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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心法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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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家造精微,通幽显,未有不先望而得之者。

    近世惟事切巧,不事望神,大失古圣先贤之旨。今采医经论色诊之文,确然可法者,编为四言,合崔嘉彦"四言脉诀"名曰:四诊要诀,实该望、闻、问、切之道。使后之为医师者,由是而教;为弟子者,由是而学。熟读习玩,揣摩日久,自能洞悉其妙。则造精微通幽显也,无难矣。

    望以目察,闻以耳占,问以言审,切以指参。

    明斯诊道,识病根源,能合色脉,可以万全。

    【注】此明望、闻、问、切为识病之要道也。

    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是以目察五色也;闻而知之谓之圣,是以耳识五音也;问而知之谓之工,是以言审五病也;切而知之谓之巧,是以指别五脉也。神、圣、工、巧四者,乃诊病要道。

    医者明斯,更能互相参合,则可识万病根源。以之疗治,自万举而万当矣。

    五行五色,青赤黄白,黑复生青,如环常德。

    【注】此明天以五行,人以五脏,化生五色,相生如环之常德也。

    木主化生青色,火主化生赤色,土主化生黄色,金主化生白色,水主化生黑色,肝主化生青色,心主化生赤色,脾主化生黄色,肺主化生白色,肾主化生黑色。

    变色大要,生克顺逆。青赤兼化,赤黄合一,黄白淡黄,黑青深碧,白黑淡黑。白青浅碧,赤白化红,青黄变绿,黑赤紫成,黑黄黧立。

    【注】此明五色生克顺逆,相兼合化之变色也。

    五色相兼合化,不可胜数,而其大要,则相生之顺色有五,相克之逆色亦有五:

    青属木化,赤属火化,黄属土化,白属金化,黑属水化,此五行所化之常色也。

    木火同化,火土同化,土金同化,金水同化,水木同化,金木兼化,木土兼化,土水兼化,水火兼化,火金兼化,此五行所化之变色也。如青赤合化,红而兼青之色。

    如赤黄合化,红而兼黄之色。如黄白合化,黄而兼白,淡黄之色。

    如白黑合化,黑而兼白,淡黑之色。如黑青合化,黑而兼青,深碧之色。

    皆相生变色,为病之顺也。如白青兼化,青而兼白,浅碧之色。

    如赤白兼化,白而兼赤之红色。如青黄兼化,青而兼黄之绿色。

    如黑赤兼化,黑而兼赤之紫色。如黄黑兼化,黄而兼黑之黧色。

    皆相克变色,为病之逆也。医能识此,则可推五脏主病、兼病,吉凶变化之情矣。

    天有五气,食人入鼻,藏于五脏,上华面颐。

    肝青心赤,脾脏色黄,肺白肾黑,五脏之常。

    【注】此明色之本原出于天,征乎人,五脏不病常色之诊法也。

    天以风、暑、湿、燥、寒之五气食人,从鼻而入。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藏于人之五脏,蕴其精气,上华于面。

    肝之精华,化为色青;心之精华,化为色赤;脾之精华,化为色黄;肺之精华,化为色白;肾之精华,化为色黑也。

    脏色为主,时色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长夏四季,色黄常则,客胜主善,主胜客恶。

    【注】此明四时不病常色之诊法也。五脏之色,随五形之人而见,百岁不变,故为主色也。

    四时之色,随四时加临,推迁不常,故为客色也。春气通肝,其色当青;夏气通心,其色当赤;秋气通肺,其色当白;冬气通肾,其色当黑;长夏四季之气通脾,其色当黄,此为四时常则之色也。

    主色者,人之脏气之所生也。客色者,岁气加临之所化也。

    夫岁气胜人气为顺,故曰客胜主为善,人气胜岁气为逆,故曰主胜客为恶。

    凡所谓胜者,当青反白,当赤反黑,当白反赤,当黑反黄,当黄反青之谓也。

    色脉相合,青弦赤洪,黄缓白浮,黑沉乃平。

    已见其色,不得其脉,得克则死,得生则生。

    【注】此明色脉相合相反,生死之诊法也。凡病人面青脉弦,面赤脉洪,面黄脉缓,面白脉浮,面黑脉沉,此为色脉相合,不病平人之候也。

    假如病人已见青色,不得弦脉,此为色脉相反,主为病之色脉也。

    若得浮脉,是得克色之脉,则主死也;得沉脉,是得生色之脉,则主生也。其余他色皆仿此。

    新病脉夺,其色不夺。久病色夺,其脉不夺。

    新病易已,色脉不夺。久病难治,色脉俱夺。

    【注】此以色脉相合,诊病新久难易之法也。脉夺者,脉微小也。

    色夺者,色不泽也。新病正受邪制,故脉夺也。邪受未久,故色不夺也。

    久病受邪已久,故色夺也。久病不进,故脉不夺也。若新病而色脉俱不夺,则正不衰而邪不盛也,故曰易已。久病色脉俱夺,则正已衰而邪方盛也。故曰难治。

    色见皮外,气含皮中。内光外泽,气色相融。

    有色无气,不病命倾。有气无色,虽困不凶。

    【注】此以五色合五气之诊法也。青、黄、赤、白、黑,显然彰于皮之外者五色也,隐然含于皮之中者五气也。内光灼灼若动,从纹路中映出,外泽如玉,不浮光油亮者,则为气色并至,相生无病之容状也。若外见五色,内无含映,则为有色无气。经曰:色至气不至者死。凡四时、五脏、五部、五官百病,见之皆死,故虽不病、命必倾也。若外色浅淡不泽,而内含光气映出,则为有气无色。经曰:气至色不至者生。凡四时、五脏、五部、五官百病,见之皆生,故虽病困而不凶也。

    缟裹雄黄,脾状并臻,缟裹红肺,缟裹朱心,缟裹黑赤,紫艳肾缘,缟裹蓝赤,石青属肝。

    【注】此明气色并至,容状之诊法也。缟,白罗也。

    如白罗裹雄黄,映出黄中透红之色,是脾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浅红,映出浅红罩白之色,是肺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朱砂,映出深红正赤之色,是心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黑赤,映出黑中透赤,紫艳之色,是肾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蓝赤,映出蓝中扬红,石青之色,是肝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青如苍壁,不欲如蓝。赤白裹朱,岯赭死原。

    黑重炱漆,白羽枯盐。雄黄罗裹,黄土终难。

    【注】此明四时百病,五脏、五部、五官、五色生死之诊法也。

    苍壁,碧玉也。蓝,蓝靛叶也。经曰:青欲如苍壁之色。

    即石青色,生青色也。不欲如蓝,即靛叶色,死青色也。

    血,死血也。赭,代赭石也。经曰:赤欲如白裹朱,即正赤色,生红色也。

    不欲如赭,即死血赭石之色,死红色也。重漆,光润紫色也。

    炱,地上苍枯黑土也。经曰:黑欲如重漆,即光润紫色,生黑色也。

    不欲如负,即枯黑土色,死黑色也。白羽,白鹅羽也。枯,枯骨也。

    盐,食盐也。经曰:白欲如鹅羽,即白而光泽如鹅羽之色,生白色也。

    不欲如枯盐,即枯骨、食盐之色,死白色也。

    经曰:黄欲如罗裹雄黄,即黄中透红之色,生黄色也,不欲如黄土,即枯黄土之色,死黄色也。

    舌赤卷短,心官病常。肺鼻白喘,胸满喘张。

    肝目眦青,脾病唇黄,耳黑肾病,深浅分彰。

    【注】此以五色合五官主病虚实之诊法也。舌者,心之官也,舌赤,心之病也。

    色深赤焦卷者,邪实也;色浅红滋短者,正虚也。鼻者,肺之官也,鼻白,肺之病也。

    色浅白,喘而不满者,正虚也;色深白,喘而胸满者,邪实也。目者,肝之官也,目青,肝之病也。色深青者,邪实也;色浅青者,正虚也。口唇者,脾之官也,唇黄,脾之病也。色深黄者,邪实也;色浅黄者,正虚也。耳者,肾之官也,耳黑,肾之病也。色深黑者,邪实也;色浅黑者,正虚也。所谓深浅分彰者,即下之所谓浅淡为虚,深浓为实,分明彰显也。

    左颊部肝,右颊部肺,额心颏肾,鼻脾部位。

    部见本色,深浅病累,若见他色,按法推类。

    【注】此以五色合五部,主虚、实、贼、微、正,五邪之诊法也。左颊,肝之部也。

    右颊,肺之部也。额上,心之部也。颏下,肾之部也。鼻者,脾之部也。

    本部见本色,浅淡不及,深浓太过者,皆病色也。假如鼻者,脾之部位,见黄本色,则为本经自病,正邪也。若见白色,则为子盗母气,虚邪也。

    若见赤色,则为母助子气,实邪也。若见青色,则为彼能克我,贼邪也。

    若见黑色,则为我能克彼,微邪也。所谓按法推类者,谓余脏准按此法而推其类也。

    天庭面首,阙上喉咽,阙中印堂,候肺之原,山根候心,年寿候肝,两傍候胆,脾胃鼻端。颊肾腰脐,颧下大肠,颧内小腑,面王子膀。当颧候肩,颧外候臂,颧外之下,乃候手位。根傍乳膺,绳上候背,牙车下股,膝胫足位。

    【注】此以上部候头,下部候足,中部候脏腑,合五色主病之诊法也。

    阙中者,两眉之间,谓之印堂,中部之最高者,故应候肺之疾也。

    印堂之上,名曰阙上,阙上至发际,名曰天庭。天庭为上部之上,故应候头面之疾也。

    阙上为上部之下,故应候咽喉之疾也。山根者,两目之间,即下极也,在肺下之部,故应候心之疾也。年寿者,下极之下,即鼻柱也,在心下之部,故应候肝之疾也。

    面傍者,年寿之左右,胆附于肝,故应候胆之疾也,鼻端者,年寿之下,谓之面王,即准头鼻孔也,在肝下之部,故应候脾之疾也。鼻孔者,即方上也,脾胃相连,故应候胃之疾也。耳前之下,谓之两颊,四脏居腹而皆一,惟肾居脊而有两,故两颊应候肾之疾也;与腰脐对,故又应候腰脐之疾也。颊内高骨,谓之两颧之下,在肾下之部,故应候大肠之疾也。颧内者、即两颧之内也,小腑者,谓小肠之腑也,小肠在大肠之上,故应候之也。准头上至于庭,皆谓之明堂,准头下至于颏,皆谓之面王。

    面王者、即人中承浆之部也。膀胱者、肾之腑也,子处者、即精室血海也,皆居肾之下,故面王应候子处膀胱之疾也。此脏腑上下、内外之部位也。五部以颏候肾者,以水居极下,且子处中通两肾也。以天庭候心者,以火居极上故也。以左颊候肝者,以木位居左故也。

    以右颊候肺者,以金位居右故也。以鼻候脾者,以土位居中故也。当颧者,当两颧骨之部也。

    颧为骨之本,而居外部之上,故应候肩之疾也。肩接乎臂,故颧骨之外,应候臂之疾也。

    臂接乎手,故颧外之下,应候手部之疾也。根傍者,山根两傍,两目内之部也,而居内部之上,故应候膺乳胸前之疾也。两颊候腰肾,颊外从颊骨上引曰绳骨,故应候背之疾也。颊外从颊骨下引曰牙车骨,故应候股下膝胫足部之疾也。

    此肢体上下、内外之部位也。

    庭阙鼻端,高起直平。颧颊蕃蔽,大广丰隆。

    骨胳明显,寿亨遐龄。骨胳陷弱,易受邪攻。

    【注】此明五官、五部、强弱、寿夭之诊法也。天庭阙中至鼻之端,皆高起直平,面颧、两颊、蕃蔽、耳门,皆大广丰隆,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则为骨胳明显也。

    其人不但不病,且享遇龄之寿也。若天庭、颧、颊、耳门诸处,骨卑肉薄,则为骨胳陷弱也。

    其人不但不免于病,且不寿也。

    黄赤风热,青白主寒,青黑为痛,甚则痹挛。

    恍白脱血,微黑水寒,痿黄诸虚,颧赤劳缠。

    【注】此以五色随其所在五官、五部、内部、外部、上部、下部主病之诊法也。

    黄赤为阳色,故为病亦阳,所以主风也,热也。青白黑为阴色,故为病亦阴,所以主寒也,痛也。若黑甚,在脉则麻痹,在筋则拘挛。

    恍白者,浅淡白色也,主大吐衄、下血、脱血也;若无衄吐下血,则为心不生血,不荣于色也。微黑者,浅淡黑色也,主肾病水寒也。痿黄者,浅淡黄色也,主诸虚病也。

    两颧深红赤色者,主阴火上乘,虚损劳疾也。

    视色之锐,所向部官。内走外易,外走内难。

    官部色脉,五病交参,上逆下顺,左右反阽。

    【注】此以五色传乘官部之诊法也。色之尖处为锐。凡病相传相乘,当视其色之锐处所向何官、何部,则知起自何官、何部,传乘何部、何官,生克顺逆,自然明矣。锐处向外,是内部走外部,则为脏传腑,腑传表,易治之病也。锐处向内,是外部走内部,则为表传腑,腑传脏,难治之病也。内走处走,固有难易,然更当以五部、五官、五色、五脉、五病交相推参,则又有微甚生死之别焉。凡病色从下冲明堂而上额,则为水克火之贼邪,故逆也。从上压明堂而下颏,则为火侮水之微邪,故顺也。

    反,相反也。阽,危也。男子以左为主,女子以右为主。男子之色,自左冲右为从,自右冲左为逆。女子之色,自右冲左为从,自左冲右为逆。

    逆者相反也,相反故危也。前以内外部位分顺逆,后以上下、左右分顺逆,不可不知。

    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

    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亦必卒然而死也。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善色不病,于义诚当,恶色不病,必主凶殃,五官陷弱,庭阙不张,蕃蔽卑小,不病神强。

    【注】此明见其色不见其病之诊法也。善色者,气色并至之好色也,其人于理当不病也。恶色者,沉深滞晦之色也,其人即不病,亦必主凶殃也。

    凶殃者,即相家所谓红主焦劳口舌,白主刑罚孝服,黑主非灾凶死,青主忧讼暴亡之类也。五官陷弱者,谓五官骨陷肉薄也。庭阙不张者,谓天庭、阙中不丰隆张显也。蕃蔽卑小者,谓颊侧耳门卑低不广也。

    此皆无病而有不寿之形,若加恶色,岂能堪哉!其有不病者,必其人神气强旺素称其形也。

    肝病善怒,面色当青,左有动气,转筋胁疼。

    诸风掉眩,疝病耳聋,目视恍恍,如将捕惊。

    【注】此下五条,皆明色病相合,本脏自病,虚实之诊法也。怒者,肝之志,故病则好怒也。青者,肝之色,故病则面色当青也。

    肝之部位在左,故病则左胁有动气而胁疼也。肝主筋,故病则转筋也。

    掉者,动摇抽搐也。眩者,昏黑不明也。肝主风。故病则掉眩也。

    疝主肝,故病疝也。肝与胆为表里,故病耳聋也。此皆肝实之病。

    若肝虚,则目视恍恍无所见,以肝开窍于目也。肝虚则胆薄,故不时而有如人将捕之惊也。

    心赤善喜,舌红口干,脐上动气,心胸痛烦。

    健忘惊悸,怔忡不安,实狂昏冒,虚悲凄然。

    【注】喜者心之志,故病则好喜也。赤者心之色,故病则面色赤也。

    心开窍于舌,故病则舌赤红也。心主热,故病则口干心烦也。

    心之部位在上,故病则脐上有动气也。胸者心肺之宫城也,故病则心胸痛也。健忘、惊悸、怔忡,皆心神不安之病也。

    热乘心实,则发狂昏冒也。神怯心虚,则凄然好悲也。

    脾黄善忧,当脐动气,善思食少,倦怠乏力,腹满肠鸣,痛而下利,实则身重,胀满便闭。

    【注】黄者脾之色,故病则面色黄也。忧思者,脾之志,故病则好忧思也。

    脾之部位在中,故病则当脐有动气也。脾主味,故病则食少也。脾主四肢,故病则倦怠乏力也。脾主腹,故病则腹满肠鸣痛而下利也。

    此皆脾虚之病也。脾主肉,故实则病身重、腹胀满、便闭也。

    肺白善悲,脐右动气,洒淅寒热,咳唾喷嚏,喘呼气促,肤痛胸痹,虚则气短,不能续息。

    【注】白者肺之色,故病则面色白也。悲者肺之志,故病则好悲也。

    肺之部位在右,故病则右胁有动气也。肺主皮毛,故病则洒淅寒热肤痛也。

    咳嗽唾痰,喷嚏流涕,喘呼气促,皆肺本病也。胸者肺之府也,故病则胸痹而痛也。肺虚则胸中气少,故喘咳皆气短不能续息也。

    肾黑善恐,脐下动气,腹胀肿喘,溲便不利,腰背少腹,骨痛欠气,心悬如饥,足寒厥逆。

    【注】黑者肾之色,故病则面色黑也。恐者肾之志,故病则好恐也。

    肾之部位在下,故病则脐下有动气也。肾主水,故病则水蓄腹胀、肿满、喘不得卧也,肾开窍于二阴,故病则溲便不利也。肾主骨,肾与膀胱为表里,故病则少腹满,背与骨俱痛也。肾主欠,故病则呵欠也。肾邪上乘于心,故病则心空如饥也。诸厥属下,故病则足寒厥逆也。

    正病正色,为病多顺,病色交错,为病多逆。

    母乘子顺,子乘母逆。相克逆凶,相生顺吉。

    【注】此以五色合五病顺逆生死之诊法也。假如肝病色青,是正病正色。

    _芋C若反见他色,是病色交错也。若见黑色,为母乘子,相生之顺也。

    若见赤色,为子乘母,相生之逆也。若见黄色,为病克色,其病不加,凶中顺也。若见白色,为色克病,其病则甚,凶中逆也。曰相克逆凶者,谓相克为凶,凶中顺尚可也。凶中逆必凶也。曰相生顺吉者,谓相生为吉,如子乘母,为吉中小逆也,如母乘子,为吉中大顺也。其余四脏皆仿也。

    色生于脏,各命其部。神藏于心,外候在目。

    光晦神短,了了神足。单失久病,双失即故。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神,诊病生死之法也。五色生于五脏,各命其部而见于面。神藏于心,虽不可得而识,然外候在目,视其目光晦暗,此为神短病死之候也。若目睛清莹,了了分明,此为神足不病之候也。单失者,谓或色或神,主久病也。双失者,神色俱失,故主即死也。

    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交互错见,皆主身亡,面黄有救,眦红疹疡,眦黄病愈,睛黄发黄。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色,诊病之法也。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之色,如面之色,肝青、心赤、脾黄、肺白、肾黑;目之色,如睛瞳黑、乌珠青、白珠白、两红也。若目青、目赤、目白、目黑,与面色但有不同,皆为交互错见,病者皆主身亡也。惟面色黄者,为土未败,五行有救,皆不死也。若伤寒两目红,则为发疹疡之兆。两目皆黄,则为病将愈之征。若两睛通黄,则为主发黄疸之候也。

    闭目阴病,开目病阳,朦胧热盛,时瞑衄常,阳绝戴眼,阴脱目盲,气脱眶陷,睛定神亡。

    【注】此诊目阴阳生死之法也。凡病者闭目,则为病在阴也;开目,则为病在阳也。朦胧昏不了了,非开目也,则为热盛伤神也。视而时瞑,非开目也,则为衄血之常候也。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则为阳绝之候也。

    视不见物,谓之目盲,则为阴脱之候也。目眶忽陷,则为气脱之候也。

    睛定不转,则为神亡之候也。

    五色既审,五音当明。声为音本,音以声生。

    声之余韵,音遂以名。角征宫商,并羽五声。

    【注】此明五音,乃天地之正气,人之中声也。有声而后有音,故声为音本,音以声生也。声之余韵则谓之音,非声之外复有音也。

    五色命乎五脏,诊人之病,既已审矣;而五音通乎五脏,诊人之病,亦当明也。角属木通乎肝,微属火通乎心,宫属土通乎脾,商属金通乎肺,羽属水通乎肾也。

    中空有窍,故肺主声。喉为声路,会厌门户。

    舌为声机,唇齿扇助。宽隘锐钝,厚薄之故。

    【注】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凡万物中空有窍者皆能鸣焉,故肺象之而主声也。凡发声必由喉出,故为声音之路也。必因会厌开阖,故为声音门户也。必借舌为宛转,故为声音之机也。必资之于牙齿唇口,故为声音之扇助也。五者相须,故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也。若夫喉有宽隘,宽者声大,隘者声小。舌有锐钝,锐者声辨,钝者不真。会厌有厚薄,厚者声浊,薄者声清。唇亦有厚薄,厚者声迟,薄者声疾。牙齿有疏密,疏者声散,密者声聚。五者皆无病之声音,乃形质之禀赋不同也。以此推之,在喉、在会厌、在舌、在齿、在唇之故,当有别也。

    舌居中发,喉音正宫,极长下浊,沉厚雄洪。

    开口张颚,口音商成,次长下浊,铿锵肃清。

    撮口唇音,极短高清,柔细透彻,尖利羽声。

    舌点齿音,次短高清,抑扬咏越,征声始通。

    角缩舌音,条畅正中,长短高下,清浊和平。

    【注】此明五脏声音不病之常之诊法也。经曰:天食人以五气,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声音能彰。故五脏各有正声,以合于五音也。如舌居中,发音自喉出者,此宫之正音也;其声极长、极下、极浊,有沉洪雄厚之韵,属土入通于脾。开口张,音自口出者,此商之正音也;其声次长、次下、次浊,有铿锵清肃之韵,属金入通于肺。

    撮口而发,音自唇出者,此羽之正音也;其声极短、极高、极清,有柔细尖利之韵,属水入通于肾。以舌点齿成音者,乃征之正音也;其声次短、次高、次清,有抑扬咏越之韵,属火入通于心。

    内缩其舌而成音者,乃角之正音也;其声长短、高下、清浊相和,有条畅中正之韵,属木入通于肝。此五脏不病之常声也。

    者,齿本肉也。

    喜心所感,忻散之声。怒心所感,忿厉之声。

    哀心所感,悲嘶之声。乐心所感,舒缓之声。

    敬心所感,正肃之声。爱心所感,温和之声。

    【注】前以咽喉、会厌、舌、齿、口唇禀赋不同,以别非病之音。

    此又复以人之情、感物成声,以明非病之声也。如为喜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忻悦以散也。怒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忿急而厉也。

    哀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悲凄以嘶也。乐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舒畅不迫也。

    敬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正直肃敛也。爱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温柔以和也。

    医者于此比类而推不病之音,自可识有病之音也。

    五声之变,变则病生,肝呼而急,心笑而雄,脾歌以漫,肺哭促声,肾呻低微。色克则凶。

    【注】此以五声变而生病之诊法也。五声失正,则谓之变,变则病生也。

    肝呼而声急,肝声失正,故知病生肝也。心笑而声雄,心声失正,故知病生心也。脾歌而声漫,脾声失正,故知病生脾也。肺哭而声促,肺声失正,故知病生肺也。肾呻而低微,肾声失正,故知病生肾也。

    所谓色克则凶者,假如肝病呼急,得相克之白色,主凶也。余脏仿此。

    好言者热,懒言者寒。言壮为实,言轻为虚。

    言微难复,夺气可知。谵妄无伦,神明已失。

    【注】此以声音诊病寒热、虚实、生死之法也。《中藏经》曰:阳候多语、热也,阴候无声、寒也。发言壮厉,实也;发言轻微,虚也。若言声微小不能出喉,欲言不能复言者,此夺气也。谵言妄语,不别亲疏,神明失也,皆主死候。

    失音声重,内火外寒。疮痛而久,劳哑使然。

    哑风不语,虽治命难。呕歌失音,不治亦痊。

    【注】此明失音为病不同之诊也。失音声粗重,乃内火为外寒所遏,郁于肺也。若不粗重,且疮烂而痛,日久流连者,是因劳哑使然也。

    小儿抽风不语,大人中风不语,皆谓之哑风,虽竭力治之,而命则终难挽回,以金不能制木也。讴歌失音者,是因歌伤喉,不治亦可痊也。

    声色既详,问亦当知,视其五人,以知起止。

    心主五臭,自入为焦,脾香肾腐,肺腥肝臊。

    脾主五味,自入为甘,肝酸心苦,肺辛肾咸。

    肾主五液,心汗肝泣,自入为唾,脾涎肺涕。

    【注】此明五入问病之诊法也。肺主五声,肝主五色,前已详明,而问之之道,亦所当知也。经曰:治之极于一。一者,问其因而得其情也。其要在视其五入,即可以知病情之起止也。

    假如心主五臭,凡病者喜臭、恶臭,皆主于心,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焦,病生心也;入脾喜香,病生脾也;入肾喜腐,病生肾也;入肺喜腥,病生肺也;入肝喜臊,病生肝也。

    脾主五味,凡病者喜味、恶味,皆主于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甘,病生脾也;入肝喜酸,病生肝也;入心喜苦,病生心也;入肺喜辛,病生肺也;入肾喜咸,病生肾也。

    肾主五液,凡病者多液、少液,皆主于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出而为唾,病生肾也;入心出而为汗,病生心也;入肝出而为泪,病生肝也;入脾出而为涎,病生脾也;入肺出而为涕,病生肺也。其声之微壮,色之顺逆,法同推也。

    百病之常,昼安朝慧,夕加夜甚,正邪进退。

    潮作之时,精神为贵,不衰者实,困弱虚累。

    【注】此以问知精神盛衰、虚实之诊法也。凡病朝慧者,以朝则人气始生,卫气始行,故慧也。昼安者,以日中则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也。夕加者,以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也。

    夜甚者,以夜半则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此百病消长,邪正进退之常也,凡病来潮发作之时,精神为贵者,以病至精神不衰,则为邪气不能胜正,正气实也;病至精神困弱,则为正气不能胜邪,正气虚也。

    昼剧而热,阳旺于阳。夜剧而寒,阴旺于阴。

    昼剧而寒,阴上乘阳。夜剧而热,阳下陷阴。

    昼夜寒厥,重阴无阳。昼夜烦热,重阳无阴。

    昼寒夜热,阴阳交错,饮食不入,死终难却。

    【注】此以问知昼夜起居,诊病阴阳、气血、生死之法也。

    昼,阳也;热,阳也。凡病,昼则增剧烦热,而夜安静者,是阳自旺于阳分,气病而血不病也。夜,阴也;寒,阴也。

    凡病,夜则增剧寒厥,而昼安静者,是阴自旺于阴分,血病而气不病也。凡病,昼则增剧寒厥而夜安静者,是阴上乘于阳分之病也。凡病,夜则增剧烦热而昼安静者,是阳下陷于阴分之病也。凡病,昼夜俱寒厥者,是重阴无阳之病也。

    凡病昼夜俱烦热者,是重阳无阴之病也。凡病,昼则寒厥,夜则烦热者,名曰阴阳交错。若饮食不入,其人之死,终难却也。

    食多气少,火化新痊。食少气多,胃肺两愆。

    喜冷有热,喜热有寒,寒热虚实,多少之间。

    【注】此以问知饮食之诊法也。食多气盛,此其常也。若食多气少,非胃病火化,即新愈之后贪食,而谷气未足也。食少气少,此其常也。

    若食少气多,则必是胃病不食,肺病气逆,两经之愆也。喜冷者,中必有热。喜热者,中必有寒。虚热则饮冷少,实热则饮冷多,虚寒则饮热少,实寒则饮热多,故曰寒热虚实,辨在多少之间也。

    大便通闭,关乎虚实,无热阴结,无寒阳利。

    小便红白,主乎热寒,阴虚红浅,湿热白泔。

    【注】此以问知大、小二便之诊法也。大便之利不利,关乎里之虚实也。闭者为实,若内外并无热证,则为阴结便闭也。

    通者为虚,若内外并无寒证,则为阳实热利也。小便之红与白,主乎里之寒热也。红者为热,若平素浅红淡黄,则为阴虚也。

    白者为寒,若平素白浑如米泔,则为湿热所化也。

    望以观色,问以测情。召医至榻,不盼不惊,或告之痛,并无苦容,色脉皆和,诈病欺蒙。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真伪之法也。望色只可以知病之处,非问不足以测病之情也。凡病者闻医至榻,未有不盼视而惊起者也,若不惊起而盼视者,非无病必骄恣之辈也。若病者或告之痛,医视其面并无痛苦容状,诊其色脉皆利,此乃诈病欺蒙医士也。

    脉之呻吟,病者常情。摇头而言,护处必疼。

    三言三止,言謇为风。咽唾呵欠,皆非病征。

    【注】此以声合情,诊病真伪之法也。医家诊脉,病者呻吟,以其为病所苦,无奈之常情也。凡欲言而先摇头者,是痛极艰于发声,摇头以意示缓故也。若以手护腹,则为里痛,护头则为头痛,但有所护之处,必有所痛也。持脉之时,病人三言三止者,谓欲言不言,不言欲言,如此者三也。言謇不能言者,风病也。

    若非言謇风病而三言三止者,是故为诈病之态也。或脉之而咽唾,或脉之而呵欠,皆非有病之征。以咽唾者里气和,呵欠者阴阳和故也。

    举此二事,以诊别其情之真伪,则其它可推广矣,盖意在使病者不能售其欺,医者不致为其所欺而妄治也。

    黑色无痛,女疸肾伤,非疸血蓄,衄下后黄。

    面微黄黑,纹绕口角,饥瘦之容,询必噎膈。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之法也。黑色当主痛,询之无痛病,或为肾伤女劳疸也,察之又非女疸,其为血蓄于中,颜变于外可知,然血蓄之黑,则必或吐衄、或下血,而后即转黄色,以瘀去故也。

    面微黑黄者,即浅淡之黧色也,视其寿带纹短,若缠绕口角,亦非蓄血,即相家所谓蛇入口,主人饿死,更视其人有饥饿削瘦之容,可知病不能食,询问必是噎膈也。

    白不脱血,脉如乱丝,问因恐怖,气下神失,乍白乍赤,脉浮气怯,羞愧神荡,有此气色。

    【注】此以色合情之诊法也。白者脱血虚色也,察之并无脱血之证,问之始知因恐怖也。恐则血随气下,故色白也。怖则神随气失,故脉如乱丝也。乍白乍赤,气血不定之色也,脉浮气怯,神气不安之象也。问之始知中心羞愧,有此气色也。羞则气收,故气怯也。愧则神荡,故脉浮也。举此情色二端,一以诊病,一以诊情,他可类推,总在临病者神而明之也。

    眉起五色,其病在皮。营变蠕动,血脉可知。

    眦目筋病,唇口主肌,耳主骨病,焦枯垢泥。

    【注】此以色合皮、脉、肉、筋、骨,诊病之法也。

    凡眉间起五色,主病在皮者,以肺主皮毛也。营变五色,蠕蠕然动,主病在脉者,以营行血脉也。目起五色,主病在筋者,以肝主筋也。唇口起五色,主病在肌者,以脾主肉也。耳起五色,主病在骨者,以肾主骨也。焦枯垢泥者,乃枯骨不泽,不能外荣也。

    此下皆诊病之杂法也。

    发上属火,须下属水,皮毛属金,眉横属木,属土之毫,腋阴脐腹。发直如麻,毛焦死故。

    【注】此明毛发诊病之法也。发属心而上长,故属火也。须属肾而下长,故属水也。通身之毛,属肺而生皮,故属金也。眉属肝而横长,故属木也。

    腋下、阴下、脐中、腹中之毫,属脾以应四维,故属土也。凡毛发虽属五脏,然皆血液所生,故喜光泽,若发直如麻,须毛焦枯,皆死候也。

    阴络从经,而有常色。阳络无常,随时变色。

    寒多则凝,凝则黑青。热多则淖,淖则黄红。

    【注】此以色合络脉之诊法也。络有阴阳,随阴经之络为阴络,随阳经之络为阳络也。阴络深而在内,阳络浮而在外,在内者不可得而见也,惟从经常之色而治之,故曰有常色也。在外者可得而见,则随四时推迁变色而治之,故曰阳络无常也。然阳络之变色,亦不外乎诊色之寒热也。寒多则脉凝,凝则色青黑也,热多则脉淖,淖则色黄红也。

    胃之大络,名曰虚里,动左乳下,有过不及,其动应衣,宗气外泄,促结积聚,不至则死。

    【注】此明宗气诊病法也。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贯膈络肺,出于左乳之下,动不应衣,以候宗气。若动之微而不见,则为不及,主宗气内虚也。若动之应衣而甚,则为太过,主宗气外泄。

    若三、四至一止,或五、六至一止,则主有积聚也。若绝不至者,则主死矣。

    脉尺相应,尺寒虚泻,尺热病温,阴虚寒热,风病尺滑,痹病尺涩,尺大丰盛,尺小亏竭。

    【注】此明诊尺之法也。尺者,谓从关至尺泽之皮肤也。

    经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小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尺之皮肤亦滑,脉涩尺之皮肤亦涩。故曰脉尺相应也。

    若诊尺之皮肤寒,则主虚泻也。诊尺之皮肤热则主病温也;非病温则主阴虚寒热劳疾也。凡风病则尺之肤滑也。

    痹病则尺之肤涩也,气血盛则尺之肉丰盛,气血虚则尺之肉亏竭也。

    肘候腰腹,手股足端,尺外肩背,尺肉膺前,掌中腹中,鱼青胃寒,寒热所在,病生热寒。

    【注】此明肘臂之诊法也。肘上曰膊,肘下曰臂,膊臂之节曰肘,臂内曰尺,尺外曰臂。肘上候腰腹,手主候股足,臂主候肩背,尺主候胸膺,掌中主候腹中。手大指本节后名曰鱼,或有青色,或现青脉,主候胃中寒也。诊其寒热所在,何处主病生寒热也。

    诊脐上下,上胃下肠,腹皮寒热,肠胃相当。

    胃喜冷饮,肠喜热汤。热无灼灼,寒无沧沧。

    【注】此明诊脐之法也。脐之上主候胃也。脐之下主候肠也。扪其上、下之腹皮寒热,则知胃肠有寒热相当之病也。胃中有病,每喜冷饮,肠间有病,多喜热汤,是其征也。然与之饮热,不可过于灼灼之热;与寒,不可过于沧沧之寒,盖恐其恣意有失,惟当适其寒温之宜也。

    胃热口糜,悬心善饥。肠热利热,出黄如糜。

    胃寒清厥,腹胀而疼。肠寒尿白,飨泻肠鸣。

    【注】此明胃肠寒热为病之诊法也。胃中有热,则上发口糜,心空善饥。

    肠中有热,则泻出之物亦热,色黄如粥。胃中有寒,面清冷厥,则腹胀而疼。肠中有寒,则小便尿白,飨泻肠鸣也。

    木形之人,其色必苍,身直五小,五瘦五长。

    多才劳心,多忧劳事。软弱曲短,一有非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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