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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特和伊丽莎一起前来参加尤金的毕业典礼。尤金在镇子上给他们找好了住处。这时候正是6月初——天气炎热,到处一片葱茏,南方的色彩非常浓厚,到处绚烂多彩。大学校园就像一个绿色的大火炉:那些油头粉面的老校友成双成对地返回校园;那些清爽美丽、永不出汗的漂亮姑娘们也前来观看男友们的毕业典礼,参加他们的毕业舞会;毕业生的父母亲在儿女们的陪伴下,安静、腼腆地四处参观。

    校园里景色宜人,但已经空了一半。除了毕业班以外,大多数的学生都已经离校了。空气里散发出一种新鲜、肉感的热烈气氛。在阳光的照耀下,浓密的叶子苍翠欲滴,大地散出土肥花香的各种气息。年轻的毕业生们个个神情忧伤,夹杂着即将离校的兴奋和荣耀。

    甘特离开了那间死气沉沉的“停尸房”,来到了这个丰富多采的舞台看望他的儿子尤金。他在这里摆脱了悲哀,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他看见儿子在毕业典礼上情绪饱满,表现得非常出色,不禁心花怒放,所有的忧愁一扫而光。在参天大树环绕、散发着高贵气息的草坪上,神情庄重的学生和家长围成一圈,尤金站在他们中间开始朗诵毕业颂诗《啊,母校!万千希望之母》。接着,弗吉尔·韦尔登教授发表感言,他的嗓音高亢、嘶哑、深沉、庄严、忧郁,同学们听后,不由得从心底激发出“生命的真理”。他说的可是“至理名言”啊,一定要求真!要洁身自好!要出人头地!要堂堂正正地做人!要从否定中提高自我!社会需要人们这样做。生活从来没有这么美好过,史无前例的绝佳机遇。没有别的班级堪与之相比。最值得称道的是,校刊主编使本州的道德、知识水平有了大大的提高。发扬大学精神!修身养性!服务大众!发挥带头作用!

    在美好和狂热的气氛中,尤金感到自豪和开心,他的脸也变得通红。他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了。人类世界是充满荣耀的;生活正焦急地等待他的拥抱。

    伊丽莎和甘特认真地倾听了所有的颂歌和演讲。他们的儿子是全校出类拔萃的人物。他们看到并听见他在同学面前、在校园里、在毕业典礼上,接受了各种荣誉和奖品。他的老师和同学不断提起他,都说他以后肯定会“前途无限光明”。伊丽莎和甘特也被这稍纵即逝的青春岁月深深地打动了。在这一刻,他们相信一切都有可能。

    “那么,孩子,”甘特说,“从现在起,以后就要看你的了。我相信你一定能出人头地的。”他笨拙地把那只干瘦的大手搭在儿子的肩头,在这一瞬间,尤金发现老人苍老、棕灰色的眼睛里隐隐闪现着未尽的心愿。

    “嗯!”伊丽莎声音颤抖地打趣说,“你可不能让别人把你捧得飘飘然了。”她那双粗糙、温暖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儿子的手,她的眼睛突然湿润了。

    “那么,孩子,”她一本正经地说,“我希望你能继续向前努力,做个有出息的人。家里的其他几个孩子都没有你这么好的机会,我希望你能好好珍惜。你爸爸和我已经尽了我们全部的力量,以后就要看你自己了。”

    在那一刻,他紧握着她的手,极度真诚地亲了亲。

    “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他说,“我一定会的。”

    父母二人神情腼腆地看着儿子古怪、通红、热情、天真的脸庞,由于他的年少和所有难以明了的往事,他们的内心涌起了一份温情和爱意。但是尤金的心中也涌出了一股强烈的爱意,因为他看见父母二人怯生生、孤零零的样子,同时下意识地产生了一种可怕的直觉,他感到自己对他们颇为看重的功名早已漠不关心了,而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早已超出了他们价值观的范围。所以,在怜悯、失落和孤独的景象面前,他转过身子,伸出瘦长的手卡住了自己的喉咙。

    毕业活动终于结束了。儿子的顺利毕业使甘特精神振奋,他几乎又重新返回到了中年状态。但是好景不长,现在他又陷入到呻吟昏迷的糊涂状态,酷热难当的天气使他备受折磨。他一想到要在酷热天里重新回家,想起漫长的旅程,不禁又害怕又厌烦。

    “老天发发慈悲吧!”他悲哀地叫起来,“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呢!上帝啊,叫我怎么面对这么漫长的旅程啊!我可受不了。我会死在半路上的呀!太可怕了,太残酷了!”他难过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抽泣。

    尤金把他们送到埃克西特,并且舒舒服服地安顿在普式卧铺车厢里。他自己还要在学校里待上几天,想把自己的东西拾掇好。他似乎继承了伊丽莎的囤集癖,四年大学生活积攒了一大堆信件、书籍、手稿、乱七八糟毫无价值的零碎物品。他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不知道节俭,但对于一切物品却舍不得丢弃,有时候他看到这些陈年尘封的东西时,心中也会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那么,孩子,”在离别前的沉默中,伊丽莎问他,“你有没有想好以后要干什么?”

    “没错,”甘特舔了舔大拇指说,“从今以后,你就得自谋生路了。我们花钱让你接受最好的教育,今后就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了。”

    “过几天等我回家时再说吧,”尤金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的。”

    令他高兴的是,火车已经开始启动了。他匆匆地吻别了父母,跑下车来。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想法可说。他今年19岁,已经读完了大学,但他的确不知道以后要做什么。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然后“进入政界”,可在大二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个计划抛在脑后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性情明显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家里人隐约觉得他有些怪异——他们把这种情况称为“古怪”——说他思想不切实际,或者说有点“文绉绉”的感觉。

    他们也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们只是觉得这个面色阴沉、举止粗鲁的儿子,如果穿上双排扣的正式礼服、系上领结,他高大的身材就会变得又滑稽又可笑,他并不适合在商业、贸易或者法律界发展。他们模模糊糊地把他划归到书呆子、幻想家那一类人里了——伊丽莎在别人面前提起他的时候,常会把他称作“一个不错的学者”。事实上,他从来都不是什么学者。他只不过在自己喜欢的方面做得优秀罢了,而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他往往显得迟钝而冷漠。谁也不知道他以后要做什么——他本人也不知道——但是他的家人,只好顺着他那帮同学的说法,模糊、随意地认为他将来会从事新闻事业。这就意味着他会在报社工作。虽然这种工作并不尽如人意,但由于他们当时还沉醉于大学所取得的成绩中,对这些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

    尤金本人对自己的前途倒没有太多的忧虑。在这一刻他正沉浸在莫名的狂喜之中。他是一个半人半马的神怪,长着月亮般的眼睛,鬃毛般的长发,对黄金世界心驰神往,常常为此心神不宁。有时候,他几乎连一句连贯的话都说不出来。在跟别人谈话的过程中,他有时候会突然嘶鸣起来,把对方吓一大跳。他会扭曲着脸,露出白痴般的兴奋神情,然后蹦蹦跳跳地走开了。他会沿着大街小巷一路狂奔尖叫,无数难以言状的欲望使他狂喜不已。整个世界就摆在他的面前,任由他挑选——富足的城市、极品佳酿、荣耀的胜利、漂亮的美人、无数难得的机遇,没有一样沉闷、无聊的事物。他还没有到达陌生、神奇的海岸。他还年轻,永远不会死去。

    他又重新回到讲坛山空荡荡的校园,享受了两三个孤独的日子。他在午夜时分趁着暮春的月色,呼吸着南方大地上花草树木散发出的多种肥沃、诱人的气息。他一想起自己即将离开这里,胸中便会涌起一股淡淡的忧伤。在月光下,他看见无数同学熟悉的幻影,现在他们都将一去不返了。

    有一天他跑去跟弗吉尔·韦尔登教授话别。老先生满面春风,两人畅所欲言,谈话充满了智慧和幽默。他们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品着冰茶的滋味。尤金心里想着加利福尼亚、秘鲁、亚洲、阿拉斯加、欧洲、非洲、中国,可是嘴上讲的却是哈佛。在他看来,哈佛不仅是一所大学的名字——象征神奇、财富、优雅、快乐、孤芳自赏、书籍的海洋、博览群书;它也是一个像开罗和大马士革那样令人迷醉的名字。不知怎的,他觉得这正是令他狂喜的原因和自己的奋斗目标。

    “是的,”弗吉尔·韦尔登赞同地说,“你应该去那里,甘特先生。至于别人去不去都无所谓,他们都已经成型了,但是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一定不能拔苗助长,你一定要慢慢地成长起来,你肯定会在那里找到自我的。”

    接着他兴致浓厚地谈到了精神的自由发展,怎样潜心钻研学问,谈到了城市的丰富文化和饮食方面的情况。“你能在那里得到各种营养,你的思想能从中得到发展,甘特先生。”他说。然后他又谈到了自己当年在哈佛求学的经历,谈到了罗伊斯、埃弗雷特,以及威廉·詹姆斯等知名教授。

    尤金满怀热情、神情专注地望着这位伟大的老人,他是如此平静、睿智、亲切。忽然间,他的眼前产生了一幅幻景,觉得他就是最后一位英雄,是最后一位能够给予年轻人信仰的巨人,他像个孩子似的认为我们生活的谜团能够在他平静的评判中得以解开。他坚信,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改变他的这一信念。他在这个小小的大学城里平静地度过了人生最壮丽的阶段之一。

    噢,我年迈的博学大师,他心里想。您借用了什么古老的哲学思想来装点您的奇思妙想,装点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智者。您就是思想的化身,那么什么是科学思考呢?要是您古老的形而上学无法撼动我的心灵,那将怎么办?您是否认为您的绝对概念已经取代了我小时候固有的信念呢?不,您只不过用络腮胡子、闪烁的鹰眼取代了他的八字胡而已。在我的眼里,您超越了善良,超越了真理,越越了正义。在我的眼里,您自身就足以将我们所学的一切否定,您的一切举动都是正确的,在这一刻我把您放在记忆的顶端。您再也见不到我端坐在面前听讲了;您记忆中的我将会慢慢模糊、破碎;新的学生将会博得您的喜欢和夸奖。而您呢?将会永远固定在我记忆的某个位置,永不褪色,永远光辉而明亮,永远是我的精神向导。

    后来,当老先生讲话的时候,尤金突然跳起身来,紧紧地握住了他干瘦的手。

    “韦老师!”他说,“韦老师!您真伟大!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

    尽管他的行李已经收拾好几天了,但他依然在校园里闲荡不愿离开。他觉得离开这个曾经带给他无数欢乐的世外桃源会令他痛苦至极。晚上,他徘徊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跟几个和他同样莫名其妙留恋校园的同学促膝长谈。他们在鬼影幢幢的建筑物间,在迷失学子的幻影里,一直谈到天亮。他无法面对这最后的分别。他说过一段日子,一直到秋初开学的时候,他还会再次回到这里的,而且今后每年至少要来一次。

    后来一个炎热的早晨,他突然在冲动中毅然离开了学校。汽车载着他一路咆哮着冲上弯曲的街道,朝埃克西特的方向驶去。透过6月的绿荫,仿佛从梦的深处,他听见悠远、圆润、浑厚的校园钟声。忽然间,他似乎听见所有离校的学子,包括他自己,正像迷失的孩子咚咚地踩在地上,向课堂跑去。接下来当他侧耳细听时,那悠远的钟声却渐渐消失了,幻想中孩子们的脚步声也逐渐淹没了。一会儿工夫,车子就急速地驶过了弗吉尔·韦尔登教授家的住宅,经过的时候,他看见老先生正坐在那棵大树下。

    尤金在敞篷车里直起身子,挥动着长长的手臂向他道别。

    “再见了!”他大声喊,“再见了!”

    老先生站起身,平静地向他道别,举止缓慢、镇静,表现出无限的温情。

    然后,尽管尤金站在那里回望着大街,车子仍然没有减速,一路急驰直奔山头,接下来又急速地朝炎热干燥的乡村开去。当这个失落的世界渐渐从他的视野中消逝的时候,尤金再也抑止不住内心的痛苦和难过,失声痛哭起来,因为他知道,身后那扇精灵般的大门已经关上了,他永远都回不去了。

    他放眼眺望着雄伟、壮美的群山,看见绿浪翻卷、果实累累,其上点缀着辽远、斑驳的云影。可是他心里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猎人的号角依然回荡在遥远的森林里,他渴望得到解脱。辽阔、广袤的大地正在他的眼前展开无限的诱惑。

    结束了,一切全都结束了。漫长的旅程正在开始,带着他去寻找新的世界。

    甘特死了。甘特还活着,过着一种虽生犹死的日子。他住在伊丽莎旅馆后边的大屋子里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在半死半活、动辄发怒的记忆里迷失、碎裂。他靠一条腐朽的细线维系着自己的生命,他就是一具偶尔闪现出生命光彩的尸体。如影随形、突然而至的死神已经威胁他们好多年了,但是现在它早已失去了威胁,好像永远都不再光顾他了。但是死神却出人意料地降临在本恩的身上。一年半以前,就在本恩死去的时候,尤金曾经预言过的那些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事实。他们一家人已经习惯了混乱的生活模式,从那一刻起原来那种古怪的家庭模式早已破碎。维系家庭团结的那一点约束也随着本恩的死去被毁掉了。他们全部的希望已经被这场噩梦般的遭遇和损失摧毁了。从此以后,一家人都开始愚蠢地相信命运的捉弄,纷纷向野蛮而混沌的生活屈服投降。

    但是伊丽莎是个例外。她的年纪已经将近60,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精神焕发。她仍然经营着她的南都旅馆,不过现在只对外出租房间,不管伙食,而且大多数的日常管理工作都交给一位长期住在家里的老用人负责。伊丽莎自己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经营房地产生意上了。

    在过去的这一年中,她终于把甘特房产的所有权转到了自己的名下。然后不顾甘特无关痛痒的咕哝和抗议,马上不假思索地卖掉了。伍德森街那一处房产总共卖了7000元——她说,考虑到房子所在的地段,这个价钱已经相当不错了。那座过去藤蔓缠绕、生机无限的庭院,现在已经荒芜贫瘠、破败不堪了,已经变成一所新开神经病人疗养院的附属建筑。他们一辈子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了。尤金心里明白,这件事比其他任何变故更深刻地表明了这个家庭的最后解体。

    伊丽莎把山上的某一块荒地也卖掉了,得了6000元,雷诺兹维里大街上的50英亩地卖了15000元,还有其他几块小地皮。最后她又以25000元的价格,把甘特在市中心广场上的店铺卖给了一个地产财团,这家公司打算在这块地上兴建本市第一座摩天大楼。伊丽莎用这笔钱做本钱,开始她的地产贸易了。买进卖出,坐视行情,交易错综复杂、头绪纷繁。

    南都旅馆自身的价值也大大看涨了。多年前她推测在旅馆的背后将会开通一条大街,现在她的这个预测果然应验了:在离她的地界背后不到30英尺的地方就是一块黄金大道,她毫不犹豫地出高价把这段空地买了下来,使自己的旅馆和那条黄金大道接通了。从此以后,如果有人出价10万元想买下她的这块地产时,她都会噘着嘴予以拒绝。

    她像发疯了一样完全沉浸其中,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谈论地产生意。她的一半时间都花在和地产经纪人打交道上了。他们都像苍蝇闻见了腥味一样成天围着她转。她每天要跟着那一帮人开着车子外出很多次,去实地察看地产。她的地产投资规模越大、数额越多,她在个人花费方面就越小气。她如果看见家里有一盏电灯没有关,就会气得大喊大叫,说再这样下去她就会吃苦受穷的。她整天不思茶饭,只等饭菜送到她的嘴边才肯吃;她往往端着一杯淡而无味的咖啡、拿着一块干瘪的面包在屋里转来转去。卢克和尤金在家里只能吃一顿既小气又很随便的早餐。他们俩又好气又好笑,只好挤在小小的隔间里享受这顿早餐,因为原来的餐厅早已改成卧室租了出去。

    甘特仍然由海伦照顾和护理着。她不停地来回穿梭于伊丽莎和休·巴顿两家之间,心情烦躁不安。她有时候精神抖擞,有时候精疲力竭、大动肝火、歇斯底里,有时候心烦意乱、神情冷漠。她自己一直没有生育,看样子也不会再生育了。正因为这个原因,长期以来她往往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苦闷情绪。在这种时候,她经常会服用一些获得专利的补药、含有高浓度酒精的药品、自家酿制的酒,或者一些玉米威士忌来麻醉自己。渐渐地,她的那双大眼睛也开始失去了神采,显得很呆滞,一张大嘴也总会歇斯底里地歪着,她常常用手拉扯自己长长的下巴,而且会突然大哭起来。她说起话来也是心慌意乱、烦躁不安、神经错乱、喋喋不休。她会语无伦次地数说本地某个市民、邻居如何如何,或者会谈论一些与疾病、医生、医院、死亡相关的事。

    休·巴顿那种故作平和、慢条斯理的样子常会令她狂怒不已。晚上,他会坐在那儿,对妻子的唠叨充耳不闻,只是面色严峻地嚼着他的长雪茄,全神惯注地看他的图表,或者读一本最近出版的《系统》或《美国杂志》。他这种浑然忘我、不闻不问的耐性常常使她气愤得发狂。她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只是当她气愤地抱怨生活时,他却沉默不语,这更会激恼她。她会生气地哭喊着冲到他的面前,把他手里的杂志一巴掌打落在地,然后把他稀疏的头发攥在她的长手指里。

    “我说话的时候你要回答!”她声嘶力竭地喊着,嘴里直喘着粗气,“我不会每天晚上都坐在这里陪着你,让你津津有味地看小说。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她失声痛哭,“我还不如嫁给一个哑巴好呢。”

    “哎呀,我倒是很想跟你说话,”他绷着脸反驳道,“可是我说什么话你都不高兴。你要我说什么好呢?”

    这番话好像是事实,因为她一旦发起脾气来,是很难取悦的。要是其他人小心翼翼地同意她所说的话,她就会又恼又火;要是别人对她的意见提出反对或者保持沉默,也同样会惹她生气。就是说一句与天气相关、最无关痛痒的话,也会使她大发雷霆。

    有时候睡到半夜时,她会歇斯底里地趴在枕头上失声痛哭起来,然后恶狠狠地对丈夫说:

    “走开!滚蛋!滚出去!我讨厌你!”

    于是他便乖乖地爬起身往楼下走去,但是还没等他走到客厅,她就会害怕地在后面喊他,叫他回来。

    他一返回,她便开始狂吻和辱骂轮番上阵了。她身边没有孩子,于是便把自己母性的温存全部倾注在一条脏兮兮的小杂种狗身上。这条狗是某个晚上自己从大街上跑来的,来的时候快要饿死了。这条狗长着黑白相间的毛皮,除了主人和女主人外,它一见生人就会龇牙咧嘴,吠个不停。在精瘦肉和猪肝的滋养下,它长得特别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他们外出的时候,它往往睡在暖和的丝绒垫子上,一见到人就不停地吠。她特别溺爱这个小杂种,一会儿拍一拍,一会儿亲一亲,还像对待婴儿似的跟它说话呢。如果谁不喜欢这条凶恶的小杂种,她就会对他充满恨意。不过她还是把大部分的时间、爱心、旺盛的精力花在照顾父亲甘特身上了。她对伊丽莎的感情也越来越糟糕:两个人常常互相吹毛求疵,一些比较敏感的事情往往还会使对方充满仇恨。她会一连数小时没完没了地抱怨母亲。

    “我肯定她已经疯了。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有时候,我觉得应该指定一位监护人把她监护起来才对。那里吃的东西差不多都是我买的,这一点你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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