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摇篮里的小孩儿似的。他不时地跟我们要东西吃,他说他想吃火腿煎蛋。现在还在营业的饭馆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说我可以跑回家去取点三明治。克罗姆韦尔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他要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们又把他拉起来,开始又推又拽地向亮着灯的勃拉弗大厅走去。一个守夜的人走过来问我们,都这么晚了还在这儿干什么。

    克罗姆韦尔倒在我们脚下。“你们在这儿干什么?”那个守夜的人问,用脚踢踢克罗姆韦尔,好像踢死尸一样。“没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说,那个守夜人弯下腰闻了闻。“把他从这儿弄走,”他说,“不然我就把你们几个很揍一顿。”“是,先生。是,先生。”我们说着话,架着克罗姆韦尔的胳膊,他的两只脚拖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那个守夜人手里拿着克罗姆韦尔的帽子追了过来。我们把帽子给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来。“这儿,”我说。“把嘴张开,放我嘴里。”我们拖着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厌恶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把他放开!放这儿,让他趴在我背上……你们这帮笨蛋。”我们就这样走到了街口,情绪一下子就高起来了。“现在,你们一个人去叫辆车,”守夜人说,“别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断了。”克伦斯基去找车了,我们坐在路边等着。

    出租车一会儿就来了。我们把他扶到车里,他的衬衫下摆还是那么露着。

    “去哪儿?”司机问。

    “艾斯特饭店!”我说。

    “去威尔德夫——艾斯特!”克伦斯基大声说。

    “好吧,想好再说!”司机说。

    “去康姆德斯。”克罗姆韦尔喊了起来。

    “你肯定了?”司机说,“这口没白说吧?”

    “就会康姆德斯吧,好吗?”我把头探进车里。

    “好吧。”克罗姆韦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去哪儿都行。”

    “他身上带钱了吗?”司机又问。

    “他有的是钱。”克伦斯基说,“他是个开银行的。”

    “我觉得你们最好有个人跟他一起去。”司机说。

    “好啊。”克伦斯基马上跟他太太一起钻进车里。

    “嗨!”克罗姆韦尔大声说,“马克思医生怎么办呢?”

    “他坐下一辆车来。”克伦斯基说。“他得去打个电话。”

    “嗨!”他又朝我喊,“你太太怎么办?”

    “她没事。”我说,挥手道别。

    回到家以后,我发现了克罗姆韦尔的手提箱,还有从他兜里掉出来的一些零钱。

    我打开手提箱,看见一叠纸和几份电报。最近的一份电报是财政部发来的,催克罗姆韦尔一定要在午夜打个电话给某人,十万火急。我一边看着那些法律文件,一边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杯酒。我决定替他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人叫起来。他睡意朦胧地说着话,显然是生气了。我解释说克罗姆韦尔出了点儿意外,明天早晨再给他打电话。“可你是谁?……这是怎么回事?”他不停地重复着。“他早晨再给你打电话。”我又说了一遍,没理他那不停的询问。然后我就挂了电话,撒腿就跑。我知道他会打回来,我怕他叫警察抓我。我绕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电报局,在那儿我给克罗姆韦尔往康姆德斯饭店发了个电报,我希望克伦斯基已经把他送到了。离开电报局的时候,我意识到克罗姆韦尔可能明天下午才能收到电报。我去了一家咖啡馆,往康姆德斯饭店打了个电话,督促值夜班的服务员一定要记得叫醒克罗姆韦尔,如果电报能及时到的话。“不行就泼他一瓢凉水。”我说,“可是一定要记住让他读电报。这是有关生死的大事情。”

    我回了家。莫娜已经来了,正在收拾那片狼藉。

    “你们的晚会一定开得不错。”她说。

    “是的。”我说。

    我看见手提箱躺在那儿,也许他往华盛顿打电话的时候要用这个。“瞧,”我说,“我们最好叫辆车,马上把这个给他送去。这些东西我都看过了。它们可是碰不得,最好别让人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这儿。”

    “你去吧。”莫娜说,“我累了。”

    我又来到街上,正如克伦斯基刚才说的,坐下一辆车赶过去。到了饭店以后,我得知克罗姆韦尔进房间里去了。我坚持让服务员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克罗姆韦尔穿着衣服躺在床罩上,四脚朝天,帽子放在一边。我把手提箱放在他怀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然后,我让服务员陪我到经理办公室,向那个人解释一下情况,让服务员做证。他看见我把手提箱放在克罗姆韦尔的怀里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经理问道,对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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